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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壞了,不過我喜歡。”龍小樂說:“實在不行就找專業的炒做公司,一定可以!”跟著問上一句:“要不要跟陳有道打聲招唿。”
“廢話,必須的。”張怕說:“再一個,你跟陳有道談一下,我覺得電影裡有首歌特別好聽,可以提前放出來,找人去唱,到處去唱,直播網站的主播唱,也可以找歌手唱。”
這些都是老一套的營銷方法,沒什麼希奇的,無非是你用我用大家用,只看誰能用的出彩用的成功。
龍小樂說知道了,停了下又說:“過些日子,你來公司坐班。”
張怕問什麼意思。
龍小樂說:“我得出差。”
張怕笑道:“說的這麼正式,我都不適應了。”
龍小樂說:“張白紅那一塊你得管起來,帳目這塊……算了,你說我請個職業經理人好不好?”
張怕笑道:“你這啥啥都沒開始,就要先請經理人?準備懶死啊?”
龍小樂說:“跑業務很煩很煩,我是打算先試試,不行就找個發行代理,直接全部打包,咱是又省事兒又省時間。”
張怕恩了一聲:“難為你了。”
“成了。”龍小樂忽然不想說話,結束通話電話。
又晚一會兒,寧長春打來電話:“我聽到個事情。”
張怕以為幸福裡那幫傢伙又怎麼了,問話:“是誰?”
“什麼是誰?”寧長春問回來。
“誰出事了?”張怕問。
寧長春說:“誰也沒出事,我是說劉樂。”
“劉樂怎麼了?”張怕問。
“劉樂沒怎麼,是我聽到個事情,劉樂未成年的時候,他的親戚有收養能力卻不收養,反是把他送到福利院,那麼假如說未來發生利益糾葛,就是說你要打官司的話,可以做為證據予以適當考量。”寧長春說道。
張怕問:“什麼意思?”
“你豬啊,就是你想替劉樂申請財產自主支配權力的時候,把劉家親戚完全不照顧他的事情做為證據送上法庭,法官可能會判你們贏。”寧長春說:“首先一個,劉樂是殘疾人,在未成年的時候被送去福利院,劉樂二叔明明知道卻不收養,並且從未去看望過劉樂,也沒有給予任何生活上的幫助,沒給過錢;在劉樂離開福利院以後,劉樂二叔依舊沒照顧過他,任由一個殘疾人自生自滅;可是在劉樂的房產被拆遷的時候,劉樂二叔出現,在這個時候做為法定監護人行使某些權力,卻是又一次將劉樂置之不理,說明目的不純、別有所圖;那麼,等未來房子落成,或者劉樂可以賣畫賺錢以後,你們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令,禁止劉樂二叔接近劉樂,不讓他非法損害劉樂的利益,因為劉樂二叔有侵佔殘疾人財產的圖謀。”
張怕問:“你說的道理我懂,不光我懂,誰都懂,問題是法律會這樣判麼?法官只講證據、只講程式,劉樂二叔是劉樂合法的第一監護人,我們是外人,能告贏麼?”
“試一試不會死。”寧長春說:“首先要收集人證,你寫個東西,先找幸福裡的百姓證明,劉樂二叔沒有照顧過劉樂,找上幾個人按手印,這是一份;再一個是福利院證明,要證明劉樂二叔知道劉樂在福利院,卻是完全不理會不探望也不給錢……反正就是類似證據,儘量多找些人,萬一能用得上呢?”
張怕說:“你是怕我不夠忙是麼?”
“順帶的。”寧長春說:“你要不想劉樂未來被所謂的親人佔便宜,最好還是走法律程式比較好。”
張怕說:“你這個太麻煩了,直接上刀砍,就不信他不害怕。”
“抓你好啊?瞎胡鬧!”寧長春說:“反正找幾個人也不費事,唯一麻煩的是去福利院開證明,我建議你先寫好了,去蓋個福利院的公章再籤個字就行。”
張怕說聲知道了,跟著說:“你是警察,去搞這個不是更簡單?我一個平頭百姓找到福利院,人家搭理我是誰啊?”
寧長春想了下說:“也行。”跟著說:“我純粹給自己找麻煩。”
張怕說:“打住啊,你把劉樂往我這塞的時候怎麼沒想起麻煩?我就發現了,你現在是越來越那什麼了,真的,沒你這樣做人的好不好?”
寧長春氣道:“老子不會做人?老子不會做人早把你抓起來了,當我不知道?小六那個事,把人手砍斷了,肯定是你們做的。”
張怕說:“親愛的所長同志,你不好造謠汙衊,我手機可是有錄音功能的。”
寧長春說:“我是懶得和你計較,行了,改天等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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