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光芒,他扣動扳機射殺阿拉伯人。而後,再
向屍體連發了四顆子彈。
莫梭被捕、受審、判處死刑。陪審員做這種判決,與其說是基於犯罪行為的事
買,倒毋寧說是由於深惡莫梭的性格━━特別在於他對母親死後種種所謂放蕩行為
的深惡。
對於殺人,莫梭除了對預審推事表示是由於“太陽的緣故”之外,並不說明任
何犯罪的動機━━事實上,他的動機的確並不存在,除了太陽的緣故。
檢察官向陪審員指出,莫梭沒有一般人的情感,也沒有罪的意識,是個“道德
上的怪物”。莫梭在獄中等待受刑時,也的確扮演著一個社會怪物的角色,包括神
父勸他懺悔、投向永生。莫梭除了大怒之外,不肯向宗教認同,他說,他的人生到
目前為止,與任何先驗的價值無關。這種人生雖然荒謬,卻是他唯一可以遵循的人
生。他接受生,接受死,這使他奇異的尋護了和平,並且發現到自己和宇宙,終於
合而為一。
我們閱讀《異鄉人》,應以故事的形式和風格所表達的莫。⒎0⒈。鬧學記梭
性格為中心。以傳統自傳形式來言,《異鄉人》中的莫梭,正是一個在任何社會形
態下所謂的“異鄉人”。卡繆用在以第一人稱莫梭的文字,一向只提示事件,並不
說明他對事件的反應�他不分析自己的感情,只是敘述瑣碎的細節,或一些“感覺
上”的印象。
莫梭在表面上看來,並不具有一般人的感情。他雖然認為母親不死比較好,卻
未曾對她的死感到特別的悲哀。他歡喜瑪莉的笑容,對她產生情慾,卻沒有愛她。
他缺乏雄心,也不接受升遷的機會。他認為━━“無論如何,什麼樣的生活都一樣
,畢竟目前的生活,並沒有讓我有什麼不悅的地方。”
他甚至對於受審,都覺得不是自己的事,他只想快快審完,好回監獄裡去睡覺
。
我們透過《異鄉人》這麼一個人物,可能看見某些自己也常有的性格,那就是
∶許多人━━包括我們自己,常常生活灸無意識的生活習慣中而至麻木。莫梭是一
個不知道本身人生意識的人,是一個沒有意識的主人翁。他對於生,既無特別的狂
喜�對於死,也並不很在乎。整個的生命,不過是一場荒謬的過程。在這裡面,除
了“感覺”之外,人,沒有其他的思想,包括殺人,也只因為那“陽光的刺目”而
已。
莫梭,在基本上,是一個普通人,對於社會,事實上並沒有露出明確的反抗━
━他只是放棄。或者說,他活得相當自在卻又不在乎。
當莫梭自覺到他無法對人生賦予任何有意識的形態時,他很自然的放棄了一切
,留下的生之喜悅,只是能夠帶給他直接反應的“感覺”。例如∶“夏日的氣息,
我熱愛的住家附。⒏0⒈。鬧學記近某個黃昏的景色、瑪莉的微笑與洋裝。”以上
的種種,成為了他所感受的真實生活,而不想再去超過它們。
莫梭把這些事情都放在生活裡,卻不給予自己一個說明,正如他並不想從他和
瑪莉一時的肉體快樂中,匯出以愛為名的永恆感情。
卡繆以間接的方法表示出莫梭那種若有若無其事的敘述態度,實際上,這種表
達手法,包含著比想象更豐富、更復雜的感情。莫梭有他自己生活的法則,他不是
道德上的怪物,也不缺少常人所具備的感受力,他只是一個不願深究一切而存活的
某種━━人。即使可能在法庭上救自己一命,他也拒絕成為一個習俗上的孝子。他
不肯說一句虛偽的話。
莫梭不是一個虛偽的人。這,使得整個的社會,反抗了他,誤解了他,將他孤
立起來。造成悲劇的事實上並不在於他的性格,而在於他和這個社會上其他的人類
如此不同,因為這一份不相同,社會判了他死刑。
雖然,殺了一個阿拉伯人可以判死刑,這是無可非議的,可是判決莫梭死刑的
方向,並不在於這個事件,而在於他的不肯矯情。
對於莫梭而言,道德就是遵循感覺的行動。所以他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