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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並把武裝奪取政權作為這一革命的首要任務。11 月24 日,在火奴魯魯舉行成立大會,透過了由他起草的《檀香山興中會章程》。在章程中他譴責清政府的昏庸*,〃上則因循守舊,粉飾虛張;下則矇昧無知,鮮能遠慮〃,因而〃辱國喪師……乃以庸奴誤國,荼毒蒼生,一蹶不興,如斯之極。方今強環列……瓜分豆剖,實堪慮於目前〃。實將中國帶入萬劫不復之地。在吸收會員的盟書中進一步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主張,第一次提出了推翻清政府,建立共和國的革命綱領。
興中會成立後,孫中山等人立即著手籌募經費,準備回國發動武裝起義。1895 年初,他回到香港,聯絡革命同志,策劃廣州起義,與陸皓東、楊衢雲、鄭士良等興中會骨幹於1895 年10 月在廣州設立農學會,作為掩護革命活動的機關,商討起義的具體計劃及其政策,把推翻清政府作為此次起義的最終目標。經過慘淡經營,〃籌備甚周,聲勢頗眾,本可一擊而生絕大之影響。乃以運械不慎,致海關搜獲手槍六百餘杆,事機乃洩,而吾黨健將陸皓東殉焉。此為中國有史以來為共和革命而犧牲者第一人也〃①。同時受株連而死和被捕的有70餘人,起義流產,他領導的第一次革命以失敗告終。起義失敗後,清政府下令通緝孫中山。 txt小說上傳分享
孫中山倫敦被難(2)
他斷髮改裝,流亡國外,繼續發展革命組織,從事革命鬥爭。廣州起義雖然失敗,但它卻震撼了清廷,使清廷感知到他的革命能力,因此決定要儘快地除掉他,懸賞緝拿的佈告張貼在中國的香港、澳門,越南西貢和新加坡。清廷一面派大批暗探到香港、澳門、新加坡等地進行追蹤,設法逮捕;一面通報亞、美、歐各國在駐公使密切注意,相機緝拿;而且,清駐英公使館還僱請外國偵探。逮捕孫中山成了清帝國的既定方針,因此,他倫敦被難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他到倫敦以後,康德黎老師曾戲言何不一訪中國使館的時候,康師母還特別警告過他,孟生醫學博士也警告過他,〃慎勿行中國使館,致墮陷阱〃。可見他從1896 年10 月1 日抵倫敦,到11 日被關押進使館前,11 天中,絕未踏入中國使館一步,清駐英使館方面也只是〃派人密尾行蹤〃而已,現在得知:他在美國時,行蹤就早已被清廷注意,清廷駐舊金山總領事馮詠蘅,就曾向清駐美公使楊儒有報告如下:
孫文……身材短小,面黑微須,剪髮洋裝,由檀山行抵金山。同伴有二洋人:一名卑涉,亦美國金山人,素系檀島銀行副買辦;一名威隆,亦美國人,向在檀島服宮,前次創議廢主,因其未隸檀籍,所謀不逞。均抉厚資,居檀日久,是否孫文同黨,尚難臆斷。唯見同船偕來,交情甚洽。孫文借寓金山沙加冕街第706號門牌華商聯勝雜貨鋪內。聞不日往施家谷①轉紐約,前赴英法,再到新加坡。並聞有沿途聯絡會黨、購買軍火、欲圖報復之說。該犯隨身攜帶私刊書冊兩本,雖無悸逆實跡,檢其上傅相②書,確有該犯之名,顯系孫文無疑。現將原書設法覓取寄呈,俟訪問該犯赴紐行期,再行電稟。
楊儒得馮詠蘅報告後,就電報北京總署。總署回電說:〃孫文將往歐洲何國?偕行洋人系何國人?附搭某船?希確查密電龔使(清駐英公使龔照瑗)酌辦。英能援香港、緬甸交犯(引渡)約代拿固妙;否則該匪若由新加坡潛結黨惡內渡,應先電粵督預防,新加坡領事亦應飭其認真查訪。〃1896 年7 月18 日,清廷駐美公使致函駐英公使,說:〃因中美交犯另約,迄無成緒,此間無從措手,總署深知,故有轉電尊處,援約代拿。〃〃援約〃是指援咸豐八年(1858)《中英條約》第二十一款③和光緒二十年(1894)《滇緬條約》第十五款④,清廷希冀能援這兩款引渡條約由英國官方〃代拿〃孫中山,可是,英國政府採用的是罪刑法定主義,引渡條約中既然只限於〃香港〃和〃緬甸〃,英國本土就不能適用。8 月8 日,清廷駐英公使龔照瑗復駐美公使信,就提到:正因為駐英公使全無把握,所以在10 月2 日,在他抵英後第二天,這位公使在致北京總署電中,有這樣的文字:
孫中山倫敦被難(3)
接楊使函電悉。飭拿粵犯孫文,該犯現由美到英,改洋裝無辮,外部以無在英交犯約,不能代拿,現派人密尾行蹤。瑗寢。
這樣過了8 天,10 月10 日,他致電給駐美公使,也說:
密。孫文已到英,外部以此間無交犯約,不能代拿。聞將往法,現派人密尾。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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