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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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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口糧和住宿費的時候。先前被我不小心偷竊了肉瘤的那個胖男人,突然從天而降,手持砍刀從遠處追了過來,氣勢銳不可當,如同凶神惡煞。

鏡頭特寫——

姓名:雷霆(後來才知)

性別:男

樣貌特徵:胖到海枯石爛。(如此“幅員遼闊”的大臉,可以開兩個練兵場外加一個跑馬場。)

性格特徵:慢到死去活來。(你看他自遭我偷竊之羞辱後,多久才反應過來要來緝拿於我,就知道他有多麼“慢”了。)

職業:捕快(淮北公子京城第一捕頭魏明川①的手下,不久之後,其將專職捕捉成為“京城第一大盜”的丁小仙小兄弟)。

愛好:賭博。

我一看,自己已經餓得半死不活了,要是硬碰硬的話,那各位,以後,你們再也看不到你們這如花似玉的丁小仙了,連同本美女一起消失的還有無數的江湖神秘事件以及眾多各色各類的帥哥美男。

唉,為了大家以後的福利,我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那就是:掉頭,逃跑。

好“仙”不吃眼前虧!識時務者為俊傑!

要麼說,江湖這東西,之所以引來無數英雄競折腰,其原意就是,它太神秘了,太詭異了,太刺激了——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

就在我掉頭騎著我那半死不活的棗紅馬逃命之時,不遠處煙塵四起——一頭彪悍的小毛驢闖進了官道。毛驢之上,是一個比這頭毛驢還像毛驢的綠衣少女。

毛驢的眼睛很大,這個少女的眼睛更大;毛驢的臉挺長,這個少女的臉也不短,好在額前細碎的頭髮遮住了額頭,讓她顯得還比較溫婉可人。琥珀色的頭髮有些微微的波浪卷,紮成兩個麻花辮子,落在胸前,一身綠衣,讓她看起來像一隻碩大的鸚鵡。這隻綠鸚鵡一邊騎在毛驢上奔跑,一邊用半生不熟的漢話喊道:快跑,玲瓏小寶!

標準的異族女子。

看到這裡,很多人就要問我了,說:丁小仙,你不是喜歡看帥哥嗎?怎麼今天你連長得像毛驢的女人都不放過,還看得那麼詳細?

那麼,我問你,如果一個人,砍了你十刀;然後又砍了你暗戀的那個帥哥十刀,刀刀砍在他標緻的小臉蛋上,而且,還割下了那個帥哥的小小帥,你會怎樣做?你千萬別說報警,記住這是封建社會。

你肯定會說:報仇!這還需要問嗎?

當然是報仇了,可報仇的關鍵,你不是要記住了你仇人的模樣嗎?難道你能拎菜刀到大街上隨便看到誰不順眼就拉過來亂砍一氣?你又不是土匪惡霸座山雕。

所以,我如此費盡心思地記住這個綠衣大鸚鵡的模樣,就是因為下一刻,她變成了我不共戴天的仇人!

因為,她和她那隻彪悍的毛驢,直衝而來,把正在逃命的我給撞下了馬。當時的我和棗紅馬,人困馬乏,根本就是一推就倒,毫無自衛能力,何況還手?

人世間的事情,多麼可笑,我躲過了英俊的將軍和他英俊的白馬,卻被一賴皮綠衣大鸚鵡和她那頭賴皮的小毛驢給撞得人仰馬翻、四腳朝天。

可恨的是,突發狀況之後,那個毛毛躁躁的綠衣大鸚鵡還和她的小毛驢在我的身上練習“原地踏步走”。可憐我那精巧的瓜子臉,硬被踩成了碩大的向日葵臉。

飢餓、睏乏、撞擊、踩踏一系列的“傷痛”之後,終於,我抱著我碩大的向日葵臉給昏迷了過去。

昏迷之中我也死死地要自己記住這隻綠衣大鸚鵡那毛驢一般的模樣,我告訴自己:君子報仇,只爭朝夕。

昏迷之後的我,根本不知道,下一刻,我是被“砍刀肉瘤兄”給抓了回去,還是被“綠衣鸚鵡姐”給打劫了回去?或者我命不好,他們倆都四散逃跑了,把我扔在地上任人踩踏。或者我命很好,簡鉞公子、史大將軍爭相將我救回家,甚至是,他們倆人為了誰救我,而大打出手,從此斷了兄弟情誼,於是,一場香豔的英雄救美,就此演繹……

其實,我好睏了,好累了,好想睡覺了。

三天三夜的奔波,毫無預兆的這些事情。只緣於我一時頭腦發熱的逃婚。我的血淚經驗教育你們:逃婚是可恥的!

逃帥哥的婚更是可恥的!!

逃絕代帥哥段青衣的婚是最可恥的!!!

所以,老天爺看不下去,就替他報復我了!

就這麼昏迷了吧。

突然,我發現,我很想你。

我很想念你那雙溫暖的手,曾經,在火光沖天之中,小小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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