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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都認得我了。
程子恆攻讀法律博士,據說是本科直接保送碩博連讀的高才生。
一個人從七歲起到二十八歲都在學校裡度過,不用大腦也能想象出,這是多麼書生氣的一個人。
偏偏他不僅是法律系的一辯,還是學校的最佳辯手。據說他參過幾屆全國大學生辯論賽,用才思敏捷形容他一點兒也不為過。
而這個人就和我在離操場不遠的小賣部認識了。
起因是一根奶油煮玉米。
我和他幾乎是同時對老闆說:“一個玉米!”
照常理,我要了,他當然就該退讓。我是女士,這個道理很明顯。
而程子恆卻說的是:“我每天這個時候都來,老闆是給我留的。”
我看向老闆,他嘿嘿笑著不回答。看樣子是給他留的,但又顧及我的一個女孩子,就嘿嘿一笑了。
那天我不知道哪來的火氣,大概是長期鬱結在心得不到舒展吧!我拿起了那根玉米對程子恆說:“你付了錢嗎?”
他一怔,“我每天都來。我只是告訴你這件事,我沒說……一定要。”
最後三個字化成很低沉的聲音,像是一聲嘆息,嘆息我在他話沒說完時咬了一口玉米。
“多謝了!”我笑呵呵地道謝,把錢遞給老闆說,“麻煩明天這個時候多留一個。”
“寧福生,你一點兒也不像讀研的人,倒像是才進大學校門的新生。”
我啃著玉米仔細打量他。程子恆沒有戴眼鏡,白淨的面板,瘦高個子,還有清爽的小平頭。看在小平頭的分上,我和他說話:“你是誰?你認識我?”
“認識,學校運動會看到你們院的老師歡欣鼓舞,說人文學院破紀錄拿了女子三千米第二名!就是你吧?”
“你是系裡的嗎?”
他笑笑說:“我叫程子恆,法學系的。”
我說了聲“再見”就走了。我不關心誰是大名鼎鼎的程子恆,雖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
老闆的煮玉米一般在晚上八點就賣完了,那天我是晚上十點半跑完步經過的時候被香氣所吸引,那根玉米讓我認識了程子恆。接著一連兩天我跑完步去賣玉米時都遇到了程子恆,然後各持一根玉米邊啃邊聊邊走回去。
我告訴了室友橙多——她是以酷愛喝鮮橙多而得名。她便決定明晚的玉米由她去買了。
橙多是攻讀中國現當代文學的。她拿著根啃光了的玉米芯子做遊離夢幻狀飄回來,滿嘴淫詩:“我想我是醉了,醉倒在與你唇齒相依的芬芳中……”
“那根竹竿子有那麼大魔力?”我不以為然。
在經歷了俊眉星目的丁越、器宇軒昂的夏長寧之後,程子恆只能算是白馬蹄下的狗尾巴草。
橙多和我同歲,是本校本科考上來的。她對程子恆的仰慕據說能追溯到大一時期。
她興奮地對我說:“福生,程子恆前途無量,就算他留校任教也會是個有錢人!他本人又不木訥,是上上結婚人選!”
我不為所動,繼續寫我的部落格玩。
橙多幽幽地嘆了口氣,“我是不當滅絕師太的,等我研究生畢業就二十七了,我得趁著這三年找個好男人!最佳戀愛地點就是學校,出了校門這歲數只能去相親了,那就遇到誰是誰了!”
我便不可自抑地想起了那場可笑的相親,還有夏長寧。思念洶湧而至,我想也沒想就拿起手機對橙多說:“我出去買點兒東西,一會兒就回來。”
走到樓下,我站在樹下猶豫了會兒,究竟打不打電話給夏長寧?
如果,他娶了逸塵,我也就斷了這個念頭,好好地把握我的三年。忍不住心酸,我多希望他是在開玩笑、在玩手段,非逼得我低頭說愛他不可。
記憶中的夏長寧是打不死的小強,是永遠黏著寧福生的流氓。原來,真的沒有誰能等著誰。
思緒間,我已按下了鍵。鈴聲一響,我就希望夏長寧接不到這個電話,又盼著這鈴聲能一直響下去,每響一聲,似乎我就變得更平靜。
而他的聲音意外闖了進來,“福生?你好嗎?”
“……還好。”
“適應江南的氣候了嗎?”
“嗯。”
夏長寧輕聲笑了,“我以為你連朋友都不和我做了,完全成陌生人了。我不大電話來,你就學不會主動?福生,你是想我了嗎?”
我躊躇著還沒回答,旁邊有個聲音喊我:“福生!”
我順著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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