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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解說員立刻道:“撒亞耶路的強手沃什拉基同學,展示出了其高昂的鬥志,在戰鬥開始之前,就以笑聲展示了其絕對的自信。但不得不說的是,沃什拉基同學的嗓音確實不怎麼樣,令人不寒而慄,我大膽地猜測,這很可能是他的音系必殺技之一,不知首當其衝的羅迪同學,能否支撐得住第一波凌厲的攻擊,身在場外的我都已經有些受不了。”
解說員的幽默引起了現場的一陣鬨笑,沃什拉基忙收回狂笑,訕訕地不敢再出聲。
雙方分開二十米開外,然後裁判員宣佈:“比賽——開始!”
話音剛落,沃什拉基立刻運轉輕身術急速急進,看來他也聽說慕容天這個對手不怎麼樣,想在最短時間內硬吃,風光大勝來挽回方才丟失的顏面。
慕容天今天破天荒地用上了金屬武器,一把鋼刀,熟知他只喜歡用靈力武器進行戰鬥的露茜與潔西卡,還有班上一些來觀戰的同學都有些意外。反是沃什拉基空著雙手,情形與預想中的倒過來了。
近來有比較多的兄弟提及藥師不煉藥的問題,在這裡就給解釋一下。從本書一開始,盜賊就僅僅是打算將藥師這個職業當成本書情節發展的一條暗線來寫。如果不是慕容天適合就職藥師,他就不會去採藥,也就沒有春藥“修女也瘋狂”,毒藥“奪魄”的誕生,也就沒有了凌蒂思事件。沒這條導火線慕容天也不會打算兼職戰士,而此後的妖靈丹,露茜事件不是在“奪魄”的推波助瀾下也不會發生,可說是一環扣一環。這幾件事在本書中處於什麼地位,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我不會寫太多與煉藥有關的東西,以後有丹藥出現的時候,大多也是如上面那種比較重要的情況,總之藥師這個職業只是作為推動情節發展的一條暗線,而非主要內容。取“異界藥師”這個名字也並非為了吸引眼球什麼的,當初在發書時我確實想過用吸引眼球的書名,是帶“豔”字的檫邊球型別,但我們編輯並不好這調調,被否決了,而提議用這個普通的名字,盜賊沒覺得怎麼樣,也就隨便了。
而認為藥物一甩就可以稱霸天下的想法更是不可能,藥粉類的東西比起飛行技能不知要慢多少,大陸上的武者多擅遠端攻擊,要慕容天衝到他們面前再下藥的話,其中的那段時間已經足夠他死好幾回了,或者碰上個菜鳥點的風系法師,也能將藥粉倒捲回來,慕容天就得立刻撲街。
不管怎麼樣都好,由於一些失誤,造成了如今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盜賊先鄭重道歉。然後申明,《異界藥師》就是一個掛著羊頭,但賣的大部分都是狗肉的攤子。如果覺得狗肉確實同樣好吃,甚至比羊肉更好吃的兄弟,就請繼續支援下去。如果覺得藥師這個攤子上的羊肉過少,沒什麼興趣的話。那起點其他的攤子多的是,我推薦幾本好書:蕭禹大大的《庸醫》,戴小樓大大的《欲醫——妙手神針》都是很好的醫類書。
在我看來,魔法在魔幻小說中的地位就像飯桌上的米飯一樣,不好吃,但永遠最耐吃,醫藥好什麼其他題材都好,都只是作為配菜而已,偶爾作為正餐吃下新鮮,但吃多了肯定膩味。我絕不會讓配菜取代主食的,因此與我意見不合的兄,只好說抱歉了。
至於題材,許多人說本書老套,我覺得魔幻小說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題材。魔法不寫,學院不寫,變強不寫,扮豬吃老虎不寫,甚至有人說美女都不能寫,這樣的話估計大家就只能去看《故事會》了哈。我從不刻意去追求題材,相同型別的書,能寫得比別人好,讓讀者更有代入感,就是本好書。學院僅僅是一個地點而已,足球賽還不是整天在綠茵場上進行,怎麼不見有人說老套,也沒人建議將球場建到沙灘去?而從本書一星期比一星期高的點選看來,盜賊的理念還是正確的(四周上榜,第一星期42萬,第二星期50萬,第三星期63萬,這星期大概能達到85萬)
如果是衷心給我提意見的讀者兄弟,盜賊不會說什麼,只是解釋清楚。如果是來書評區搗亂的作者馬甲,那我好意奉勸一句:我們寫書之人最忌嫉妒與心浮氣燥,兄弟你現在已經撲了一半了,繼續下去恐怕得撲到太平洋去。有那心思還不如認真點構思自己的書,如何寫的讀者最喜歡看才是正事。
一時感慨,發了點東西,多花了二十多分鐘,不好意思^…^
第一百零六章 逆轉
看著沃什拉基的進逼,慕容天面露畏怯之樣,手中的鋼刀斜舉於胸,做出防禦動作。
待距離慕容天僅有兩米之時,沃什拉基手中的青色木靈氣暴湧,一條靈氣蛇從他掌心中爬出,吐著信子蜿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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