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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
“你以後要怎麼辦,有可以投靠的人嗎?”Victor問。
他搖搖頭。失去母親之後,他僅餘的就只有自己了。
Victor又看著他一會,然後掏出行動電話打給他的經紀人。
“Sophie,幫我問問律師,收養一個孩子需要什麼條件?要辦什麼手續?”
“怎麼?你想收養孩子?”Sophie以為Victor在開玩笑,所以笑得輕鬆。
“對,我想收養一個小男孩,他今年十一歲,而且很有可能還是非法居留。”
“什麼?你當真?你瘋了不成?John會怎麼說?”
“別管John,你幫我問就是了。”他結束通話電話,轉而面對他。“從今天開始,你和我一起生活好嗎?”
“可以嗎?”
“當然可以。”Victor摸摸他的頭。“不過,我們得先幫你取個新名字,di-di這個名字法院可能不會喜歡,你想叫什麼名字?”
他搖搖頭。
“叫Vincent好不好,那是我最喜歡的畫家的名字,也許你將來可以和他一樣有成就。”
他點點頭。從這一天開始,他有了新名字——Victor Van Morrison,文森·範·莫里森。
透過關係,Victor順利拿到Vincent的監護權和居留權,Vincent正式搬入Victor家,和他的男友John三個人展開新生活。
剛開始共同生活的前兩年,他們過得很荒唐。Victor是個藝術家,而且是個成功的藝術家,意思就是不受禮教束縛的,他夜夜笙歌、縱情玩樂,流連在俱樂部和酒吧之間,絕不錯過任何一場開幕酒會,像一隻派對動物。
Vincent跟著Victor也見識了紐約最奢華、最墮落的一面,他喝過酒、抽過大麻、吸過海洛因、嘗過古柯礆,也試過三人行,還看著Victor男朋友一個換過一個,是以不到十四歲,他的字典裡已經沒有“光怪陸離”這四個字。但這並沒有改變他什麼,他只是試過,從沒有什麼能讓他留戀,他仍然是那個天真無邪的弟弟。
這樣的Vincent在十三歲那年,完成生平第一件畫作——雜交派對。
“這是你畫的?”Victor問。
Vincent點點頭。這場派對,是他和母親參加過的,也是後來無數場和Victor一起參加過的派對。
Victor看著畫,若有所思的表情……
半晌,他拍拍Vincent的肩。
“我果然沒看錯。”Victor這樣對他說。
Vincent只是看著他,不明白他這樣說是什麼意思。
“你這幅畫還少了一樣東西,你知道嗎?”Victor又說。
他搖搖頭。
“這裡。”Victor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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