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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即是借款人的利益。在加州以外地方,房貸經紀可以濫收費用,甚至提供不合適或者不適用的貸款。加州的最高法院於1979年的案例曾指出房貸經紀需要維護客戶利益,這案例成為普通法的一部分,適用於加州法院。
試想,審批房貸的人沒有政府監管、沒有發牌制度、沒有保障客戶的責任,放款的證券機構的情況也是差不多,這些機構沒有責任申報問題貸款,收屋程式亦滿是漏洞。
第一章 次貸危機的背景(3)
即使銀行進行次貸交易,銀行亦只是在轉移房貸給證券公司時動用名為倉庫信貸的短期資金。實質上,銀行只是次貸中間人,並非實質的次貸承接者。當然,有些銀行眼見次貸市場熱烘烘,就成立自己的證券公司承接次貸或者像香港上海滙豐銀行那樣,收購以承接次貸為主的機構,直接投入次貸業務。但是,原則上,銀行本身並無實質承接次貸。
據瞭解,即使到了2007年底,次貸危機出現後半年,濫批次貸和亂收回傭的情況仍然存在。相信下頁廣告不是胡說,當真是OK。
美國政府在12月中已宣佈立法管制地產貸款商和經紀的廣告。
房貸經紀是推動次貸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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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筆者看到的地產貸款商廣告,原載於2007年12月15日星島日報美西版。請細心看看貸款條件。什麼都OK,連沒有綠卡、沒有工作和收入都OK。據瞭解,即使到了2007年底,次貸危機出現後半年,濫批次貸和亂收回傭的情況仍然存在。相信這廣告不是胡說,當真是OK。'
筆者來到美國的初期就曾經想過當房貸經紀,那是賺大錢的行業。在加州,房貸經紀的年薪收入達到6萬美元以上,相比一般事務員萬多元年薪,差距真的很大。
房貸經紀只顧賺錢,積極地尋找市場上需要貸款的人。這支41萬人的房貸大軍為美國住宅市場上的炒家提供次貸機會。
信貸市場競爭激烈,房貸經紀又不受監管(加州才有發牌制度)。他們積極尋找需要次貸的置產者,令次貸質素下降。美國的信貸由嚴格審批改為低憑證核貸(Low Documentation),後來更演變成無憑核貸(No Documentation)。即是說,房貸經紀並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檔案證明申請房貸時的宣告屬實。信貸濫用程度可想而知。
2006年,美國次貸房貸的總金額是6千億美元,佔美國總房貸的五分之一。到2007年3月為止,未了結的次貸達到兆美元,次貸危機已經形成。2007年10月,浮息次貸之中約有16%已經有90日沒有繳房貸,或者已進入法拍程式。
一般住宅信貸的斷供收樓比率約是1%,次貸被抵押受益人(抵押權人)收樓的比率高達20%。2007年已有超過1百萬人因此而被迫遷離家園,到2008年初更超過2百萬人。濫批房貸程度可想而知。
'圖A2
信不信由你,一個月之內,筆者能收到這麼多銀行和財務公司的信。筆者沒有欠他們錢,只是他們想借錢給我。最惹人注目的是CHASE銀行的招攬信,幾乎每隔兩三天就來一封。'
無憑藉貸是拖延次貸風暴出現的最後手段
除了前美國聯準會主席艾倫.格林斯班(Alan Greenspan)濫用減息和放鬆銀根的基本因素之外,信貸證券化是加速濫批信貸的罪魁禍首。美國政府當然瞭解情況。到了次貸危機浮現時,政府竟然無視無憑藉貸的危險性,反而覺得是拖延次貸風暴爆發的最後手段。要是政府在簡易型抵押貸款時插手干預,相信次貸危機早在三年前已經爆出來,情況也不會這麼嚴重。政客想拖延次貸問題的出現,所以對無憑藉貸一事置諸不理。在此情況下,炒作房地產的投資客一湧而出,把房市炒得熱呼呼,房貸經紀更是趁機大撈一票。
美破產法對破產人的保障與次貸風險的關係
很多人都認為房價會繼續上升,能夠買樓就儘量買,利用這個房市熱絡的難得機會豪賭一次。反正輸了不是自己的錢,贏了就入袋平安,反正最差的情況就是付不出房貸或是被法拍,此時大不了宣佈破產或者遠走他州。總之,輸打贏要。
我看過一個電視節目,內容是講一位年青人如何虛報收入和資產買入幾十項房地產,企圖炒賣圖利。起初,房價上升,大賺一筆,到了房價停滯的時候,手頭上十多間房子全部被查封。當時他拿的是12成次貸,除了10成房價之外,還拿到2成房價的物業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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