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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能不讓他們著急麼。
“嗯,我也有這個意向。賺多少錢是次要的,我更讓我做的遊戲,有更多人玩到。”林彥點頭,表示同意商談。同時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過,要注意的是。他說的可是少賺一些錢沒關係。而不是不賺錢。
他可是知道,只要自己說出這句話,這兩家吃人不吐骨頭的企業,一定會很樂意,幫自己免費推廣的。
兩家人,聽到林彥的話,都暗自在心裡鬆了一口氣。
像是林彥這個年紀的年輕人,其實有兩種傾向。一種就是分文不要,只是為了夢想。這種他們當然歡迎。但是,還有一種,就是漫天要價,自認為自己的創造發明,是多麼多麼的偉大。
當然,他們會承認,林彥的街機,確實能冠以“偉大”的字首。但是,這就更讓他們擔心了。
“您說。”白石說道。他想先讓林彥說,好以此調整他們自己的底牌。
林彥對此倒是不太在意,他早就已經有想法了,他現在只是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而已。
“街機的外殼、按鍵、投幣裝置,我每個收一百日元的授權費……”林延說道。
一百日元?兩家人一起想到,這麼便宜?不會吧,投一次幣可都是要五百日元。他們看林彥還要繼續說下去,就知道一定還有後續,所以心中滿是驚訝,卻沒有打斷他。
“而整臺街機最重要的基板我要的授權費,是每塊三十美元。這個一定要是美元,不要是日元。”
林彥如此說道。
“並且,貴方還要幫助我申請世界範圍的專利。我會按照這個協議,為兩家的街機進行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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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送錢,多少錢?【第五更】
林彥提出的方案,真的不過分。甚至,還比東立和柿家理想中的要求還低。不過,這畢竟是談判,不能林彥說什麼就同意了。總要有一個討教還價的過程。
所以,白石身後領導模樣的傢伙說道。“林彥君您的提議很好,不過,這樣的授權方式真的好麼。搖桿,按鍵,投幣器等等,一百日元是否太低了。而基板為什麼又要三十美元。我們何不談一談整機授權的價格。”
事實上,以兩家的技術儲備,有了遊戲街機的這個概念。自己想要做出來一臺街機,也只是時間問題。但是,重要的就是這個時間。
先入場的,永遠是吃的最飽的,哪怕這個行業並沒有前途,只要當時它當時的市場預期很光明,也會有很多人趕著接盤的。
東立和柿家,雖然都能從事研發工作。但是,他們卻從沒有研究過電子遊戲街機。不能保證自家的研發速度,就算是隻用半年的時間,那也太晚了。
因為,這個時間裡,別人已經從林彥這,把機器的授權買下來,並且至少把整個東京圈鋪滿貨了。到時候是發展海外市場,還是把自己的機器賣到沖繩島出。
況且,那時候也沒得到授權。有授權的企業,或是林彥,都可以告他們侵權。
到時候,那嚴密的一道道專利壁壘,就沒有辦法躲開,繞過去。賣的少還好,蒼蠅三兩隻,人家不會來管你。若是你賣的好了,他們會告訴你的。會讓你把利潤都吐出來,再賠上一大筆錢的。
拖?
當然能拖。但是,對於東立和柿家來說,他們肯定是不能幹這種事情的。因為,他們可還從事的其他行業,可不想因為這一個小小的街機,把整個公司的信譽葬送掉的。
“整機?抱歉,我不會這麼考慮的。”林彥想都沒想回答道。他知道發展到後來,街機要更換遊戲,不再是整臺街機,整臺街機的換了。
而是光換一塊遊戲基板就好了。而且,雖然現在日元強勢,可是按照歷史的軌跡,它會有跳樓般的崩盤的。林彥可不想到時候,自己收穫的金錢,只是一堆廢紙。
“我知道我提出的授權費很便宜。也因此,我對東立和柿家兩家公司,也有一些小小的要求。”林彥慢條斯理的說道。
兩家公司的四個人,心裡一緊。他們的想法是,果然……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提出對於己方,如此划算的授權方式。果然,有條件……
條件是什麼呢,四個人一副洗耳恭聽狀。
林彥緩緩道來,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提議,由我和貴公司建立一個街機聯盟。”
林彥說完一頓,看到四人都點頭,表示瞭解後,繼續說道。他說的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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