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2/4 頁)
而且林蕭既有靈活性,又有原則性——只要不是觸犯他原則的事情,怎麼樣都好說,但是隻要碰到了他的底線,他真的可以什麼都不顧地跟你拼命……
林蕭知道自己潛力無窮,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京城市一定會有他林蕭的一席之地,他早就暗下決心,不闖出點名堂來就不是他林蕭!
……
再說胡毅。
胡毅就是內褲上寫著“九陰爭莖”的傢伙。胡毅喜歡多個女人同時伺候他,選“九陰爭莖”是寓意他的老二頗受眾女人的歡迎。
胡毅一米七八左右的個頭,不胖不瘦,雖然有時站在林蕭旁邊,會被反襯得並不那麼帥,但若單拎出來,他還算長得很不錯。
胡毅是個官二代也是個富二代,但他爸當的官既不是中央部委的大佬,也不是什麼市委書記,而是一縣之長;他家的富也不是那種富可敵國、幾億或幾十億那種富,而是他媽媽靠著他爸爸的官威經營企業、存款千餘萬的那種富。
胡毅渾身都是痞子氣,見了誰都不怕,打架非常狠,是那種打起架來不管三七二十一,隨手抄起酒瓶子、凳子就往人頭上扔的那種。尤其是他仗義、豪爽的性格,使他經常為了朋友幹出一些衝動、不計後果的事情,倘若有誰動了林蕭他們,胡毅第一個就不會饒了他!
他的標誌性動作是嘴裡愛叼一支牙籤,整天擺出一副浪蕩子、目中無人,誰都不屌的樣子。在他眼裡沒有幾個人是了不起的,當你問他某個大作家算不算成功時,他會搖搖頭說“他算屌!”當你問他某個大明星算不算成功時,他又會搖搖頭說“一個裝腔作勢的戲子而已,連我一根屌毛都不如!”
可眾人之中,他唯獨服林蕭,原因有三;其一,林蕭是第一個喝酒單挑完勝他的人,他之前以為他酒量無敵,見誰滅誰,沒想到進大學第一次與林蕭單挑喝酒,當場就被林蕭撂倒了;其二,他親眼見過林蕭跟當時他們學校的一幫韓國留學生打架,當時林蕭是以一敵五,卻絲毫不落下風,胡毅雖然打架時非常狠,但他知道自己並沒有林蕭這般有以一敵五的勇氣;其三,他發現;林蕭的頭腦之好用遠在他之上。
但他對林蕭那可是尊敬有加,只要林蕭說句話,他基本上都是心甘情願地聽的。
而且,他對林蕭是一種發自骨子裡的佩服,絕沒有表面一套、心裡一套,哪怕他知道林蕭遠比他受女人歡迎,但他從來沒有嫉妒過林蕭,他心裡是這麼想的,要是自己是女人,也一樣會喜歡林蕭這種男人的。
別看胡毅整天一副屌炸天、誰都不甩的樣子,但實際上他人極精明、城府極深,只要他稍加觀察就能任何人的心理變化和異常變化都不會逃過他的眼睛,
雖然他們四個都很好女色,但四個人中,若屬最好色的還是胡毅,他可以稱得上是“色中之魔”。而且不同於林蕭突然開竅在最近才立志要集齊美女美|乳的這種喜歡女色,他是一如既往的喜歡,在小學五年級胡毅就“誘姦”了自己的“班花”同桌,而且這件事後來被老師、家長知道了,為此,他差點被學校開除,他媽媽也差點為此自殺,羞得一年多見了人都是羞得低著頭貼牆猛走。
但他色性不改,從五年級開始到現在不知道勾搭過多少女人,也不知道跟多少女人上過床。跟林蕭有原則地找美女美|乳也不一樣,胡毅才不管她是蘿莉還是少婦,也不管她家窮還是富,更不管她是蕩婦淫女還是良家閨秀,只要自己看上了,他就會用上帥氣長相、甜言蜜語、金錢等所有能使出的招數,一定想方設法地把她搞到手,而搞女人最管用的東西當然是錢了……
胡毅到林蕭的住處見到美護士杜靜怡後立刻就色心陡起,要不是林蕭攔著,再加上馬克斯說看上杜靜怡了,他早就巧設圈套把杜靜怡給上了。
胡毅大學時除了泡妞、睡覺、玩遊戲外,唯一喜歡的就是健身。後來大學畢業時,他不願意回家接他老爸的班兒,非要在京城市留下尋覓機會發展,結果找工作不是很順利,最後去了一家健身俱樂部做了健身教練,工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去了也只是尋覓漂亮的女學員,然後想方設法地把她們給連哄帶騙得弄到床上去。
胡毅也有一種愛國情懷,但他的愛國情懷與他的愛人喜好能充分地結合起立——林蕭想集齊十種水果形狀的美人美|乳,而胡毅則想有一天能一次性地湊齊侵過華的八國聯軍的美妞兒伺候他一晚,英國、法國、美國、俄羅斯、德國、義大利、日本現在還都存在,從這幾個國家的女人中各挑一個美妞兒當然不在話下,而奧匈帝國已經不復存在,只好從奧地利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