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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著紫色指甲油的手指在她眼前一晃,期望她分點心注意一下。
“是你,交際花。”
既然是她就真的“用不著”,她最厭惡和窮追不捨的媒體打交道。
張豔豔火大的一瞪眼。
“我是在公關部上班,別當我是酒廊小姐,還有請叫我雪莉。”
聽起來像是酒廊小姐的花名,但她堅持比張豔豔好聽。
自從某人消失後,應該算是青梅竹馬的張豔豔、古月娥和常若薇意外地在警官學校重逢。
不用說以常若薇的輝煌歷史和有力的人脈,考上警官學校是件輕而易舉的事,在打遍全校無敵手的情況下以第一名畢業。(因為沒人敢和她搶第一。)
然而在幼稚園慘遭修理、壯烈敗北的張豔豔在多年後越想越不甘心,發奮圖強的振作,因為她相信小惡女將來長大一定會變成監獄的常客,所以她要報仇當警察,抓她去關到頭髮生蝨子為止。
而在經過物理矯正視力後的古月娥則以危險標準吊車尾進入警校,連身高都剛剛好是及格邊緣,一五六點三公分。
同窗四年又分發在同一個單位,使得三人的“恩怨”繼續延續下去,雖然有短暫的外調他處,但沒多久又都回到第一分局,只是同在一幢大樓卻各處不同部門。
一個在少年隊,一個是掃黃組,而另一個是公共關係科——專門處理警方對外的發言。
天天見面卻也常常見不到面,正確說法是匆匆一見就各自趕著出任務,連聲嗨都來不及說。
“有事快說,沒事請別妨礙我補眠,待會還要去抓飆車砍人的青少年。”
非揍得他們沒力氣拿刀揮棍。
話一說完,全體隊員都發出垂死的哀號聲。
“叫什麼叫,吃太飽呀?”她好餓哦!一餓就想揍人出氣。
懶得和她生氣的張豔豔丟下一張精美小卡。
“喏!同學會,你負責通知沈敬之。”
沈敬之?“他是誰呀?”
兩個快吐血的妖嬈女警一個做出要掐死她的動作,另一個發出分貝二百五十的音量一吼。
“你去死啦!常若薇——”樓上的局長辦公室發出砰地聲響,常長敬鎮靜如常地拾起蹦蹦跳跳的小金魚放入鋼杯內。
明天得再去買個小魚缸了。
第二十一個爆裂物,以今年來算。
第二章
她真的忘了沈敬之這個人。
那年夏天她忙著參加聯考,每天補習由早補到晚,一大堆講義多得足以撐起天花板,地震來時不用怕,左鄰右舍全壓扁了她依然健在。
接著是警校的新生訓練,她從入學第一天和學長姐“切磋”後,自此闖遍各大社團讓人家難堪,舉凡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和劍道,甚至是茶道都被她踢過館,還撈到日後四年有專人泡茶給她喝。
沒辦法,走錯路了嘛!以為有個“道”字就可以進去揍人,所以一踏進古色古香的社團逢人就扁,來自日本的留學生田中一夫就倒黴了,被逼當侍茶小廝。
虧他還是田中會社的小開,每年淨賺千萬美金的有錢少爺,不過是來臺灣體驗警察生活,而他的身份還是武術教練。
於是常若薇第一年過得轟轟烈烈,第二年過得精彩萬分,到了第三年馬馬虎虎,最後一年是意興闌珊,因為沒人敢和她對打,連教官都避得老遠,一看到她就臉色發綠。
因此在不刻意的情況下,她把沈敬之這號人物忘得一乾二淨。
“同學會通告,通緝逃犯一名沈敬之,八月午五是好日子;記:得來參加,否則扁你。”
搶過一份華文報紙,放聲大笑的白虎摟著愛妻,—字一字逐一的大聲念出,邊念邊笑還打嗝,簡直太佩服有人敢不怕死的通緝玄武。
龍門在全世界的黑道中位居龍頭,人人忙著來巴結、奉承,還沒人敢光明正大的挑釁,頂多使點暗招想分點甜頭罷了。
像這般利用報紙點名算是頭一遭,這是下戰書還是真的開同學會,以玄武的沒人緣來說,離開臺灣都十二年了,他相信沒有一個同學會記得他。
不交朋友,不與人往來,活得像忍者龜的男人連他都覺得很不可思議,甚至懷疑“高齡”二十八歲的玄武是處男,因為他身邊從未有雌性生物出現過,包括那隻好吃懶做的烏龜。
瞧!快一個月了都沒翻過身,背朝地的一動也不動,要不是用牙籤戳它會不高興地探出頭一毗,真當它早已駕鶴西歸,想廢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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