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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寂然不動了。
這是繁華城市中某一處人們不屑一顧的角落。
第一章
我知道我現在的樣子看上去糟糕透了。
滿身血汙、頭髮糾結,棕色的毛衣和藍色牛仔褲裂著好幾條破口,粘滿了灰塵。我遊蕩在不算偏僻的街道上,就像個瘋子或酒精中毒的流浪漢。
我可以把寄主的身體修補得很完美,重整骨骼、連線肌腱、血管和神經、修復內臟……但是對非生命體的衣服之類的東西卻沒轍。我甚至連身上的血跡都沒法清理掉,希望面前不要突然出現個警察,把我當嫌疑犯什麼的抓起來,那樣會有點麻煩。
好在現在是凌晨三四點,街道上幾乎沒有什麼人。我一路適應著這個新軀殼,搖搖晃晃地爬進街心公園的噴泉裡,把身體上的血跡和灰塵沖刷乾淨。在這過程中,偶爾路過的幾個生活作息時間異常的人看了我幾眼,很快走過去了。——那種眼神就好像看到別人家的水池裡爬滿了蟑螂。不過我無所謂,甚至有點感激人類對自身相關之外的事物漠不關心的本性。
我在噴泉邊沿的瓷磚上坐下來,渾身溼嗒嗒的,但是既不覺得難受,也不冷。我習慣這種潮溼陰冷的感覺,甚至喜歡它。我開始讀取宿主存於大腦神經中的諮訊,關於這個世界、人類社會、城市、生活……等等,還有這個身體以前的所有經歷。
這非常簡單。人類的腦容量很大,但他們不善思考,也不懂得怎樣更加合理地開發利用。
就像這個身體原本的主人,叫做‘裴明昊’的人。他畢業於F大化學系三年了,一份正式工作都沒有找到,倒是被非法中介公司騙了五六次。家庭情況很簡單,貧困,父母雙亡,有個哥哥在國外,已經很多年沒有跟家裡聯絡,生死未卜。他之所以產生厭世的念頭並最終付諸行動,主要是因為從大二開始相戀了六年的女朋友最後還是拋棄了他,跟一個有錢的商人訂婚了。他不甘心地跑去找她理論,毫無懸念地被狠狠羞辱了一番,於是萬念俱灰。
一個懦弱的可憐蟲,我想。他這一生唯一做過勇敢的事情,就是有膽子從25層高的樓頂跳下來。——其實8樓就足夠了,這樣衣服也不至於破得這麼厲害。
總而言之,這個叫‘裴明昊’的青年又一次驗證了我對人類的看法:
弱小、無知,並且永遠不知道為什麼活著。
而我不同,我一出生就知道為什麼活著,並且始終不渝地朝那個目標努力。
微弱的晨光撒向這座城市,和公園噴泉邊上的我。高樓密佈的城市,看不到太陽是如何從天際升起的,它如同命運的轉折點一樣突如其來。
我發現衣服逐漸被風吹乾的同時,肚子發出了咕嚕嚕的奇怪聲響。差點忘了,現在我的宿主是個人類,他需要不斷攝入食物來補充能量,以維持身體機能正常運轉。我開始摸身上的口袋。
一小疊零碎的鈔票、半包溼漉漉的香菸、一個打火機、一小串家裡的鑰匙,沒了。
鈔票粘滿了血跡,又在噴泉裡浸泡了不少時間,已經漚爛到無法使用了。
我覺得越來越餓了。
又摸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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