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3/4 頁)
然這麼賺錢!
一期利潤五十萬,那一個月利潤就是一百萬!
真的算下來,自己這連載的三四個月,雜誌社就賺了四百萬左右!
而且正是因為《連城訣》,雜誌的銷量才變得這麼高,以至於廣告費也水漲船高,自己為《武俠故事》增加了一倍的銷量,但是賺的錢,卻絕對在二百萬以上,甚至是三百萬!
為雜誌社賺了兩三百萬的利潤,特麼的祝正亭卻連幾千塊錢,都不願意給自己?
還打壓勞資?!
饒是林牧平日裡性子隨和,這時也忍不住氣得要爆粗口!
汪洋見林牧反應過來,哈哈一笑:“是啊,這麼多的錢,這麼大的銷量增幅,那兩家雜誌不想著趁此機會,增大雜誌鋪設面積,以求更多的讀者可以準時買到雜誌。竟然用這些利潤,去存到自已銀行,換車買房!”
“藉著內力這一絕世難得的好機會,空懷《風野七咒》、《連城訣》這樣的內力流武俠開山之作,要是操作得好,便是讓原本三四萬的銷量,直接半年內增加到二三十萬,也是大有可能!”
“這兩個蠢才竟然一點不識貨,哈哈,林牧,你知道我們老闆這幾個月來,有多提心吊膽麼?”
“本以為《故事會》會多出一個可怕的敵人,哪曾想從頭至尾,只是看了一場笑話而已!”
說得痛快,汪洋仰頭,又是一杯白杯乾下,痛叫了一聲“爽快”!
他在這裡爽快了,其他人,可全都嚇傻了。
沒文化,不代表不會算賬,對於這些對錢很看重的村民來說,算賬甚至更精熟。
“五萬的銷量,一個月能賺五十萬塊錢,要是到了三十萬銷量,一個月賺三百萬?!”
旁邊屋子裡的女人們,都被嚇傻了,一個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酒桌上的幾個老人,也是寂靜一片,不知道怎麼回答。
倒是林牧還好些,經歷前世的他,早就知道那些商場大鱷的吸金能力有多恐怖。
就好像前世的馬雲,五十歲時,賺到286億美元,如果全部用來買東西的話,那數值簡直恐怖。
買黃金,能買六百六十多噸,單位是噸啊哥!
買法拉利,能買七萬三千多輛!
買飛機,灣流g650噴氣飛機,四百四十架!
買“旭日”號遊艇,那就少些,一百四十三艘!
要是買原油,四點五二四億桶,用數字就是:452400000桶!
要是來讀哈佛大學本科學位,十二萬七千個,足夠林牧家附近幾個村,下至尿床小孩,上到老年痴呆,全部是地球最高學歷!
要是買麥當勞的巨無霸漢堡,直接就是六十億,讓全地球的人一塊撐個半死。
一個人從出生第一天開始,就每天中五百萬,那他得撐到八十歲時,才能和馬雲一樣有錢。
這麼多錢,他賺了多久?
三十歲馬雲開始創業,還只是開翻譯社,並未涉足網路,從這時算起,賺這麼多錢,用了二十年。
平均下來,一天就賺四百萬美元!
和這種巨頭比起來,一個月幾十萬上百萬軟妹幣的利潤,也就沒那麼恐怖了。
“林牧你說,就為這兩個有眼無珠的人,我們老闆送你五萬的見面禮,真的多麼?”汪洋呵呵笑道,顯得極為興奮。
失聲一笑,沒想到對方竟然這樣眼光深遠。
《連城訣》的質量很好,這是經歷前世幾十年考驗得來的結果。
但這個世界,許多人雖然讚歎這本書的質量,卻又不知道該用何種價值來測度它。
而《故事會》的老闆,幾乎是在這本書剛剛引起社會轟動時,就意識到了其中隱藏的巨大機會,不得不說其眼光毒辣,不愧是國內娛樂雜誌魁首的身份。
五萬塊,對別的作者當然算多了,但如果用這筆錢,還交好一個未來有可能成為武俠界一方霸主的年青作者,那就可以說一本萬利了!
哪怕林牧下一本書並不向《連城訣》這樣驚豔,只要以後能寫出同樣質量的一本書,那《故事會》也大賺特賺了。
退一萬步講,即使林牧這本書後,江郎才盡,又有什麼?
用五萬塊錢,來賭一次改變《故事會》格局的機會,貴麼?
想通了這點,林牧也不客氣,見自家老爸還有些畏縮,就大方地拿起桌上五萬塊錢。
“媽,來幫我收起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