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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心中一陣陣歡愉,不禁縮起身子把臉埋在毯子裡偷偷笑起來。
穿什麼去見他呢?我雀躍的想。貌似除了清書送我兩件衣服外,我也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漂亮衣服。而且昨天那件染了酒氣,今天肯定是已經拿去洗掉了。只有穿另外一件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蕭雪衣的時候的那件衣服,不知道他是不是還記得。
只不過以後不能總只有這兩件衣服去見他吧。我發愁的想,看來還是應該再去做兩件了,正好常家有綢莊,做兩件衣服應該很快吧。
想到綢莊我便聯想到前日來找我的常清寧。
雖然有時候我會根據物件在需要的時候繞彎子說話,不過不代表我就喜歡說話繞彎子的人。雖然我有一半原因是看在春姐的關係上收下清書,但清書本身直爽堅毅的個性,也是我所喜愛的。儘管我也不喜歡鹵莽沒大腦的人,可是認為對自己親近的人應該暢開心扉,不應該摻進算計的。
清書資質平平,而當初向我拜師的時候坦白而固執,卻正好投了我的好,才入我門下。你常清寧又算什麼東西——敢在我面前暗示你是我的衣缽傳人!!
十歲之前我一直和師傅住在一起,除了六位師姐,其他人很少見到我。一天我偶然出門尋找草藥,見到門中長老的女兒欺負新進入的弟子,便一腳把她的腿踢斷。
第二日長老找上門來,師傅下令罰我杖責三十下,禁閉十天。我出禁閉第二天便找上長老的女兒將她另一條腿打斷,接下來受了杖責五十下,禁閉一個月,我再出禁閉的第二天將那廝兩隻胳膊都廢掉,長老用擔架將自家女兒抬到師傅面前,氣勢洶洶的要師傅對我處以更嚴厲的責罰。
師姐們都為我說情,勸我認錯。
我跪在地上說:“欺辱同門,恃強凌弱,理應受到懲罰,所以我打斷她的腿無錯。身為長老,對自己女兒教導無方,本應該自我反省,卻來自恃身份來報復。我是晚輩,不能以下犯上,所以師傅之罰我並不反抗。但是這三十杖責和十日禁足不是我應受之罰,自然要從原主身上找回來。三十杖責和十日禁閉是一條腿,杖責五十下禁閉一個月是兩條胳膊。長老若認為我應該繼續受罰,還請做令媛做好接受我下一次所受之罰的回報的心理準備。”
長老被我氣的幾乎要昏過去,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帶著她的寶貝女兒灰溜溜的走了。從此門中那些據說有所依仗的弟子見了我是神色恭敬有禮的很,而那個被我弄斷四肢的傢伙,看見我總是繞著道走。
我當時只有十歲,再聰明在十天之內被打了八十杖,屁股也是會開花的。在後面接下來一片太平的養傷日子裡,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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