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4/4 頁)
子。
“我記得這麼說過了!”她裝得冷漠,心裡好懊惱,怎麼會弄得這麼糟?不去教堂——不是等於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點點頭,又開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誰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個文仲!
**木詠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練習唱詩的時間快到了!
她矛盾又煩躁,她自己說過不再去的,說得那麼斬釘截鐵,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這自築的臺階。
她很不客氣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約,這個男孩子一定生氣了,她不在乎他生氣!
她睡不安穩地移動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絕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請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沒有這種關係!
她愈來愈覺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雖然餐廳情調好、音樂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無言以對地坐著,算什麼?
她很後悔,會有什麼閒話嗎?
文仲那天說有話要告訴她,但是他始終沒有說。他只是故意找個藉口而已!
文仲,很可惡!
他可是和葉愛琳約好了來捉弄她的?
幸好她決定不再去那間教堂,否則一定給人看笑話!
莫名其妙去喜歡一個陌生的、全然不瞭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錶,練習的時間已開始,文仲可發現她不在?
也許不會,文仲指揮唱聖詩時從來不看她,連視線都不掠過她臉上,他怎麼可能發現?
葉愛琳一定知道,詠梅就坐在她旁邊,不是嗎?她心裡一定暗暗高興,去了眼中釘、去了情敵!
天!怎麼又想起情敵這這兩個字?文仲對她簡直沒有半絲“情”可言,說什麼情敵?
她隨手在床頭架上抽出一本書,是本看了許多次的散文學,是臺灣的張曉風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張曉風一定是個基督徒。而且是個十分虔誠的基督徒。曉風文采生動、思想深刻、感情真摯,她喜歡張曉風的作品。
她還看過一本曉風的(哭牆),不過,她偏愛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這本書裡收集的文章都是曉風在大學裡那一段日子寫的,令她覺得親切。也許這一本是曉風第一本集子,她覺得特別精彩。
總之,她每看一次,總感動一次,也似乎更瞭解曉風一點,她隱隱覺得,曉風已是個朋友!
她在想,在臺灣讀大學一定比在香港幸運,曉風文章裡的好環境、好友情,還有那些注重思想啟發的教授們,。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嚮往那種生活、那種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適合那些生活。還有文仲,他也該是臺灣大學裡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個學生——挨!怎麼又想起文仲?他們詩班練習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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