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4 頁)
”,就審判“賊”,第一次判打一億下屁股。抓到寫著保字的紙條的,說保一下。抓到寫著打字的紙條的,要打老趟子99999999下。老趟子當然要跑,那個抓到寫著捉字的紙條的,就捉住他。打了十下。老趟子想哭。大家就說:先欠著。繼續玩。可這回,老趟子又是“賊”。而且這回當“官”的更兇了,作“保”的也更沒同情心了。於是又要打一萬億下屁股,加上剛才欠著的99999989下,算了好久,先讓抓到寫著捉字的紙條的捉住老趟子,不能讓他給跑了。然後大家都幫著抓到寫著打字的紙條的一起算,一共是100099999989下,數罪併罰,老趟子嗚哇一聲就哭開了,一邊哭一邊說,我根本算不清,你們也算不清,你們亂扯。哭了一會,他媽媽就聞訊趕來。老趟子看到媽媽來了,哭得就更兇了,說他很冤枉,說我們欺負他。雖然是一副特別傷心的樣子,可是我們一點不覺得他可憐,只是笑。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童年經典娛樂專案——打屁股
童年經典娛樂專案——打屁股
我中專的時候,參加全校的跳高比賽。那時候,我打著一雙赤腳,完全沒有任何技術性可言,從橫杆上竄過去,又穩穩的站在橫杆對面的墊子上。可是,我的名次卻是全校第二。那驚人的彈跳力與我的從小堅持鍛鍊是分不開的。我讀小學的時候,走起路來;左腳跳一跳;右腳跳一跳。得意的很。而且時常走著走著;就雙腳使勁一蹬;跳起來用雙腳的腳跟打打屁股。。。。。。放學上學,一路上跳來跳去。連上課的時候,也很有些忍不住,想要忽然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兩步,跳起來,用腳跟打打屁股。因為種種緣故,小時候的我總是顯得極為怪誕。
我讀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有一回,在家裡做客的表姐正在房裡洗澡,驚喜的我從門縫外瞧見那細長的雙腿和圓溜溜的小屁股,迫不及待的推開門進去打了她的屁股就跑了。我聽到遠遠的傳來表姐的哇哇大哭,我變得欣喜若狂、高興萬分,因為我打了她的屁股。
那時候,小孩子之間常常相互之間打打屁股,都是一種偷襲,得了手的人就認為自己佔了很大的便宜。因為小孩子一調皮,做爸爸媽媽的就往往是打屁股,所以被打屁股的小孩子,自然是顏面掃地,給人當了兒子女兒而感到十分羞辱惱怒。而打了對方的屁股呢,就認為是自己做了對方一回爸爸媽媽,充了對方一回大。還可以看到對方的惱怒,而更加高興。
童年經典娛樂專案——躲貓貓
躲貓貓也叫捉迷藏。
躲貓貓有兩種玩法。一種玩法是將一個人矇住雙眼,請他捉住我們之間圍住他轉著躲著的任何一個,就算成功,然後由被捉住的哪一個繼續捉。
被矇住雙眼的時候,我發現那布條實在是太薄,我還能看到大家,大家向我呼喊取樂,我假裝看不到他們,左衝右突的攪和著。我呼呼喘氣的追捕著躲閃著的他們,我發現自己是最快樂的,因為不是他們在玩唩,而是我在玩他們。
還有一種玩法則有所不同,並不矇眼,只是先讓大夥躲藏起來,然後由某個在其他人躲藏的時候站立不動的人來查詢其他人躲藏在何處。
小時候,在舅舅家捉迷藏。我常常在別人認輸而開始大叫大嚷的時候,從豬欄裡、米缸裡或者乾枯的水井底下爬出來,滿臉鬼笑的露出兩顆醜陋的小暴牙。為了在躲貓貓大多時候別人找不到我,我甚至還想過躲藏在池塘的水底。。。。。。
在大舅舅家玩躲貓貓的遊戲的時候,有一次我躲藏在米缸裡,直到舅媽做飯的時候來舀米,才將我找出來。
我們玩躲貓貓的時候,一種規則是,找到一個就算是成功了。還有一種規則是,必需將所有躲藏的人都找出來才算成功。
常常為了躲貓貓,大家都去吃晚飯了,大家都吃了晚飯了,家屬樓家家戶戶的燈都亮了,我還躲藏在他們找不到的地方不肯出來。。。。。。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童年經典娛樂專案——抽陀螺
陀螺是木頭做的。陀螺有大有小,有高有矮,有做的比較勻稱的,有形狀不標準而且很醜的。那時候,能夠找到一塊大木頭,是讓人欣喜的事情。為了做一個大陀螺,花上一個下午,那也是值得的。
有的陀螺,在接觸地面的尖端鑲了一顆從修腳踏車的鋪子邊撿來的小小的圓圓的鐵彈子,旋轉起來的時候,運轉範圍壯闊,發出隆隆的響聲,煞是壯烈,讓人頓生羨慕。我那時候,一直想要擁有那樣一個陀螺。我甚至在修理腳踏車的店鋪轉了半天,撿到多粒腳踏車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