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了血跡,我將外衣脫在車裡,硬著頭皮走下了車,開口說道:“我是來刷車的!”
“啥!”眾人向看著外星人一樣,看著我。
“我來刷車!”我淡定的說道。
“小兄弟我勸你一句,往前走一百米,有個廢品收購站,你把這車賣了,能喝一個月酒,我聽這聲音就知道,這車能開起來就算是奇蹟了了,說不定哪天就得爆炸了,還刷他幹啥!”這老闆也是一個奇葩,廢話特別多。
“我說你這人,怎麼有生意還不做,怕我不給錢啊!”我有些不樂意,語氣有點衝。
“你看我為你好,你還不樂意,得,刷一次一百!”
“我擦,你搶劫啊?”
“小兄弟,刷你一臺車,最起碼能洗出十斤泥,我這個價格已經很優惠了!”
“我給你二百,你把裡面的血跡擦乾淨,記住別弄亂裡面的東西,行不?”
“行,你等會吧!”
我從車內的雜物箱,拿出二百塊錢給他,隨後靠著車,抽了一根菸,想起今天那場戰鬥,我感慨頗多,以前我一直以為,混社會就是打打架,比別人兇一點,雖然有點危險,但是並不會致命。
但是今天的所見所聞,讓我徹底否決了這種念頭,原來混社會雖然外表光鮮亮麗,囂張無比,而且來錢特別快,可能一年的時間,比得上你在某個行業,辛苦奮鬥十年的成果。
但是風險也是呈幾何倍增長,一個不慎,迎接你的就是萬丈深淵,大哥一個電話,不管你在幹嗎,或是睡覺,或是吃飯,或是正跟媳婦在床上翻滾,你都要乖乖拿上砍刀,出去廝殺,可能出門之前,你還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也可能下一秒鐘,你就躺在了太平間。
有一句話怎麼說的來著:“打死你是吹牛b,但是一失手也沒準!”
混社會的人,就像是一批在透支著自己生命的人,用生命搏一個未來,搏一個前程,誠則呼風喚雨,萬人敬仰,敗在橫屍街頭,粉身碎骨。
雖然,那時候的我心裡有些懼怕這條道路,可是年輕氣盛的熱血更重一些,我平靜的外表下,隱藏著一顆不安分的心,這也是我逐漸走上這條路的原因。
我後來一直回想,我可能就是在這一天,有了想要踏入社會上廝混一番的想法。
沒多一會,車刷好了,我將車停到醫院門口,發現旭哥不在,他的朋友說,他去見那個黑哥了,我把鑰匙交給他們,拿起車裡的外衣,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操,忘了!完了。。。。。。今天晚上沒去踢球,曹德爽先生,得踢死我!”我想到這裡,一陣膽寒,打了一輛計程車,飛快的向學校趕去。
:有人可能感覺這章有點囉嗦,我不這麼認為,我寫這本書不是,寫的是血淋淋的江湖往事,我要把內心的變化過程寫出來,那個內心掙扎的過程是很重要的,不會有哪個人,想要去混社會,立馬像趕著送死似的,馬上就去了,希望大家能喜歡這種寫法,細細品讀,這本書不會讓你們失望。
最後嘶吼一聲:“求鮮花,求收藏!!!”
第0015章 球不是這麼踢的!
我火急火燎的趕回學校,慌忙付了車錢,跑到操場內,只見四周圍滿了學生,因為我們學校大部分的都是住校的,由於冬天還太冷,也不能出去找個僻靜的地方親嘴啊,打個野戰什麼的,所以一到晚上就特別無聊,這些白天上課都在睡覺的三好學生,一到晚上精力特別旺盛。
而且我們學校風雲人物,曹德爽先生的一舉一動,都受到無數粉絲的關注,所以一聽說他要在球場踢球,霎時引動無數悶騷男,和純情女粉絲的關注。
“老溼,我來了!”我嘶吼著推開人群,大聲喊道。
只見球場上,實力相差十分懸殊,曹德爽一方只有四個人,大多都是他在學校的最佳損友,同樣都是老師,這四個人被稱為校園f4組合;不是因為他們有多帥,是因為他們同樣以陰損著稱,想要揍你,你絕對找不到任何理由告他。
“我他媽不踢了,我要報案,我要換人!!”王木木看到我來了,第一個飛奔的跑了出來,像看到父親一樣,眼中噙著淚水,別提有多委屈了。
“沒事昂,哥外號中場魔術大師,踢個小曹曹,那都不是事!”我拍了拍王木木的肩膀,小聲說道。
“他們是牲口啊。。。。。。太他媽禽獸了,我的老腰都快被他踹折了!都三十多歲的人了,還欺負我們這幫孩子,太沒人性了!”王木木挺委屈的。
“怕個毛,我去!”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