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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不,是刺客 第十節
我始終覺得義父為人懶惰,好多年不見他親自行刺誰了。曾經有人送義父綽號“殺人不見一滴血”,形容他劍快。後來更快了——他仗著自己的名號直接逼目標自殺,懶到這份兒上也算是刺客界的傳奇了。這次他更懶,臨死前把惹禍的名冊留給我,連結果他都懶得猜一下,讓我問天。他也不怕我被雷劈死!
我時常覺得,對和錯只是相對,不是絕對,關鍵在於身份。比如找老婆這事,普通人找老婆肯定沒錯(當然,如果找的是別人的老婆就另當別論了)。但和尚找老婆就大錯特錯,這個錯是相對於他的身份的。殺人是錯,但如果只相對於我刺客的身份,那就沒錯。這套理論尚不成熟,我原打算在退休之後將其整理成冊的,名字都想好了——相對論。
總之我沒弄明白,那個被稱為家的地方化成了火海,到底是不是我的錯。對斬龍會的恐懼,倒是被深深地烙在心裡。隱約記得義父講過,消除恐懼的最好方法,就是消滅恐懼的源頭。消滅斬龍會嗎?開什麼玩笑。反正名冊在我手裡,還是老老實實等他們來找我吧。
就這樣,我闖入一直身處其中,卻很少接觸的江湖。它沒有一個明確的門牌號,地圖上也找不到它的位置。但我知道,從執劍的那一天起,我就是江湖中人,因此,我走到哪裡,哪裡就是江湖。
既然要行走江湖,拖家帶口自然不方便。雖然萬金與我並無血緣關係,體積也很小,很難將其劃到“累贅”的範圍。但我為人粗心大意,想必很難照顧好它。它日後挨餓受凍自不必說,萬一哪天我餓急了,真把它熬成王八湯,也是極有可能的事情。想到此處,我將萬金放在了一條小溪旁,獨自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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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陰謀 第一節(1)
飄香堂被滅已有半個多月,我漫無目的地晃盪到一個小縣城,找到城裡最大的酒館,上到二樓要了張臨窗的桌子。這樣,只要我用心聽,周圍所有人的對話,基本都可以聽到。
不是我有窺探別人隱私的陋習,而是我實在太想聽到一些飄香堂的訊息。放走萬金之後,我先跑到沒有人煙的深山老林裡躲了好些天,終日與猴子為伍。行走江湖那事?我不說了嘛,我到哪裡,哪裡就是江湖。可日子一長,感覺不對勁,還是離開吧,因為猴子們已經開始幫我抓蝨子了。再待下去,我該返祖了。
側耳探聽一會兒,我發覺大眾更熱衷於討論誰家的老婆偷了男人、誰家的男人召妓被老婆抓個正著這類事。他們口中唯一的刑事案件是趙舉人家的母狗被劉秀才養的公狗強姦了,這還了得?趙夫人可一直拿這條狗當自己閨女看,就差沒讓它上桌吃飯了。既然是閨女被強姦,自然就要去縣衙理論。大老爺一瞧,一舉人一秀才,這還用想嗎?當下便判了公狗入獄二十年。
正準備結賬走人,身邊傳來這樣一句話:“大事?那得算是飄香堂的事了。”
我迅速轉過頭去。從打扮上看,說話的是一個鏢師。他的四周已經圍了一圈人。人越聚越多,待到有人央求他講完,他才露出滿足的微笑。我屏住呼吸,生怕漏掉一個字。
“一個時辰呀,一個時辰!飄香堂呀,飄香堂!”
“怎麼樣?”有人問。
“怎麼樣呀,怎麼樣?飄香堂,沒了呀!沒了!也算是家老字號了。就這麼沒了呀!沒了呀!”
我接受不了他的說話方式,如果現在有人要買這傢伙的命,我應該不會收錢。
“誰做的?”接著問。
“那還用說,這年頭,除了他們,誰還有這麼大的本事?”鏢師不屑地說,然後帶頭哄那個提問的人。他有意在避擴音及斬龍會,卻沒有發覺,正是那人的提問,他才能顯出不屑,併成功地領導了一次眾人。這便是最原始的恩將仇報。
“人呢?飄香堂主明敖呢?”
“不知道,應該是死了。飄香山莊現在已經變成鬼屋了,就算那些人走了,也沒人敢去。”
“聽你這麼說,那斬龍會怎麼像蝗蟲似的,到哪兒哪兒遭殃。”
這人厲害,只一句話,便讓空氣凝結,並將恐怖氣氛遍佈至各個角落。
人在認真偷聽的時候,往往會忽略周遭的事物。這不,不知何時,有個青衣少年坐到了我對面,咧著嘴衝我傻笑。北方人的模樣,卻不見粗獷之氣,五官甚至透著精細,就是胸肌特別發達,和他瘦弱的身體不成比例。
“你在偷聽人家說話?”他嬉笑著問,聲音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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