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部分(第2/4 頁)
是朝廷不曾下令赦免你們。你放心,你姑父今非昔比,等我見到他,一定勸他把你們救回去。好生等著我,我不會丟下你們不管的!”
沈昭容心頭一鬆,連忙繼續哭求:“姑母說話可要算話,我們是您僅剩的孃家人了,只當看在骨肉手足份上,十萬不要棄我們而去!”
陳氏在旁聽得眉頭直皺,她心裡清楚自家那份赦令不過是偽造的,原是朱翰之自作主張,章敬此刻怕還不知道這事兒呢,沈氏哪裡能見到他?更別提說服他救沈家人了。而且宮氏的事才發生了多久?即便不是骨肉至親,也是相處了十多年的妯娌,沈氏一心只顧著孃家人,實在叫人心冷。
但她不願在這裡多說什麼,只是拉了沈氏一把:“大嫂,船要開了,快走吧。”
沈昭容依依不捨地看著她們消失在船艙後,沒有留意到她身後的柳玦 一臉的悵然若失。
送走了柳家人與章家人,沈昭容失魂落魄地離開了。她掂了掂袖中那幾樣物事,猶豫了好一會兒,便取了銀角子和半吊錢出來,轉身往知州衙門去了。
她既得了柳玦 那封信,自然要送到知州面前去,好讓他不再對父親動刑。所幸柳同知一家已經走了,否則她也沒那膽子扯起這張虎皮。
然而,信是送過去了,知州卻不為所動。柳同知臨行前一再交待他要儘快把案子了結,又怎會轉個身又示意他將案子拖延下來?想來不過是柳家那個不爭氣的侄兒自作主張。知州近日也曾聽聞柳家侄兒痴戀沈家女兒的八卦傳聞,壓根兒就沒把柳放在眼裡,讓人將沈昭容打發出去,就繼續讓官差對沈儒平動刑。
沈儒平哪裡受得住一再刑求?沒多久就撐不住了,說出了事實真相。宮氏那天確實是去過沈家,只是大鬧一通後,與杜氏糾纏間撞到了桌角,當即頭破血流暈過去了,因為傷勢過重,很快就嚥了氣。他們一家擔心會惹來官非,便趁著外頭正下大雨,悄悄兒將宮氏的屍首藏了起來。
藏屍的地方是哪裡?原來沈家的小院位於村尾處,院後有一處小竹林,竹林的另一頭是村裡另一戶人家的後院,早已荒廢多時。那家主人是夫妻兩個兒子在城裡做工,女兒也嫁到了別處,夫妻倆就把用不著的屋子鎖起來,搬到前院去住了,極少去後院。沈家人清楚這一點,就把宮氏的屍首運到那家人的後院去,藉著雨勢挖了個深坑埋了,又將一應痕跡都收拾乾淨。官差們就算疑心再重也,只搜查了沈家的小院內外左四更進一步搜查了小竹林,卻萬萬沒想到他們居然會膽大包天,將屍首藏在別人家裡。
沈儒平雖然招供了,但還是留了個心眼,只說是自己夫妻做的,女兒因為那日身體不適,早早睡下了,因此對此事一無所知。他雖不知道柳同知一家已經離開了,但也知道柳玦 對自家女兒一片痴心,不能白費了這個依仗。只要說出實話他就不是殺人犯,頂多只是個藏罪名,一旦柳玦 與女兒婚事定下,任憑柳同知再不甘願也不會坐視姻親被關在牢裡的,到時候他頂多吃點苦頭,判上幾年監牢,也就出來了,若是柳同知識趣,說不定連這點苦頭都不用吃。但最重要的一點是女兒身上不能有汙點,否則婚事不成,再多的算計都是空的。然而他這番苦心,當事人沈昭容卻體會不到。她聽說父親招認了,心中大恨,只怨父親為何這般軟弱,竟熬不住刑罰。只要再捱幾日,衙門封筆,他就不必再受這苦楚了,年後很快就到立春,就算他被定了殺人之罪,也不會被處死。過後還有大半年的時間才到秋天,只要姑母沈氏說服了姑父章敬來救人,還有什麼可怕的?他為何就沒忍住呢?!
她看著知州衙門的官差紛紛出動,前往布村挖掘宮氏的屍首,心中糾結得不行,猶豫了一會兒,跺跺腳,還是跟著去了。
杜氏留在家中,對丈夫女兒今日所經歷的事一無所知,她正煩惱著小姑子母子二人的事。這幾日,李沈氏與李雲飛就住在沈家,不是嫌飯菜不夠好,床鋪不夠舒服,就是問杜氏與沈昭幾時兌現承諾,那李雲飛還不老實,暗地裡對沈昭容動手動腳的,讓杜氏母女深惡痛絕。若不是擔心家裡沒人,李家母子會將值錢的東西偷了去,杜氏就陪女兒去碼頭了。此時家中沒有別人,她只能一再忍受李家母子的嘮叨。
但杜氏本來就不是好脾氣的人,忍了半日,再也忍不住了。想想柳家人都走了,柳玦 已經與自家交換了婚書,就算李家母子到外頭亂嚷嚷,他也不可能聽見。況且李家母子本來就是偷偷過來的,見不得光,大不了告上衛所,讓人把他們送回東莞去就得了。
這麼想著,當李沈氏再次唸叨起他們曾經許諾要給予的好處時,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