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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抗拒的舉動,這絕不可能是因為李瑾敬業的態度,
而只可能是因為,李瑾對於當年那件事,
是真的不在意了。
……自己從來就沒有被厭惡。
意識到這一點的同時,他的心中忽然湧出了一股喜悅的情緒。
就算只能從契約關係開始,就算對方不可能喜歡上他,但那也都無所謂了。也許有一天他會失控,
也許最終李瑾仍會離開他,也許他什麼都無法得到,不過,
那都是未來的事情了。
現在的他已經管不了那麼多了。
即使這是隻能維持一年的關係,即使李瑾只是想跟他玩一場遊戲,那些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不想讓這個人離開,也不想再經受一次分離……一想到如果分離,就可能再也見不到對方,他就無法再堅持讓李瑾離開。
反正,
比起與李瑾分離,
事情也不可能更糟糕了。
在那之前,
就順其自然吧。
——本書完——
番外:Propose
在那之後,又過了兩年。
李瑾有時都想知道,周士崢到底在想些什麼。
雖然不想以契約維繫關係,但在第一年的契約結束時,周士崢提出了續約的要求。對於這種出手大方的客人,公司經理當然是樂見其成,而李瑾在猶豫了片刻之後,也答應了。
原因跟一開始答應時一樣,周士崢不難伺候,被包養的生活也什麼不好的。不過,
第二年的契約結束之後,
周士崢又提出了續約,於是李瑾終於理解對方在想什麼了。
比起讓他離開,周士崢寧可用這種方式把他留下來。這兩年的相處以來,周士崢對現在的他也十分了解了,知道他不會回絕,所以才會提出那樣的方式。
兩人住在這棟屋子裡,
每個夜晚都睡在同一張床上,到了早上,
李瑾便起床準備早餐並叫周士崢起床,
即使只是契約關係,
卻真的像是戀人一般地生活著。對於這種生活習慣了,而且也覺得要回到過去服侍女人的生活有些麻煩,所以才答應了新的契約。
日復一日,李瑾都在考慮著,對方究竟什麼時候會厭倦。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過了兩年,
周士崢始終沒有任何對他厭煩的跡象;在床上時對他需索的程度一直不曾減少,仍然相當熱情;那種感情或執著似乎也沒有被平淡的日常生活磨去,反倒一直存在著,
直到現在,他偶爾對周士崢親膩一些,
對方都依舊會感到不自在似的,微微別過視線。
純情……卻又熱情。如果彼此真的是戀人的話,他應該會對此感到十分滿意。
但是,問題就在這裡……儘管一起生活了這麼長的一段時間,
他還是不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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