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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去解釋她們的行為,還算能勉強解釋的過去。
“是嗎…有這麼好的事情?是僱用你做些什麼事情。”維亞又問著。
真是夠了…問題有點太多了喔!只不過,一想到這件事情我就頭痛。
應該算是‘特務級’的員工吧……”聽到我這麼形容,眼前的三人都露出錯愕的神情,她們似乎覺得我的話好像有點白痴。
………【第五十七條】………
上課的時候,我拿出今天早上,在開車送四位大小姐到學校,周昕在下車前拿給我的一疊紙。那是她們昨天晚上所制定好,新的「住宿規定」以及「員工條款」。
「住宿規定」部分從原本的十條,被她們刪改的只剩下九條,她們將第二條與第四條給拿掉,其他的規定也被改的「人道」的多了。
只不過,這次卻多增了一條,那條規定,除了有其他要事或者是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晚上不可過十二點才回宿舍,或者是不回宿舍過夜。看到這條規定,我還真有點搞不太懂,這有什麼意義嗎……然而,另一份「員工條款」上面所註明的條例,上面寫明的條款也相當奇怪。
上面的條文大概是說明,我這個給她們所僱用的員工,除了平常上學上課與晚上睡眠的時間之外,基本上所有的空閒時間都歸屬她們,但是如果她們臨時有要事,就算上課時間也必須隨傳隨到。
此外,我這個員工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等候她們交代工作下來,也就是說除非是事先有交代,或者是臨時有事情之外,在平常時間基本上是無所事事的,而且只要有適當的解釋便可以休假,休假的期限更是沒限制多少日。
這真的是哪門子的員工……至於工作的專案,則是「能力所及的範圍」。也就是說交代下來了,必須什麼都得做。看到這裡我真的覺得,在員工兩個字前面冠上「特務」兩個字,應該是當之無愧。
雖然,周昕上面有特別標明,但是我很懷疑她所指的,不是以我的能力為基準,而是以丑角的能力為基準……最後還有一項,更是讓我哭笑不得,不知道是那位天才大小姐加上去的。上面規定員工在任期裡不準結婚訂婚,甚至連女朋友也不可以交,否則視同違約。
這真是有夠無聊的……加這一條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當我在頭痛的時候,座位身旁的同學傳遞了一張小紙條給我,那是維亞傳給我的。開啟看了一下內容,上面寫著「那件事情小葳好像找到了一些頭緒。社團見。」
我知道他指的是那天鬼屋裡的生物。想不到小葳整理資料的度,倒是非常的快,沒兩天的時間,就從那堆資料當中找到了許些頭緒。
而維亞他人也不知道何時,已經偷偷跑出教室外,賊笑著對我招著手。我沒好氣的跟他點點頭。我知道他們只能趁著小雯沒有跟在身邊的時候,才能著手調查這件事情。
也因為小雯非常的清楚,維亞的作息時間,所以他只能利用課堂的時間,翹課去校外尋找調查資料。答應參加此事的我,也只能義無反顧的跟隨了。跟他一起翹課……找了一個藉口離開教室之後,我跟上維亞的腳步,他這麼跟我說道∶「剛剛小葳傳簡訊給我,她說她看了我們蒐集的簡報後,似乎找到一些頭緒了。我們趕快過去看看。」
我點點頭。我也挺好奇她找到什麼。雖然那些資料當中我也有找到不少,不過我並未整理過,所以也不清楚哪些線索是可以用的。
到達社團的時候,小葳她人已經坐在社辦裡的大圓桌前,圓桌上還擺著許多堆著的資料本。此時的小葳正神情專注的翻看著整理出來的資料,完全沒有覺到我們的到來。
「小葳!有找到什麼嗎?」維亞走近她身旁也湊過去,看她在認真看著什麼東西。
「死維亞!嚇死我了!像個賊一樣。」小葳臭罵了維亞一句。維亞面對她這句話,只是很隨意的笑了幾聲,並沒有很在意。
「哈哈哈!他本來就是個賊,奶現在才現。」我也順著小葳的話笑罵著維亞,找了一個位置坐了下來,頓一頓說道∶「對了!奶找到些什麼東西,趕快拿出來給我們看吧!」
們看這幾張。」小葳點點頭之後,在一堆紙張資料中翻找了一下從之中抽出了四張影印紙。
看了一眼,在當中便有一張是我之前在圖書館中,所找到影印下來的簡報,而另外三張是他們在網路上找到的資料。
我所找到的那張簡報,上面的報導大概是在報導,一棟在墾丁附近相當著名的飯店,在七、八年前曾因為某一層樓傳出鬧鬼事件,在當地鬧的相當轟動,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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