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頁)
就將吧檯後面酒櫃裡的一捧紅酒
拎了下來,用白布擦著,眼睛瞟著我。
怕我砸了?我瞧見夏長寧坐在角落裡,我先走到吧檯溫柔的對阿七說:“這酒很貴嗎?”
阿七嘿嘿一笑:“不貴,一點不貴。”
“為什麼不把價標上去呢?我要是再砸,好歹也看準了價再砸。”
他便渾身一哆嗦,差點把手中的酒摔了。
我走了幾步回頭:“要讓我再看見你們關店門不讓我走……明白?”
他點點頭。
其實我也不知道要他明白什麼。
夏長寧聽了便笑,他歪在沙發椅上,吊兒郎當的模樣。
夏長寧點了餐,然後很誠摯地對我說:“福生,我沒讀過多少書,和你在一起,就覺得挺開心的,我正式追求你可好?”
世上的事情沒有對錯,只有因果。我也很誠懇地告訴他:“如果一開始這樣,也許會不一樣。現在,不同了。現在我不想交男朋友。”
他嘆了口氣,頗有點惆悵的味道:“剛開始誰瞧得上你啊。”
啊啊啊,我又被他打擊了。我的語氣情不自禁的變冷:“是啊,凡重外者拙內,我也沒瞧上你。”
他疑惑的看著我問:“什麼意思?”
我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淡淡的說:“《列子.黃帝》。”
他的眼睛就變得很深很黑,眨也不眨的看著我。很高傲的揚起下巴:“我答應過你來吃飯給你說丁越的訊息。是好訊息,丁越沒犯罪。想知道原因嗎?”
我又被天雷砸中,喜不自勝。我想我的驚喜與快樂全寫在臉上了。夏長寧根本沒等我回答便快言快語的說:“我就不告訴你。吃完你走吧。”
他很解氣似的埋頭切牛排,劃得牛排在盤子裡扭來扭去。
“餐刀該磨快一點。”我也切不動。
他把刀一放,用手抓起牛排大嚼,盡顯豪放粗曠:“以前在叢林裡餓了找螞蟻吃,還帶土,這個不錯了。”
見我沒動靜,不無譏諷的說:“沒讀過書的人就這樣!”
我笑了笑,從包裡拿出把瑞士軍刀,將牛排切成小塊,優雅地叉著吃。
夏長寧便說:“你為什麼不帶把菜刀來?”
“太大,我的包裝不下。”
“寧福生,我是洪水猛獸?你來見我還要帶把刀?”
我嚼爛了牛排,嚥下,然後告訴他:“你錯了,我隨身帶著,削蘋果用的。對付流氓,我會打110報警。”
夏長寧用餐巾擦了手,不再說話。
我慢條斯理吃完,放了三百元在桌子上:“別和我客氣,多謝你告訴我丁越的訊息。”
夏長寧霍地站起身,居高臨下對我說:“老子和女人吃飯還從沒讓女人掏過錢。阿七不會收的。去找你的丁越去吧。”
我也站起身,把錢收好對他說:“那謝了。再見。”
出了餐廳,我抖著手給丁越打電話,手機關機。
我趕緊去找梅子和梅山。他們告訴我,他們也找不到丁越。
我快急瘋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從這天起,夏長寧和丁越同時消失在我視線中。
轉眼過了年,這起走私大案終於圓滿告破,電視報紙輪番報道。
晚報以整版篇幅詳細報道這起走私大案的始末。
標題與副標題都極騸情:《涉案四個多億,走私大鱷落網——美女幹警喬裝暗訪,帥哥欣然做臥底》
我漠然的看到文章下方寫的內容,“海關女幹警巧施妙計說服外貿局工作人員放出訊息,以可提供外資企業資料為餌,勾引走私集團上鉤。歷時一年徹底弄清案情,將此走私團伙一網打盡。”
我的手便開始抖,一直抖。
原來伍月薇和丁越在瑞麗的三天是說服他做這樣的工作。丁越不是犯罪,他簡直就成了英雄。連夏長寧都不清楚內情。
可是,為什麼他還要分手?
他應該不是被捕,而是早就不在看守所了吧。手一鬆,報紙掉在地上。
這件事鬧得很大,雖是化名,但是認識丁越的知道是他,不認識的從認識的人口中也知道他了。丁越從外貿局辭了職,聽說是回老家做生意去了。
他連一個交待都沒給我。
然而關於他的傳言卻越來越多。
有人說走私集團裡沒判死刑的人放出風聲,要宰了丁越。他改名換姓離開了。
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