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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渣渣的下場,不需要去想就可以知道。
而有了大朝議背書後,樓船衙門,就可以透過海疆律,在未來數十年,建立起一個以海洋為中心的龐大利益集團。
就算日後劉徹進了茂陵,哪怕子孫不肖,被人蠱惑,想廢黜大漢的海權,想消滅大漢的海權意識?
就得先消滅那個龐大的依附於海洋利益和對外開拓的利益集團。
樓船衙門,不會和鄭和一樣,只是孤軍作戰。
思慮之間,三讀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顏異回身面朝劉徹,恭身奏道:“臣啟稟陛下:經群臣公議,諸卿於《海疆律》四十八條,百七十三款皆無異議,伏請陛下聖裁!”
劉徹聞言,回過神來,點點頭道:“既如此,下御史,請廷尉與御史製法,擇吉日良辰,敬獻高廟,伏請祖宗神靈共覽,然後公於露布,行於天下!”
“諾!”顏異連忙拜道:“陛下聖明!”
廷尉卿汲黯與御史大夫劉舍也各自出列,拜道:“臣等謹奉詔!”
這樣《海疆律》的立法程式便已經走完,只等廷尉和御史大夫衙門進行編訂和用印,最後送到高廟、文成廟(太宗)、德陽廟(先帝),讓祖宗們看一眼就能公佈天下,成為成法。
士大夫們則都是肉疼不已,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
尤其是齊魯吳楚一帶的官僚,更是一副死了爹媽的模樣。
沒辦法,海疆律一立法,就等於賦予了樓船威權,並確認了樓船衙門的海上執法權。
從此,海洋事務的管轄就有法可依。
更重要的是,這寓意著未來的沿海百姓都可以在海疆律的指導下出海從事他們想從事的任何合法事業。
漁民、漁業的地位,也從社會的邊角地,提升到了與農夫、農業對等的地位。
這讓他們如何舒服?
但也有聰明人,已經在思考著,如何利用和順應這個變化。
畢竟,比起在土裡刨食,其實海洋的利益更大。
一船出海數日,就可以帶回一整船的鮮魚。
價值遠超數百畝甚至千畝土地的產出!
而士大夫貴族,本身就擁有遠超常人的資源、權力與人力物力。
利用的好,輕鬆就可以成就一個海上霸主,所得之利,說不定遠超從前!
但能夠轉過這個彎的很少。
不過數十人而已,其他人,依舊在哀嘆和怨懟著海疆律。
樓船上下,卻都是彈冠相慶。
樓船將軍徐悍更是激動的幾乎哭了出來!
《海疆律》立法,不僅僅宣告了樓船的正當性和權柄,更意味著樓船走出了成為一個獨立軍種的第一步。
翌日功成之日,他徐悍便可成為樓船之父,為萬世所敬仰!
……………………
《海疆律》後,又三讀透過了《河律》、《防洪令》等法案。
其中河律,是專門針對大河所制定的法律。
主要就是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治理大河而特別制定的法律,這部法律規定了,禁止在大河上游河岸兩邊五百步內的一切可能導致水土流失的活動。
並且規定了,重點的大河堤壩區的責任制度。
同時,根據這部法律,漢室將設定大河都督一職,秩比三千石,總督大河治理和防洪、堤壩工程的建設。
河東郡郡守嚴熊成為第一任大河都督。
至於《防洪令》則是針對所有水域的防洪工作的指導檔案。
明確提出和指出了,防洪堤壩及其建設,是臨河郡縣的考績範圍。
並且明確區分了地方官在洪水、乾旱這樣的天災面前的責任。
對於這兩部法律,群臣自然是沒有異議的。
只是,地方官們感覺有些壓力大。
這兩部律法三讀之後,便到了本次大朝議,各方勢力都嚴重關切的《戶律》的修改。
戶律,是大漢帝國最重要的律法,也是指導地方官治理地方的法律,更是有關社會人倫和家庭責任的法律!
說它是帝國的憲法,也未嘗不可!
如今,要修改戶律,自然立刻就引發了各方關注。
而在此之前,戶律的修改,已然在輿論界和朝野,都鬧得沸沸揚揚。
儒法黃老,集體關注。
至於朝野大臣,更是人矚目!
沒辦法,戶律牽一髮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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