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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老是謊報軍情,難道不會露出破綻?朱由檢並非昏君,那麼容易欺騙?他早就有所佈置,錦衣衛都督駱養性派出的情報人員,就在前線,他們打探到真實情況,透過司禮監太監報告給皇帝,所以朱由檢瞭如指掌。他對周延儒竟敢以謊報軍情的手法,欺君罔上,大為惱怒,下令五軍都督府、兵部官員組成軍事法庭,對周延儒“矇蔽推諉”的案情進行審查。審查雖然是“背靠背”進行的,畢竟受審查的物件是政府首腦,軍事法庭不敢對周延儒嚴加懲處。
周延儒自己深知罪行嚴重,正惴惴不安地“席藁待罪”為了免於一死,自己向皇帝請求流放邊疆。
令人不解的是,皇帝下了一道措辭極其溫和的聖旨:“卿報國盡忱,終始勿替,許馳驛歸,賜路費百金,以彰保全優禮之意。”
這道聖旨是讓他體面地致仕(退休)為了保全對他的恩寵,還賞賜路費,由官方的驛站送他迴歸宜興老家。當有關部門的審查報告送上,請皇帝批示時,他回答說:周延儒功大於罪,不必再議了。
就這樣,已經做好流放打算的周延儒,居然僥倖逃過一劫,得以衣錦榮歸了。
難道周延儒從此就可以優遊林下,避開政治風波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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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說,恐怕凶多吉少。此人復出後固然做了一些好事,但是秉性難改,私心太重,過於貪婪,一旦下臺,言官們決不會放過他。正如李清《三垣筆記》所說,有識之士以為,周延儒應酬交際太濫,門生故舊有所請求,很少有不答應的;他又熟於世故,講究情面,熱衷於權錢交易,對於賄賂是來者不拒。一旦事發,必將面臨兩難選擇,如果遵紀守法勢必遭來怨恨,如果徇私枉法必將連累自己,二者必居其一。李清也算是周延儒的門生故舊,瞭解他的為人,在他勢力最為顯赫的時候所作的預測,日後果然應驗了。然而,人貴有自知之明,這是機敏過人的周延儒始料不及的。
突破口就是周延儒的門生範志完。志大才疏的範志完,憑藉“座主”周延儒的權勢而飛黃騰達,由山西巡撫晉升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薊州、永平、山海、通州、天津各鎮軍務;以後又以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遼東寧遠軍務兼遼東巡撫,不久又兼任薊州、昌平、通州、登州、天津等處總督。也就是說,遼東、山海關內外、京津地區的防務,完全交給一個總督,這是極不明智的。當年袁崇煥這樣的幹才尚且難以盡責,何況範志完是一個大言不慚毫無軍事才能的人!為什麼周延儒會把如此重要的崗位交給範志完,其中必然有不可告人的內幕交易。一旦事發,這兩個人都難以辭其咎。
果然,清軍從長城的牆子嶺要塞突破,攻陷薊州、北京附近地區。這是範志完的重大瀆職事故,官員們彈劾他疏於防範、貪婪無能,要求嚴加懲處。朱由檢考慮到敵軍未退,責令他戴罪立功。但是他戴罪而不立功,膽怯之極,始終不敢與清軍決戰,聽任他的軍隊尾隨清軍,到處搶掠。
山東武德道兵備僉事雷演祚向朝廷揭發,範志完縱兵淫掠、剋扣軍餉,貪腐瀆職,就是這樣一個無德無才之徒,透過勾結“大黨”從一個小官驟然升為總督。如果沒有周延儒這個“大黨”為後盾是不可想象的。他把矛頭指向周延儒:“座主當朝,罔利曲庇,隻手有燎原之勢,片語操生死之權,稱功頌德,遍於班聯。”
朱由檢召見雷演祚,當面聽取他的揭發,下令逮捕範志完。
崇禎十六年(1643)七月初八日,朱由檢召開御前會議,要雷演祚與範志完當面對質。
朱由檢問雷演祚,他奏疏中所說“稱功頌德,遍於班聯”指的是誰?
雷演祚回答,是周延儒。並且說,周延儒招權納賄,自以為有功,乘考選科道官之機,網羅門生。透過幕僚董獻廷之手,賣官鬻爵,凡是求得巡撫、總兵官職的,先行賄董獻廷,用兩根玉帶、十三顆珍珠作為暗號;如果成功,便有鉅額賄賂送到周延儒家中。
御前會議的結果,範志完因縱兵淫掠、賄賂朝廷政要等罪狀,判處死刑。由於牽涉周延儒“招權納賄”的種種劣跡,朱由檢決心查個水落石出。
兵科給事中郝揭發吏部文選司郎中吳昌時,作為周延儒的乾兒義子,竊權附勢,納賄行私,凡是內閣票擬、國家機密,事事都預先知道。這不僅瀆職,而且過於肆無忌憚。郝如此分析周延儒的內心世界:由於慾望過多而無法剛直,雖然智謀足以掩蓋過失,畢竟缺乏謀國的忠心;一心想依附於君子,而又不肯屏棄小人。面對忠直之人表面援護,而實質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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