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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兩人在丫環的簇擁下,遮遮掩掩地往茅廁的方向走,那兒也跟現代社會的公廁一樣,人滿為患,前面排起了老長的隊。
俞宛秋還好,林氏好像很著急的樣子,先朝四周看了看,然後一咬牙說:“顧不得了,你們在這裡幫我把風,我去那邊樹林裡解決。”
俞宛秋差點笑出聲來,果然是走南闖北的人,比她這個現代宅女還要大膽豪放。林氏的丫頭們也沒表現出多少驚訝,可見這位奶奶平日的行為就比較“不羈”。
林氏走後,俞宛秋讓丫頭們分幾個方向守著那片林子,免得有人闖入,自己則沿著一條僻靜的石子路慢慢散步。
走著走著,她的眼睛被什麼東西吸引住了。
那是一片紅色的衣角,而且衣料還不是凡品,衣底用金絲銀線繡著祥雲滾邊。
梁朝對著裝是有嚴格規定的,皇帝的服飾以明黃為主,以紅、白為輔。梁朝崇火德,以紅色為“正色”,不是隨便誰都有資格日常穿著走動的,因為那要麼是高官的朝服,要麼是皇室中人的正服。
俞宛秋停住腳步,衣角也一動不動,可那個地方明明是一堆山石,說明有山洞或隧道入口。稍稍猶豫了一下,她還是帶著幾分好奇朝那個方向走了過去。
剛轉過彎,就撞進了一雙飽含警告的眼睛裡。
這時,石子路的另一頭傳來了零亂的腳步聲和哀求聲:“少爺,您在哪兒?別玩了,老夫人還等著您回去給她拜壽呢,這都快晌午了,再不回去,連中午的宴席都趕不上了。”
那人陰沉著臉看著俞宛秋,一副“你敢暴露我的藏身處我就宰了你!”的兇相。俞宛秋簡直無語問蒼天,這是怎樣的孽緣啊,居然在此處都能遇上他。
她發誓,這次她絕不會讓任何人知道他們又見過面。他不出聲便罷,他若敢出聲把沈府的丫頭引來,讓她再一次被流言傷得體無完膚,她會不惜殺人滅口的!
要分析他在此地的原因,其實很簡單,今天是安南太妃的壽辰,他作為孫子一早跑到東嶽廟為奶奶上香祈福,同時也趁機躲妖精。眼看就快到中午開宴的時間了,他再也沒借口磨蹭下去了,只好找個山洞躲起來,能拖一時是一時,最好拖到所有的妖精們都回了家。
找人找得滿頭大汗的安南王府護院看見俞宛秋,上前打著千道:“敢問小姐,你可看見了一位穿著紅袍戴著金冠的公子?年紀只有十五六歲,長得很俊俏的。”
俞宛秋磨著牙說:“沒有,我只看見了一隻野豬。”
“野豬?”那人驚詫地睜大了眼。
“啊,說錯了,是野貓,不分青紅皂白見人就咬,牙齒又尖又利,聽說染上了瘋狗病,剛被廟裡的道士堵到一個山洞裡關起來了。”
“真染上了瘋狗病就該馬上打死,還關什麼”,說到這裡,護院臉色一變,“天那,我家少爺可千萬別……”也許是太緊張了,他連“告辭”都沒說一聲就匆匆走掉了。
俞宛秋回過頭去,朝那個初見時眼中寒霜凜冽如今卻怒火滔天的人呲牙咧嘴一笑,然後猛地豎起了中指。
這個動作據說很黃很暴力,她在現代社會都沒朝人豎過,他很榮幸,得她如此另眼相看。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十七章 琴動春心
從東嶽廟回來後,俞宛秋好幾天都惴惴不安,就怕當時的情形被哪位眼尖的丫頭給看見了,回來又嚼舌根,好在外面一直沒動靜,這才慢慢放下心來。
雖然如此,近來遇到的種種狀況,以及二太太母女越來越明顯的厭煩情緒,還是讓她心生寒意,再一次認真考慮過離開沈府的可能性,甚至和蘭姨私底下商議過。蘭姨平素總是念叨著南方的景緻和食物,俞宛秋還以為她會舉雙手贊成呢,誰知卻遭到了她的激烈反對。
蘭姨反對的理由很多,歸納起來其實只有一條,就是俞宛秋的婚姻問題。
在蘭姨看來,威遠侯府是一座近水樓臺,應該儘量利用住在這裡的機會,多認識一些貴婦人,為自己謀一門好親事。不然,一旦離開沈府,就淪落得成了平頭百姓,縱然手裡有幾個錢,沒有任何權勢背景,想再打進豪門圈子就難上加難了。
最後,蘭姨勉強答應她,如果到十五歲及笄之後仍沒謀到“好親事”,就讓她離開沈府,因為俞宛秋說出了一個讓蘭姨無法反駁的理由:“如果兩年都謀不到,再待下去也是枉然,與其繼續在這裡蹉跎青春,不如換個環境,興許還有機會。”
跟蘭姨達成初步共識後,俞宛秋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各門功課的學習中。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