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第2/4 頁)
在他們面前,就像成年人跟兒童。他們全身長著厚厚的火紅色皮毛,連臉上也不例外,只是臉上的要淺一些,露出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張厚唇。他們只用小塊的獸皮遮住重點部位。他們靠打獵為生,用武力解決問題,誰最強,誰就是領導者,就可以分到最多的獵物,就有權利挑選伴侶。
王小樂看半山人是怪物,其實,半山人看王小樂也好看不到哪裡去。
這裡是他們打獵回部落的必經之路,看見一個很奇怪的,從來沒有看見的東西軟趴趴的倒在那裡,就順手帶了回去,當然是放在族長單烈的家。
單烈用藤條把他綁起來,丟進一個山洞裡,他在思考,這個東西能不能吃,應該不會有毒吧,而且也沒有什麼攻擊力的樣子。
單烈蹲下來仔細研究,真的好奇怪啊,為什麼其他動物的四條腿差不多,而他的差別好大,有兩條腿還用從來沒有看見過的東西包著,身上也是,穿的是他從來沒有看見過的材料,他看起來跟自己一樣,使用兩條腿走路。為什麼他只有頭上有毛髮,其他地方的都好少,而且還是醜陋的黑色,純正的紅色才是最美的顏色,單烈無比自戀的看了看自己的身體。
為了研究得更加透徹,單烈解開他的衣服,好白,好嫩,這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啊,單烈研究了半天,依舊迷惑。
最後,他下決心,不管是什麼,嚐嚐他的肉再說。
可憐的王小樂,昏迷後第一次睜開眼睛,看見單烈想要一口將他吞下去的眼神,再次昏迷了過去。
問題是他到底會不會被吃掉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是在以後以另外的方式被吃掉,現在的話,應該不會,因為,他剛剛昏迷,半山族第一美女獸人出現在了同一個山洞。
女獸人屬於稀有品種,漂亮的女獸人更是少得可憐。
剛好單烈想要追求這位美女獸人,剛好她覺得這個從來沒有見過的生物看著可愛,討了回去養。
原來,任何地方,都有養寵物的習慣。
就這樣,王小樂被丟進了離得不遠的另一個山洞。
作為一個現代社會高等物種,悲催的原始部落生活,就這樣開始了。他會怎麼生存下去呢?他會一直被當成寵物圈養嗎?
為了防止他逃跑,單烈用藤條將他的手個腳綁住,套在石塊或者是大樹上。
美女獸人叫做麗莎,對他很是疼惜,不惜將分到的獵物丟給他吃。這裡沒有香料,也沒有鹽,剛開始的時候王小樂一口吃都不下去,但是不吃就會餓死,也就慢慢習慣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王小樂自知不是這群怪物的對手,表現得異常溫順,恨不得在主人面前要尾巴,族裡的女獸人都對這隻寵物喜歡得不得了,解開了他的藤條,在他身上摸來摸去,惹得王小樂一陣惡寒。
單烈也常過來,他竟然也對這個外來物種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染上了眾女獸人的陋習,對王小樂動手動腳,心情好,帶著他去打獵也是有可能的,王小樂有苦不能言。
這樣的日子,到底什麼時候才是盡頭?王小樂不是沒有想過逃跑,可是,人生地不熟,不會打獵,敵強我弱,他可以逃到那裡去?
流氓兔止不住的嘆,“哎呀,真的是太重口味了,哎呀,單烈怎麼這麼醜?”
我笑,“親愛的,你相信憑藉你高超的技藝,可以把他畫得很帥氣的。你不知道,單烈在半山人中,是族草哦,每個女獸人都很喜歡他的。”
“根本就沒有什麼半山人,你想怎麼寫都可以。”
“這麼說,你是不贊同。”我笑得越發燦爛,差點要挨在他的眼睛上。
他搖頭,“當然不會,單烈英偉不凡,我怎麼會不贊同呢,我百分之兩百贊同。”
果然,在我們家兔子的妙手之下,單烈立即變身為史上第一半獸人,帥得人神共憤。火紅的毛髮,挺直的鼻樑,凌厲的雙目,性感的嘴唇,挺拔而又結實的身軀,身材好得不行,堪稱魔鬼身材。自信而張揚,如何不讓矚目。
即使是看所有半山人都是一樣醜的王小樂,也能在半獸人群中,一眼認出他他。
我一邊對著螢幕,一邊流口水,“哇,流氓兔,我要拋棄你,我要去找單烈。”
流氓兔默默的在上面新增了幾筆,帥哥立即變成怪物。
我在流氓兔臉上啵一口,“親愛的,呵呵,我開玩笑的,我一定不會拋棄你,我最愛你了。你讓單烈恢復原樣好不好?”
流氓兔拉過我將我吻得喘不過氣來,“你下次再敢發花痴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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