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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商場不是很遠。”
張怕問:“沒說警察的事?”
“說了。”劉爸爸說:“黎英輝把她們介紹給一個叫劉長門的男人,大概三十多歲,劉長門帶她們來到這個城市,劉長門會越南話,帶著六、七個打手,說是還認識高官,經常有警察去她們那裡,每次過去都是拽小姑娘睡,她們喊警察抓壞人,反被警察打,所以她不相信警察。”
張怕說:“不至於吧?警察再飢渴,也不至於經常找她們啊,然後還打她們?不是有打手麼?邏輯不對。”
劉爸爸說:“具體就不知道了,我建議是報警,不過,萬一真有警察參與其中,這事情就有些麻煩,總不能剛逃出來,又被咱們推回火坑。”
張怕說:“應該不至於,她們的事情鬧出來……你說剩下的十一個女孩會不會被轉移了?”
劉爸爸說:“有這個可能,不過應該是警察操心的事情,咱們最應該做的就是報警。”
張怕想了想:“可以報警,你給她好好說一下,那個小女孩害怕警察。”
劉爸爸說聲好,轉身想回屋。可是又停步說道:“你有沒有認識的信得過的警察?假如說警察裡有壞人,咱們先不帶秀秀報警,讓警察過來了解情況,你說呢?”
張怕說是,還是你想的周到。趕忙拿手機打電話。
這個城市,張怕認識的警察全在幸福北里派出所。當然,以前是警匪關係,張怕曾經很悲催,經常去開個會喝個咖啡啥的。
不過也正是打過太多次交道,他知道某些警察的人品如何。比如寧長春所長。
寧長春帶著點兒官迷傾向,同時又牢牢守著心裡一根線,簡單說就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不太懂得變通,在幸福裡這個地方硬是做了十六所長。
這樣一個人值得信任,張怕曾經那麼搗亂,胖子一群人又那麼混蛋,犯到寧長春手裡,也沒說區別對待。
寧長春在家休息,電話接通後問:“誰啊。”
張怕說:“你怎麼這樣?上次給我打電話,打完就忘了我是誰?”
“我上次給你打電話?你誰啊?記我號碼幹嘛?”寧長春再次問道。
張怕無奈了:“我是張怕,所長大人。”
“啊,是你啊,有事兒?”寧長春問道。
張怕說:“我這裡有個案子,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
“有案子報警啊,給我打什麼電話?”寧長春沒好氣說道。
張怕說:“有意思麼?我報警,沒意外的話還是你們所出警,跟我打給你有什麼區別?”
“區別大了。”寧長春說:“首先,市裡有110值勤大隊,其次,就算是所裡出警,我又不用出去。”
張怕說:“大哥,我正經八百報一回案,你能不能認真點?”
“好吧,你說吧。”寧長春說道。
張怕說:“今天上午十點,在萬佳商場附近,我們遇到個越南小姑娘,十四歲,叫阮秀秀,是被人拐騙來的。”
寧長春說:“萬佳商場那塊不歸我管,跨片了。”
張怕說:“那個小姑娘現在我家,她要報案,不是就歸你管了?”
“你給帶回家了?”寧長春問:“具體什麼情況?”
“具體就是幾個人名,一個越南人叫黎英輝,一箇中國人叫劉長門,劉長門會說越南話,現在還扣著十一個越南小姑娘,這麼大的案子,還是跨國案,就不信你不動心。”張怕說:“最重要一個情況,她害怕警察,好象有警察參與到這件案子裡,並且有虐待她。”
寧長春思考片刻:“在你家是吧?我現在過來。”
張怕說趕緊來,正好有翻譯在。
寧長春說知道了,結束通話電話。然後又二十分鐘後,出現在張怕眼前。
張怕往裡讓,直接領去小姑娘的房間。
阮秀秀確實害怕警察,一看到那身制服,馬上蹲到劉爸爸身後,頭都不敢抬。
張怕說:“這是我朋友,是來幫你伸張正義的。”
劉爸爸把這句話翻譯過去,阮秀秀才猶豫著慢慢起身坐好。
寧長春仔細打量阮秀秀,跟張怕說:“你看沒看出來,她胳膊好象有傷?”
張怕說:“我哪敢看啊?急三火四跑去市裡接人,接回來就給你打電話……不光胳膊,你看他脖子後面。”
阮秀秀是長髮,蓋住脖子,仔細看,隱約能看到淤傷。
寧長春沒動,跟劉爸爸說:“你看下她脖子,還有右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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