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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計程車,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麼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麼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準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痴!”“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麼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麼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裡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麼“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麼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麼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銜,什麼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麼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麼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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