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4 頁)
都有些混亂。我語無倫次地向林有成說著,他有一個兒子,是我的同學,現在他消失了,也許是被綁架,希望他能給我一點幫助,如果不是任興出示了警官證,我覺得林有成會把我趕出去。
他認為我認錯人了。
幸好任興在。他說這涉及到一起刑事案,成功唬住了林有成,讓我們進屋詳談。然後任興就不停地給我打眼風,他不知道我進這個家門,是想幹什麼。
我也不知道。我只覺得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整個人都有一種失重感。我迫不及待想要抓到些什麼,來證明我們活著不止是一場別人的遊戲。如此輕易地,就被抹去的存在,這真的是我們作為人的本質麼?
人們常說,看過天空會讓人覺得渺小,因為宇宙的無垠。
而看到我手裡抓著的這張表單,我卻覺得,這才叫渺小。
在任興與林有成瞎說的時候,我掃視了這個三十坪的客廳。客廳潔淨,牆上掛了許多照片。有些是兩個人,有些是一個人,有些是,沒有人。
我知道原本不是這樣子的。
我問林有成,“你和你夫人照相,為什麼要隔得那麼遠呢?你們為什麼,要拍那麼多老舊的傢俱照片掛在牆上呢?你不覺得缺少了什麼麼?”
林有成盯著照片,若有所思。
我近乎發瘋地開啟他家的每一扇門,最後找到了那個擺滿足球、獎盃、唱片的臥室,臥室裡,金魚還在窗前游來游去。
“這個房間難道是你的麼,林先生?”
林有成到最後都沒有想起來。他送我們出來的時候只是悵然若失。
“我也不知道家裡什麼時候會多了這些東西。如果這要是真的,就好了。”他笑著說,很無奈。
他說多,不是少。
我開始意識到,不止是一個人的記憶,而是所有人關於林聰的記憶,都消失了。除了我,任何人腦海裡再也沒有這個人停留過的證據,包括用機器留下來的影像。
徹底的,消失。
能做到這個地步,肉身又算是什麼?
這是怎樣無情的偉力。
我發誓,我室友在表單上劃去名字的紅線,是我這輩子見過最觸目驚心的東西了。
第26章
走出林有成的小區;任興和我倒在車裡;兩個人都有一種油然而生的空虛感。
這大概來自於;我們覺得我們既然做人,只要遵守人類的規則;總能把握自己的命運,剩下的要看運氣。
但現在,我們知道了,我們只是一些,蟲子……
任興單手握著方向盤,“現在去哪兒?”
我摸出電話;打給我室友。手機還是我給他買的。響了一聲他馬上接了起來,“葉宵。”
“你在哪兒?”
他那邊吵吵嚷嚷:“我在洗盤子;怎麼了?”
“……我有點肚子疼;你能陪我去醫院麼?”
“你等等,我請個假。”
“嗯,那我現在去你店裡。”
擱下電話,任興問我,“你到底想幹什麼?”
我嘆了口氣,“先拖住他……而且我真的肚子好疼……”
任興幫我揉了一會兒肚子,帶我去見我室友。
我們到餐館的時候,我室友正拖著垃圾桶倒垃圾。那個桶就是平時街道上環衛工人在倒的垃圾桶,到我胸口那麼高,橘黃色的,下面有輪子。我看那個垃圾桶堆得都快滿出來了,可想而知有多重。關鍵是廚房垃圾,很噁心的,湯湯水水剩菜剩飯混在一起,上頭停滿了綠頭蒼蠅,他走過去就嗡一聲全部散開,但是又不走,就在他身邊打轉。我室友很淡定地推著兩大桶垃圾往巷子深處走。那條小巷子,因為長久以來都是放垃圾的地方,真是髒得要命,地上的水都是黃褐色的,被太陽一曬就黏黏糊糊,散發著噁心的味道,虧得他肯幹。
他把垃圾倒完,還在那邊看了一會兒,這才慢吞吞回來。我從他的背影中讀出某種類似於*與掙扎的感覺。我突然意識到,我好像從來沒有看到我室友吃過飯。他從來不跟我一起吃食堂。每天晚上的夜宵,鴨血粉絲給我吃了,臘肉炒飯給貓吃了,他自己也從來不吃。
是啊,他吃什麼呀。
我問他,他果然又說他吃過了,我也只好隨他去。
他跟廚房師傅打了聲招呼,就跟我並肩往外走。夏天,我們都穿著短t恤,貼得緊,行走間手臂時不時會摩擦,走到外面他就順勢牽住我了。他的手心很涼。
“你肚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