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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實施。
1980年,在鄧小平的明確支援下,中國正式加入了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但是,與之相連的加入國際版權公約的日程卻一拖再拖,遲遲沒有進展。
“中國作為一個文化大國,不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實在說不過去。這與一個大國的地位不相稱。”——日本作家山崎豐子對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耀邦反映了國際社會的意見。
這是在1984年11月,胡耀邦與這位來訪的日本作家談到了版權。
伯爾尼的召喚(2)
胡耀邦像歷次接待外賓一樣,隨和,坦率,爽快回答來賓提出的問題,真誠表達開展國際文化交流的願望。正是在這樣的談話氣氛中,山崎豐子直言不諱。
胡耀邦當即回答:“我記下這個事情。這個問題要很快解決。”
胡耀邦是一個急性子的人。凡是他認準了並答應了要辦的事情,就會立即去辦。
半年之後的1985年6月24日,胡耀邦便主持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了這個問題。
事先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呈遞的一份《關於我國加入世界版權公約的請示報告》,擺在書記處每一位領導同志的面前。這份報告說,參加世界版權公約能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大國形象增添光彩,避免被指責為竊取版權;有利於促進文化交流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執行,引進大量的文化教育和科技資訊;同時能加強發展中國家在世界版權組織中的作用。
但是,書記處要討論的問題太多了。直到上午十一點,對這份報告的討論才開始。由於時間不多,討論的過程就極為簡單。
胡耀邦向與會的書記處書記問道:“誰說說?”
胡啟立、萬里等先後發言,認為這個問題應當解決。
隨後大家議論了一陣,議論的內容大致有文化政策、引進內容及版權費用等。
會議形成了一個決議:中國參加國際版權公約。
回顧這一段歷史,我們不能不由衷地敬佩當時的中央領導同志在中國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開放姿態和偉大氣魄。同時,又可以從中看出一些經不起歷史檢驗的工作破綻。首先,當時中國沒有版權法,而沒有國內法作基礎是談不上加入國際版權公約的;第二,加入國際版權公約的問題應當透過正常的立法程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這個立法機構來決定,書記處並沒有這個決定權;第三,提交這樣一份提案的單位應當是國家的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而不是###這樣的黨內部門;第四,國際版權公約有兩個,一個叫伯爾尼公約,一個叫世界版權公約,書記處決定參加的是哪一個呢?不清楚。
這樣一個在當時條件下不可能實現的事情,書記處稀裡糊塗地就決定了。
現在看,這實在是一個歷史的笑料,但它卻真實地反映出當時人們對版權法及國際版權公約的認識水平。
儘管書記處的決定在當時根本無法實現,但它卻作為一個歷史契機,大大促進了中國版權保護制度的建立及我國與國際版權聯盟的聯絡。
可以說,就在那個時候,中國的航船朝著伯爾尼起程了。儘管途中經歷了許多大風大浪,但這航船認準了目標,一點一點地朝著伯爾尼行進。
當劉杲一行飛抵日內瓦,走下飛機舷梯的時候,他們彷彿聽到了伯爾尼聯盟的親切呼喚:“歡迎你,我們的中國新朋友!” 而代表團的成員們在此時此刻也禁不住要喊上一聲:“伯爾尼,我們來了!”
這一次,是劉杲第三次來到日內瓦就版權問題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進行磋商。1985年,中國第一次派出政府版權代表團到日內瓦,參加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召開的發展中國家常設委員會會議。當時中國沒有版權法,不是成員國,只能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儘管如此,劉杲一行受到了非常熱情的歡迎,除總幹事接見外,還被安排了大會發言。大會工作語言本來沒有中文,臨時安排了中文同聲翻譯。世界各國的代表對中國代表的發言報以熱烈的掌聲,表達了希望中國加入伯爾尼聯盟的熱切願望。1986年9月,劉杲第二次來到日內瓦,參加伯爾尼聯盟一百週年的盛大慶典。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鮑格胥在大會致辭中,又一次當眾表達了一個熱切的願望:希望中國儘早加入伯爾尼聯盟。當鮑格胥的話音剛落時,會場上頓時響起的長時間熱烈掌聲把劉杲他們包圍了。
中國決心走向世界。
世界也在急切而又耐心地等待中國。
今天,中國的代表終於第三次來到日內瓦。他們不是作為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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