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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相遇。
荏苒24歲,2005年8或者9月份,返回北京工作,並找房子,徹底與張志銘分手。
荏苒24歲,2005年底,家駿返回澳洲工作。
荏苒25歲,2006年春節,陳華帶著螃蟹去任然家,上本書結尾。
上本書結尾時距離荏苒年華中荏苒26歲還有1年到1年半的時間。
荏苒26歲時距離《我的名字,你的姓氏》中陳華出現還有1年半到2年左右的時間,也就是說,《我的名字,你的姓氏》中陳華出現時,荏苒應該是28歲
謝謝cicino 排出的時間表,有這麼細心的讀者,是我的榮幸。。。
下週見,一三五九點。。。週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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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上) 。。。
任苒上車後繫上安全帶,便開了口:“謝謝送我去最近的酒店。”
陳華瞟她一眼,並沒說什麼,開出不遠,停了一下車,進一家藥房,又很快出來,將一盒塗蚊蟲叮咬的藥膏遞給她,然後再度發動汽車,轉過一條街,便駛到目的地停下。
這條不長的街道沿路霓虹閃爍,顯得燈紅酒綠。他們眼前是一座外觀囂張而突兀的二十餘層大樓,大概得算這個城市不多的高層建築之一,高登大酒店的店名很不顯眼地鑲在牆體上,用於勾勒字型的霓虹燈亮得斷斷續續。然而酒店對面的建築卻掛著碩大明亮的燈箱招牌,“花都夜總會”幾個大字在夜色中顯得十分張揚醒目,五顏六色的燈光投射過來,十足是一個標準的銷金窟模樣。
任苒急於入住,徑直向內走去,門前服務員看到她,似乎要阻攔,卻在停好車隨後走來的陳華掃過來的目光下退開了。
陳華顯然早就辦好了入住手續,他直接帶任苒上電梯,按了二十七樓。電梯門合攏,任苒注視著電梯鏡子裡的自己,這是三天來她頭一次照鏡子,明亮的光線下,這個全身影像清晰而陌生,她幾乎給嚇到了,又有一點兒好笑,暗暗想,果然沒一個人經得起落魄考驗,難怪服務員幾乎要拒她於飯店門外了。
她目光一轉,正好與陳華在鏡中對視。他站得離她很近,身形挺拔,衣著熨貼,更襯得她形容灰敗。她避開他專注的視線,“謝謝你今天大發慈悲過來。如果再捱上一天,我大概就得像你期望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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