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車開過了很多繁華的街道,停停落落,走走逛逛,大民手裡的袋子換個不停,全都一股腦兒扔在我旁邊的空位上,有衣服,有化妝品,有學習用品,還有菸酒,就剩下我那件衣服還沒買到。大商場裡的衣服太貴,最便宜的都好幾百塊錢,款式新潮,花樣眾多,可我最終都沒如意,一則款式不適合我的身份,太花哨了點,二來價錢太貴,我一個月工錢才600元,讓人家買那麼貴的衣服送給自己,我覺得欠下的情分太重,難以承擔。
大民見我每到一個商場都搖頭出門,有點不耐煩了,跟俊姐說,這丫頭看上去眼光不比你低啊,將來找男朋友怕要挑出針眼來。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嘴裡說算了,心裡卻還指望著能有新衣服添到身上,女孩子虛榮本性攙雜著少許虛偽,讓我對那件衣服有點患得患失的感覺。
俊姐不愧是記者出身,見識過不同階層的人,可能也窺探出我的所思所想,就對丈夫說,你一個大男人懂什麼,女孩子買東西講究個物美價廉,咱上西單吧。
你啥時候也動用一回物美價廉的眼光來,老子的口袋都快被你這娘們兒掏空了!大民笑罵了一句,被俊姐擂了一拳,將車開到了大街上。
西單商場本來就大,人流如潮,大民將車停放好,買了份報紙坐在車上看起來,說你們自己去轉悠吧,我跟著太累。
為了保姆的一件衣服,讓大民一家子跑這麼遠的路,我心裡很不踏實,本想圖個新鮮,在西單好好走走,想想也就作罷了。轉到一家檔口,我指著件綠色的羽絨服問老闆價錢,老闆伸出三個指頭說300,我摸了幾下,也沒什麼經驗,只覺得顏色是我喜歡的。俊姐拿到手上看了看,說質地還不錯,喜歡就買下。我搖頭說太貴了。俊姐說,可以砍價的。然後將老闆拉到一邊還起價來。亮亮叫我試穿一下,我脫下牛仔服,換上綠衣服,亮亮在旁拍手叫道:真好看,姐姐穿上新衣裳,跟換了個人似的。
俊姐回到鋪子,上下看了幾眼說,身材跟我差不多,挺合適的,買下吧。說完付給老闆200元。我第一次穿上這麼貴重的衣服,真是很捨不得,雖說不是自己掏錢,也感覺那200元讓人心疼。我想換下衣服,俊姐給攔住了,說羽絨服直接穿在身上就行了,不能水洗,你那件牛仔服也真該洗洗了。
就這樣又轉了幾圈,亮亮喊累了,我們這才往回走。等回到停車場,大民正靠在車邊吸菸,見到我們過來,憤憤地將煙踩在腳下,沒頭沒腦地罵了一句:你們當記者的都吃飽了沒事做,對小偷也吼上了啥人權!
怎麼了這是,咱記者又哪裡得罪你人民警察了?俊姐坐到車上,不解地問。大民沒好氣地將報紙丟在俊姐的手上說,你瞅瞅啊,把小偷照片張貼出來怎麼地了?讓群眾擦亮眼睛,捂緊腰包,跟人權咋就掛上鉤了呀?記者純粹是賣弄筆墨!這叫什麼事嗎?
俊姐看後笑了笑說:虧你也是學法律的,不知道肖像權啊?
小偷也有肖像,哪門子肖像權啊,我看隱私權倒也能湊合上,這掏腰包本來就是見不得光亮的,可不是隱私咋地?大民嘲笑著,回頭問我,蓮子你說說,小偷的照片貼出來你有意見嗎?
我從沒想過這個問題,也覺得新鮮,將小偷照片貼出來,讓大家熟悉小偷面孔,該是好事呀。
沒等我回答,亮亮在俊姐的懷裡舉手叫道:我舉雙手贊成,小偷忒壞了,上次我同學的爺爺上醫院看病,一下車,發現錢包沒了,病都沒看成,要是大家都認出小偷來,早把他們揪給你們警察了。
阿蓮的故事 25(2)
嗨,這才是警察的兒子,哈哈!你小子總算跟老子站到一塊了,難得一回,得,今晚咱上酒店撮一頓。大民笑得很誇張,竟然不小心拉響了警報器,又趕緊關上。
有病,爺倆兒都有病!俊姐嗔罵道。
那晚上大民喝了不少酒,一瓶白酒快見底時被俊姐拿下了酒杯。酒一多話就多,我上門有些日子了,他所說的話累加起來還不到那晚上的一半,說到單位,說到同學,反正發了不少牢騷,酒氣熏天地說個沒完沒了。
最後竟把話題轉移到我身上,說人靠衣裳馬靠鞍,你蓮子一換上新衣服,冬天還沒過去,綠色的春天就來了,你蓮子別看現在土不拉嘰的,傻帽一個,沒準以後就跟俊姐一樣,變成城市裡的小娘們兒。保姆的破事兒他在局裡也見過不少,有虐待老人和孩子的,也有偷竊的,偷人倒不是警察管的事,可也聽過不少。我大民今兒把話擱在這裡,給你蓮子敲敲警鐘,別讓這城市的煙塵迷失了自己的眼睛,做個本色保姆才是正道,將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