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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害怕;整個洞穴裡就開始遍佈荊棘。但是老楚他比我熟練得多,他是農神;他懂得如何讓大地豐收;也懂得如何讓它們枯萎;我那點斤兩在他眼裡完全不能看。而且他這次很猴急,親自踹翻幾個人衝上來就要抓我,我這具身體養尊處優;年紀也大了,腆著肚子完全跑不過他身高腿長。
就在老楚的指甲快要碰到我的一剎那,我眼前的景緻突然迅速變換;只剩下一道道光流!我鬆了口氣,以為靳穆終於要把我弄回去了,結果定睛一看,我站在特諾奇蒂特蘭城城郊的玉米地,頭頂銀河,離遠處的小山大概兩公里。
這是什麼緣故?我瞬移了?
我居然就這樣瞬移了?!
我聽到遠山傳來可怕的咆哮,不禁樂了——難不成老楚不會!
喲呵。這個可真是太棒了。
我死裡逃生,馬不停蹄地回到城中金字塔的那個房間,捧起了水晶頭骨。
這是它五百年前的形態,裡頭黯淡無光。
我嘗試著回想我剛才是怎麼到這裡來的,似乎是正對著它的兩個眼窩,舉著錘子……
我四顧無人,又猥瑣地舉高了雙手作勢要打它。
這次完全就不對了。我眼前出現很多光怪6離的場景,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流轉迅速,讓人眼暈。
我走在穿越英倫海峽的船隻甲板上,看到青年霍布斯站在船頭眺望歐洲大6;我在迦太基河邊遇到了希坡的奧古斯丁,他與我講述他親眼所見上帝之城;我在公元三世紀的阿拜多斯參加了一次對奧西里斯的祭祀,並應最後一個埃及祭司的邀解讀方尖碑上風化的楔形文字;我聽見伯羅奔尼撒戰爭中的雅典士兵對米洛斯人說:正義只存在於強者之間,正義是強者的權力;我參與了畢達哥拉斯學派謀殺希帕索斯的航行,因為他發現了根號2;我在水池邊洗我的亞麻長袍時,瞎眼的荷馬抱著七絃琴在我身邊歌頌英雄和神,長袍上有硫磺煙燻過的刺鼻味道。
“英雄和神。”我沉思。
“他們持存。”荷馬說,“人世間所有的故事早已存在於我彈奏七絃琴的指尖上。過去,現在,將來,迴圈往復。太陽底下已無新事。”
他說完那句話,我發現我躺在一棵樹的樹根上,手裡握著酒杯,似乎前一秒還在喝酒。我面前是一片曠野,空無一人。
我低頭一看,全/裸。
好吧,好吧,只要能逃過老楚,全/裸就全/裸。
只不過,這次,我又在誰的身體裡?
我不知道。我感覺不到這具身體本來的意識。我的身體很放鬆,極輕極慢,高濃度的葡萄酒讓我處於夢與醉之間。也許身體的主人也正爽得什麼都沒想呢。
一個男人從曠野駕著馬車走過,腰間扎著一把弓。他是個歐羅巴人,鼻子很高,面板很白,眼睛是湛藍的愛琴海。我朝他舉了舉杯子。他看見了我,下車走了過來。
“這是什麼?”
“酒。”
“這個酒和我見過的酒不太一樣。”
“因為這是葡萄釀的。”
“葡萄酒?”
“是的。”
他嗯了一聲,坐在了我身邊。
我問他:“你是誰?”
他沉思:“我有很多個名字。但是我的真名只與一個人分享。”
“那個人出現了麼?”
“出現了。但是他忘記了一切,包括我的真名。他提起我的時候絲毫不知道自己在召喚我。”
我熏熏然地坐起來,看著他。有一瞬間我想到了什麼,但是腦子裡昏昏沉沉的。“我不知道,我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因為你放縱地遺忘。”
我們一起坐在那裡,看曠野上的太陽從東到西。
夕陽西下的時候,那人說,“我得走了。”
“好。”
“我們是否達成了和解?”
“我們爭吵過麼?”
“爭吵是我們的常態。”
“為什麼?”
他看了我許久,最後沉靜而緩慢地說,“因為我們完全不同。”
那個人登上了馬車,我目送他消失在曠野裡,繼續喝酒。我渾然忘我,因為我的酒居然還沒有喝完。我的杯子那麼小,似乎只有淺淺一口,但是喝起來源源不斷絕,非常神奇,但是我竟然絲毫不訝異。
入夜的時候,有人被酒香味吸引了過來。他趕著一群牛,卻坐在羊背上,看著年紀很小,我分不清他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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