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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什麼關係啊!”
“李四被放出來後,他會從此放棄偷盜,洗心革面麼?”
“這……他靠什麼生存呢?”
“為了生存,他八成還會繼續偷盜。人們常說天無絕人之路,可是李四面前,卻沒有路可以走。除非,有人可以幫助他。”
“有誰能幫助他呢?”
“下面是第三個故事。”
“第三個故事和前面兩個也有關係?”
“對。”
“第三個故事裡的人,叫王二吧?”
“不錯。王二,是個十一歲的孩子,也是那個鎮子上的人,他爹孃死得早,跟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可是,他家裡也很窮,爺爺奶奶又重病在身。他爹活著的時候,曾經留給他一塊玉,還算比較值錢,可是他一直捨不得把它賣掉,因為這是父親留給他唯一的東西。”
“可是,還是免不了要賣掉的,是不是?”
“王二把玉拿去當了,而且,說好是活當,總還要贖回來。”
張伯搖頭,“他拿什麼去贖?倒不如死當,多拿點錢。”
“王二是個死心眼,他就是要活當,那塊玉,大概價值二三百兩,可是,當鋪夥計卻只給他六十兩。”
“活當這樣也好。”
“是啊。可是問題就在於,當鋪老闆看見了,說這塊玉是王二偷來的。王二當然否認,就這樣一直鬧到了公堂上。”
“還是那個官?”
“是。仍然是那個官。”
“那王二是不是也給關進大牢了?”
“沒有。因為就在審案的時候,公堂上闖入了一個孩子。”
“那個孩子該不會叫麻子吧?”
“那個孩子叫立尋。”沈立尋撇撇嘴,自己再怎麼編排,也不能給自己取那麼一個爛名字啊!然後又將自己如何將墨玉救出公堂的事情講了講,只是忽略了“墨玉”這個名字和那塊墨玉的聯絡。
“這個官分明是自己想貪汙了這塊玉,可憐的王二。”
“確實如此。只是王二沒有了玉,銀子當然也沒有拿到,就要這麼空著手回家了,他要如何向爺爺奶奶交代?而且,家裡可以吃的幾乎都吃完了。”
“那個叫立尋的孩子幫他了嗎?”
“對。立尋跟著王二回家,還掏出身上的零花錢給王二家買了很多東西,大米、菜、肉甚至被子等等。”
“這筆花銷可不少,這立尋不過是個孩子,身上的零花錢能有多少?”
立尋搖搖頭,“當時他身上的銀子有幾百兩。”
“他小小孩子,哪兒來這麼多錢?”
“這當然有原因了。且不管他身上的錢哪兒來的,此刻,他已經身無分文?”
“這卻是為何?”
“說來話長。立尋為了幫王二找回父親留下的玉,趁夜潛入縣官家裡,打算偷出那塊玉。”
“他成功了嗎?”
“他偷到了玉……”立尋故意頓了頓,看張伯舒口氣,又揚聲道,“但在離開的時候不小心摔斷了腿,所以被抓住了,關進監牢。由於人贓並獲,沒收了立尋的玉和所有銀子不說,還判了他三個月的刑。”
“我知道了,那個立尋和前面說的張三李四關在同一間囚牢?”
“隔壁。”立尋道。
“難道……”張伯開始懷疑面前的小孩子就是“立尋”。
“故事還沒結束,立尋被關進監牢之後,那麼巧,那縣官的師爺回來了,兩人一合計,決定把立尋毒死以絕後患,所以在送進監牢的飯裡下了砒霜。”
“那立尋他……”
沈立尋搖搖頭,“縣官和師爺已經決定要置這個孩子死地了。因為,他們看出這個孩子來歷不凡。首先,這個孩子談吐不俗,不是本地人;其次,這個孩子身上藏著那麼多銀子,就算偷,哪裡偷得了那麼多?還有,這個孩子夜裡翻牆入戶偷東西,能飛簷走壁,若不是一時不慎從屋頂上的窟窿摔下去摔斷腿根本就抓不到——所以,這個孩子放出去一定是個禍患。”
“那麼,這個孩子到底什麼來歷?”
“來歷?不管什麼來歷,被困在大牢裡,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只能任人宰割。”
“故事就到此為止了?”
“不,故事還沒完,只是,到底後來怎樣……”沈立尋笑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序章
寂:
寂寞似乎是永恆的。
我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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