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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杯茶很香,有一種特別的香氣,讓人昏昏沉沉。我不敢看他的臉,目光一直下垂,只注意到他袖口有精巧的白金袖釦,是小小的高爾夫球形狀,銀亮的光線在燈下一閃,顯得很別緻。我不知道該怎麼樣對他說,我明明早就拒絕了他,不是嗎?
他給我看了一些東西,都是檔案之類,我費了很大的勁也沒能看懂,只知道上頭都是我舅舅的簽字。“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他的聲音似乎談論天氣般尋常,“數數那些零,你舅舅大約夠槍斃好幾次吧。”
我倉促地看著他,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他到底是什麼意思?
他冰涼的手指拂過我的手腕,彷彿漫不經心:“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讓你對我死心塌地,也有很多辦法讓你對我改變看法,但我耐心非常有限,我不想浪費時間,你也不值得我浪費時間。事情很簡單,你讓我得到我想要的,我就保證這些東西不會出現在反貪局。”
我口乾舌燥地看著他:“你想要什麼?”
他還是那樣似笑非笑地看著我,我忽然明白,我做不到。我想離開,可是我昏昏沉沉,竟然沒有力氣從沙發裡站起來。他對我伸出手,他的臉也是忽遠忽近,讓我看不清楚。我的身子一輕,整個人已經被他抱起來。
第三十四章 我永遠也無法忘記那個可怕的下午,那張床很軟
我永遠也無法忘記那個可怕的下午,那張床很軟,可是我身上很重,四周都是漆黑一片,我要哭又哭不出來,全身沒了半分力氣,身上像壓著一塊巨大的石頭,又像是溺在水裡,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卻掙扎不了,所有的一切都離我而去,此後永遠陷在絕望的黑暗裡,我連哭都沒力氣,一動也動不了,四肢百骸都像不再是自己的,全身都像被抽了筋,剝了皮。就像是傳說裡的龍女被拔了鱗——可我心裡明白,這不是天譴,只是命,是我的命。
神智漸漸恢復,我才發現自己失去了什麼,我蜷縮在床角緊緊抓著被子,絕望地只想去死。而莫紹謙穿著浴袍從浴室出來,若無其事地對我說:“洗個澡再回去,你這樣子會被人看出來。”
我想殺了他,隨便用什麼,哪怕要殺人償命也好,我只是想殺了他。他卻走近我,我全身發抖,想要抓住床頭燈,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往他頭上砸去,而他只是俯身拍拍我的臉:“明天記得準時,不然你知道會有什麼後果。”
我在深夜才回到家裡,舅舅舅媽都睡了,我用鑰匙開啟門,爬上樓,將自己蒙進被子裡,才放任自己哭出來。第二天我在家裡睡了一整天,舅媽拍門提醒我還要去給那女孩補課,我只是說我不舒服。
我聽到舅媽在外面打電話對人家道歉,聲音很大:“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她病了。這孩子就是嬌氣,一點感冒就起不來。”我忽然明白前因後果,原來這是一個局,一個莫紹謙設好了的局。他竟然是這樣有手腕有實力,連舅舅那個地位很重要的朋友,都是和莫紹謙串通一氣的。
週一我忐忑不安地去上學,我努力地想要把這事情忘了,我不能告訴舅舅,我也沒有報警,我想莫紹謙說的可能不是假話,我不想連累到舅舅。就當被瘋狗咬了一口——我拼命地安慰自己,就當這件事情不曾發生,我若無其事地回學校去上課。
我只上了半天課,中午的時候表妹給我打電話,哭著告訴我舅舅被公安局帶走了,說是涉嫌職務犯罪。我拿著聽筒的手抖得厲害,原來莫紹謙並不是威脅我,原來這些事都是真的。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就接到莫紹謙的電話,他的聲音平靜得像是任何事情都不曾發生,只是彬彬有禮地問我:“晚上有沒有時間一起吃飯?”
莫紹謙是個魔鬼,一個真正的魔鬼。我被迫向他屈服,任他予取予求。他帶我飛到一座海濱城市,在那裡他有一套別墅,在海邊別墅的那幾天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噩夢。直到現在,我只要看到電視中播出落地窗外的海景,都會覺得心悸。那些雪白的浪花像是對著我直直地砸過來,砸得我粉身碎骨,提醒著我曾經經歷過最可怕的事情。
等我們從海濱回來的時候,舅舅已經平安無事了。
我被迫答應莫紹謙,隨傳隨到,與他長期保持這種不正當的關係。沒有人知道我曾遭受過什麼,沒有人知道我曾忍受過什麼。我一直等,等莫紹謙對我厭倦,等莫紹謙最終放過我。可是三年來他從來不曾給我機會,我每次自殺最後也只是絕望。
我割開自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