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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的報名人員中,初次參加司法考試的
佔 56。86%。港澳居民共有 276 人報名,其中香港居民 238 人,澳門居民 38 人。2006 年共
有2249人選擇少數民族文字試卷,比2006年增加了 525人,增幅30。45%。2006年的少數
民族文字試卷分別為維文、哈薩克文、蒙文。
2007 第六次國家司法考試 2007 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人數達 29。4 萬多人,參考人數為
26萬多人,共有5。8萬多人透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透過率為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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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七次國家司法考試報考人數突破 37萬人。透過率為 23。4%。
2009年第八次國家司法考試報考人數為 42 萬人。透過率為24。3%。
2010 年第九次國家司法考試報名人數 39 萬餘人,實際參考人數 33 萬餘人。透過率大
約20%。
(5)司法考試滿分是多少分?多少分合格呢?
答:2003 年以前的司法考試及律師資格考試,滿分為 400 分,240 分合格。2004 年開
始司法考試滿分為600 分,360分合格。但是放寬地區的分數線近幾年來都要低至 315分,
西藏280分。放寬地區的分數線每年都有具體規定,請及時關注當年的變化。
(6)法律職業教育培訓與中國的法治建設程序關係有哪些?
答:法律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已經成為保障自由、約束權利、治理社會的天下公器,尤
其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們形成了基本完善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立了一套不斷進步的
法的實施機制,培養、訓練了大量的法律人才,更形成了符合我們自己經驗與世道人心的“社
會主義法治理念”。
然而,法治事業的發展,無法離開法律職業人自身的發展。管子云:“徒法不足以自行”,
韓非子在《有度篇》裡更申言:“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這
裡,“奉法者”正是手持一國公平正義理念、掌握一國法律制度運轉的法律職業人。三十年
的改革歷程,也是我們國家重新發展法律教育,塑造一支高素質法律工作者群體的歷程。從
文革期間“砸爛公檢法”的不堪歲月到如今全國六百餘家法學院的法學教育春天,從法律職
業作為當年的一種保密職業與保密專業到今天每年有 40 餘萬考生的國家司法考試舞臺,在
這個歷程中,法學高等教育與法律職業培訓選拔機制共同為培養與遴選德才兼備的“奉法者”
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支援。尤其是脫胎於律師資格考試、2002 年正式啟動的國家司法考試
考試,以其九年來年平均透過率 15%的難度、年平均30萬考生的熱度被譽為“天下第一考”,
成為法律職業發展的最有力保障。
(7)司法考試培訓業中那一家做得最早?
答:司法考試培訓最早是北京三校名師培訓學校。自 1992 年開始,北京三校名師培訓
學校就從事此項工作。其前身是北京環宇學校,2000 年以前從事律師資格考試培訓。至今
已經19年的辦學經驗與積累。
(8)按照現行的規定,哪些人員必須要透過司法考試?
答:現行下列人員執業時必須透過國家司法考試:
一、法官;二、檢察官;三、律師;四、公證員。除此,很多行業也規定,透過國家司
法考試的優先錄用。
(9)從事律師工作除了透過司法考試,別的還有什麼途徑?
答:按照現行中國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八條:“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在法
律服務人員緊缺領域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具有高階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並具有相應的
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申請專職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准予執業。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由此可見,除了參加司法考試,具備特定條件,經過司法部考核
合格者,也可以申請律師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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