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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但這個案子實際上,是由他們三人都是林克的律師。
得知林克到了紐約,三個律師一起來到他的酒店房間。
明天就就是開庭日,他們需要最後一次和林克溝通好庭審策略。
林克並不打算放棄在這個案子的主張:“我知道現在的關鍵在於胡爾唐納德的不正當商業競爭罪名。我想知道這個罪名有多少把握?”
當初胡爾唐納德想要找他和解,提出可以接受林克其它的主張,但就是不願承認不正當商業競爭。因為那才是最有可能毀了他事業的罪名。
馬修是要出庭的,所以這個問題,只有他回答最合適:“林克,你知道庭審判決具有一定的主觀性。雖然我們的證據相當充分,但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很難界定。畢竟這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一樣。民事案件沒辦法依託行政手段取證,所以一些想要拿到的證據他們不可能那得到。就算是拿到了,也不能作為有效證據。
美國的法律規定,非法獲得的證據為無效證據。比如刑事案件中,警察如果沒得到搜查令就去搜查,哪怕獲得再多的證據,那些證據都是無效的。如果這些證據是關鍵證據,只要辯方律師證明那是非法獲得的,那麼被告就基本贏了。
現在他們是民事案件,但是在訴訟中,也要求原告方取證。而被告方只要證明原告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起訴的罪名就可以。
麥卡利也說:“關鍵是現在的輿論傾向於被告。紐約檢方也在採訪中聲稱並沒有收集到充分證據足以起訴胡爾唐納德有不正當商業競爭嫌疑。沒有對胡爾唐納德追究刑事責任的計劃。這實際上是給了社會一種傾向性的輿論引導。”
“我們的證據還不夠充分嗎?”
“證據只是庭審中其中一部分。而且證據有時候並不是都能起到關鍵性作用的。”
林克說:“既然這樣,我們就做我們能做的。”他雖然想要告死胡爾唐納德,但他也自知自己沒辦法操控一切。
貝拉說:“能準備的,我們都已經做了。比如陪審團的選擇上,我們曾經否決了三名法院選定的陪審員,不過辯方律師也否定了一名。現在的陪審團有四名黑人。而我們不接受不一致的判決。這對你贏得官司應該有一定的幫助。”
這個事情林克在來之前也聽說了。黑人雖然和黃種人不是同一種膚色的,但在過去幾年裡,美國社會越來越嚴重的種族對立中,黑人受到的歧視比之前還要重一些。根據他們收集到的證據,有四個黑人陪審團,對他贏得庭審確實有幫助。就算白人陪審員想要傾向胡爾唐納德,只要有一個黑人陪審員意見不一致,案子就不會結束。
還是那句話,他有的是時間和胡爾唐納德拖。現在的情勢於他有利。
“最好是那樣吧!”
“林克,我們根據口供筆錄書上的問題做出的預判,你能記住嗎?”
“絕大部分能。”
“那就好。如果辯方律師在你作證時問到不知道怎麼回答的問題時,可以暫時不回答。我會想辦法反對,你也可以有時間準備。如果法官支援的我的反對動議,你當然可以不用回答。”
因為有證言筆錄,所以通常律師問的問題,實際上是曾經回答過的。他要記住之前的回答,不然在法院上說出的證詞和筆錄證詞不一致就是翻供,會被認為不誠實。但是律師也可能會詢問時,問一些之前沒有問過的問題。那些問題有可能是無需回答的,也有可能是必須回答的。這要看己方律師的對法律的瞭解和反應能力。
接著,馬修他們針對林克的回答,對一些辯方律師可能提問的問題做出一些預判,同時提示林克該怎麼回答那些可能的問題。
這些都是庭審之前律師應該做的。為的就是儘量避免在作證時被對方律師捉住證言的漏洞。
這也是為什麼富人遇到訴訟案時會聘請一個律師團。這個律師團並不都是要和他一起出庭的。而是為了在證據和庭審上做過各種判斷和估計,並且對案件進行分析,謀取陪審團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判決。
可以說,林克因為讓三個律師一起處理這個案件,其實已經算是很節約了。
這也是他覺得自己的證據已經很充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不能勝訴,那也是律師的問題。
三個律師到了將近凌晨才離開酒店。他們還留下了一份模擬詢問時留下的筆記,希望林克能在上庭之前多記住一些,以便應對辯方律師突然提出類似的問題。
第三零二章 開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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