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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言身邊,他看過去比我還要疲憊。他抬起眼看了我兩眼,又低下去,沉默不語。
我不知道他發生了什麼。但我可以隱約感覺到,跟楊薇有關,並且不是好事。
就在李言喊我上車的時候,楊薇就走了過來:“我能不能搭你們的順風車啊?”
我知道她問的是李言,而回答的同樣是李言。他直截了當地說:“這車只有兩個坐位。”
而在下一秒,我便收到了來自楊薇的眼神,她的眼睛有點紅腫,並且冒出了兩個深深的眼袋,我才明白什麼叫女人是不能熬夜的名言。我知道我要這麼做,我也只能這麼做。於是我裝作若無其事地對他們說:“那我跟大家一起搭大巴好了,反正也順路。”
“真的嗎?謝謝你哦,肖哲。”楊薇一臉的喜出望外。
反倒是李言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他一把拉過我,聲音低沉地對我說:“你這玩的是哪出?”
“我沒玩啊!”
“那你知道楊薇喜歡我?!”李言頓了頓,咬牙切齒地說:“肖哲,你是故意的!”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直到世界的盡頭(3)
我推開他,對站在不遠處的楊薇喊:“他說沒問題!你們小心點哇。”
“你……”
趁李言來不及反悔,我快速地跑上了大巴,還隔著玻璃窗朝他們揮起了再見的手勢。車開之前,我看到李言寫在臉上的錯愕與氣急敗壞。那一刻,我想,他應該氣極我了。當然,我也知道,不管他怎麼生氣,他也氣不長,這一點,我比誰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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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跟李言相識的時間只有三年。三年,說長不短的,但也足夠你去揣摩一個人的大體脾性,尤其像李言這種表裡如一,說什麼就是什麼的人,你完全不必費更多的心思就能瞭解。我們從高一在學生會認識,到高二分文理科同班,再到高三同桌——李言給我的印象一直沒有多大的變化。至多就是覺得,他比第一眼看見的時候少了幾分木訥,多了幾分幽默。他不善於與別人爭吵,也不熱衷。而我與他在朝夕相處之間,也僅有一次。
那次是我高二時的生日。
在生日前夕,我一直都找不到他的蹤影。在教室碰面的時候他也不理睬我,一直襬弄著他隨身攜帶的攝像機,而放學後,他就急匆匆地跑了。當面問他在幹什麼,他卻敷衍著推辭,我自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次數多了,我就惱火地乾脆不理。
而到了生日的那晚,所有的朋友都在KTV恭候我到臨的時候,我正準備出門,李言就出現了。我先是一愣,然後他從背後掏出的姍姍來遲的禮物更是讓我驚訝不已。是一盒光碟。他把禮物捧到我的跟前,上氣不接下氣地說:“生……日……快樂!”
原本的步驟應當是我接下他的禮物然後興高采烈地說謝謝,可由於當時時間實在太緊,朋友不斷打來的催鈴,使我不得不把他的禮物先放在一邊,再加上前幾天的不白之冤,致使我衍生想要刁難他的念頭。所以儘管他一再強調我要記得當天看完,我還是把這事撂在一旁。
結果第二天上學的時候,他一見到我就立馬追問我有沒有看完那盒錄影帶:“你有看完嗎?”
我這才宿醉中清醒了一些,才支支吾吾地告訴他還沒看。
那是我第一次看見他發火——聽完我的理由後,他立馬拉下一張黑臉:“不是叫你一定要看嗎?你把我的禮物我的心意當什麼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況且又不是不看了。當時一堆朋友在等我,哪裡抽得出時間,不帶你這樣的吧?!”我不甘示弱地反駁他。
“你的朋友就是朋友,那我都成什麼了?!”
儘管我有意拉下臉面去跟李言求和,但被他如同被人灑了臭溝水一樣的臉色給弄得不歡而散。而我在一氣之下,就把那盤光碟一扔,然後就不知所蹤了。
當然,當然,現在回想起這些不足掛齒的小事,會覺得分外好笑。反正在那之後,在外人的眼裡,我跟李言二人,就是不折不扣、形影不離的好朋友。有我的地方會有他的影子出現,他在的時候我也會應時而顯。
所以,如果要我概括一下李言,我只有一句話:他是我的一根軟肋。
就這樣想著,然後在兩天後,我接到了李言的來電。
沒有預料的彆扭或是不妥,跟往常一樣,東拉西扯地閒談了幾句,然後我躊躇了一會兒,試探性地問著他:“要不要……一起出來吃飯?”
“不行耶……”李言回答得斬釘截鐵,沒有絲毫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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