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緞帶將蠟燭綁在一起點燃,這時候要拼命想象兩個人幸福的樣子……啊,光想不夠,所以我決定把它寫在日記裡,這樣才會有憑有據。
我要和他甜甜蜜蜜、恩恩愛愛、長長久久、朝朝暮暮,永遠幸福快樂地在一起,每一天,我都要愛他比昨天多一點,直到我們一起變成老爺爺、老奶奶為止。我們要一起畢業,一起考插大,再一起畢業;如果他不想考研究所,我們就一起找工作,然後結婚、生小孩……對了,小孩生兩個就好,一個男生像他、一個女生像我,兩個就好不要太多,因為生小孩很辛苦、身材又會變形。有了小孩之後我要辭掉工作在家專心帶小孩,然後週末我們一起開車帶小孩去度假,每年再出國玩個兩次,到歐洲、美國和日本玩,等老了、小孩長大結婚以後,我們就搬到澳洲養老……哇!真是太幸福美好了!
蠟燭快燒完了,原本單獨的兩根蠟燭逐漸合而為一,書上說這樣最理想,不過這個魔法要連續做七天,七天後再把燒過的蠟燭埋進土裡,這樣我們丙個一生都不會再分開,真希望第七天快點到,我好像有點等不及了。
P。S。他說聖誕節那天要做一頓聖誕大餐,然後邀阿謙和杏子他們一起來慶祝。本來我是想和他兩個人單獨過的,因為這是我們的第一個耶誕節,不過仔細想想,大家一起過也好,因為這樣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在他家過夜了。
喜歡一個人就是滿腦子都是他的影子吧!
吃飯的時候、走路的時候、洗澡的時候、發呆的時候,只要腦子一有空,席明嘉滿腦子想的都是範文森,而想的最多的就是他的吻。
接吻前,她一心想象和他接吻會是什麼樣的感覺?接過吻後,她的想象就豐富起來了,現在她不只想接吻,還想和他更進一步……想和他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
這種想法很正常吧!因為她喜歡他啊!喜歡得不得了,所以當然會想和他做“那件事”,而且是迫不及待地去想!她去租了一堆未成年者不宜的小說,充當參考書。她也不看故事內容,專挑“重點”看,看得臉紅心跳、滿腦子綺麗幻想,一想到要和他做“那件事”,腦子裡就一團火,燒得她口乾舌燥有點難過,可是又不能剋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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