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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朝庭滿意的點頭離去。他的話在孔家人心中種下了一絲的恐懼,因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會得到。
若十年後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會娶的。
神清氣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個早起的鳥兒,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樣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壓到的右腳骨頭破碎嚴重,不得不截肢。
演變到最後的結果,便是今日的情況,變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總會引起他人的側目,不過她已經學著對這些目光處之泰然。
在國中時代,她因為這雙腳而受了不少的恥笑,讓她曾經沮喪得不想再繼續唸書,但是在家人的支援與堅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學業,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學文憑。
認識的人愈來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來愈開朗,不再以有這麼一雙腳為恥,她學會了知足,因為她知道,比起許多人,她算是幸運了。
“大嫂,早!”才將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雲就從主臥室走了出來,她一看到,立刻朗聲打招呼。
“你怎麼那麼早?”孟玉雲有點吃驚的看著毓慈,“怎麼好麻煩你做早餐?應該是我來才對。”
“沒關係,”毓慈笑了笑,表示無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來了,當然得分憂一下,反正不過就早餐而已,你別放在心上。”
“那就謝謝你了。”孟玉雲知道自己這個小姑一向好相處,她若再多說些什麼就會顯得見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動手幫忙。
“聽說日子已經定了是不是?”孟玉雲問。
毓慈不用問,也知道孟玉雲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麼,她點點頭,“嗯!下個月一號。”
“那麼快?!”孟玉雲顯得驚訝,“這麼趕,怎麼來得及辦嫁妝?”
“媽說她有辦法。”對於老一輩的觀念,毓慈是抱著尊重但不認同的心態,所謂“嫁妝一牛車”的時代早過了,但在臺南這個古老的城市裡,卻依然擁有這種觀念。
想勸毓慈不要那麼匆忙的將自己給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堅持,孟玉雲所有的話全都吞進了肚子裡。
剛踏出校園,便走進婚姻裡,承諾一生、一輩子。對個現代人來說,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點,不過這只是孟玉雲心中的想法,她當然不會開口說,因為毓慈肯定不會認同。
“不要擔心我,”細心如她,毓慈當然看出了孟玉雲的擔憂,她對自己的嫂嫂露出一個微笑,“我相信我會過得很好的。”
盂玉雲聽到這話,也只有點頭認同的份。不過,她的思緒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陣頭痛。
孔行書的態度擺明了不接受像律爵這樣的男人做妹婿,這場衝突看來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說什麼勸孔行書,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夠不要把與毓慈未來的丈夫的關係給弄僵,因為到時難做人的可是自己這個善良的小姑。
“從沒見過那麼輕鬆的新郎,對不對?”辛凱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軍,調侃的說道。
想他要結婚的時候,可說是忙得焦頭爛額,雖說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總是嫁進他辛家,他畢竟姓辛,理所當然得要對得起人家。
不過說來有些洩氣,至今他還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長得是圓是扁,畢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長相重要太多了。
刑于軍反應冷淡的看了一臉調侃的辛凱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辦公桌後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無預警的出現在律爵的辦公室裡。
律爵聽從爺爺的話,穿著一件白色的西裝,襯著他貴族的五官更立體,身材更壯碩。若不要那麼硬著一張臉,他會是個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贊成你娶她。”終於在沉默了好一會兒之後,刑于軍終於開口,不過他一開口就是極具震撼力的話。
抬起頭,律爵的手在檔案的最後簽下自己的名字,等著刑于軍解釋他話中的意思。
“她不適合你。”刑于軍直截了當的開口進一步解釋:“你娶了她,只會傷了你自己。”
目光來回穿梭在兩人的身上,辛凱文無聲的吹了聲口哨,沒想到刑于軍竟然會為一個女人說話,這情況可真是前所未見。
“我對這個可能成為你未來太太的女人沒有興趣,”刑于軍不願律爵產生誤會,於是率先表達自己的立場,“我只單純的認為她是個特別的女人,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
“太遲了!”看著時間,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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