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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軍在外,除了盔甲,馬鞍邊的背囊中還有一套乾淨的換洗衣服。孤兒把褲角挽起許多,上衣也長過膝蓋,還不倫不類的套了個硬皮甲——呃——甲裙,鞋子沒有合腳的,只好用布包著。
不過至少她有乾衣服穿,阿德斯只能穿著溼衣服在太陽下曬,直到曬乾為止。
“你留著吉利爾幹什麼呢?他的人沒有來,現在要拿他怎麼辦?”路易說,喝了一口水囊中的酒,孤兒也嚐了一口,只覺得辛辣刺鼻,難喝的不能再難喝了。
“你不要急,孤傲家一定會有人來救吉利爾的。”孤兒不慌不忙,“因為他有個妹妹,非常善良可愛的妹妹,名叫查查。就算吉利爾打算把查查嫁給驛馬家的列斯達,她也會救她哥哥的。”
“列斯達?那個癆病鬼?”路易嘴角一彎,嘲笑道,“他還真疼愛己的妹妹,沒人性到了極點。”
“他是急於扳倒你。”
“可惜,他奸計不成,反而害了自己。他以為是巧計謀奪,最後卻失支了一切,人馬、尊重、對追風家的平手之勢。這叫什麼,一招走錯,滿盤皆輸?抓走你,是吉利爾犯下的最大錯誤。”
“他連和驛馬家聯姻失去了,我這可是幫了你,免得你日後吃力。”孤兒壞壞的笑。
“什麼意思?”路易側過頭來看孤兒,只覺得她亮晶晶的眼睛格外動人。差點立即抱著她親一親。不過她那個傭兵就守在帳外,只要她一叫就會闖進來,實在煞風景。
“等查查來了。你去談判,畢竟我的立場不是那麼合適。”孤兒道。“但是你不要和查查談,你就和吉利爾談,說你可以放他回去,但是要他把查查送到鷹巖堡,做你地人質。”
“什麼?”路易嚇了一跳。“我不要那個人質,你是給我說媒嗎?我只要你,你和我定了親的,我這裡還有你的信物。”他隨手摸出一把金柄小彎刀,正是紫金家地泰婭送的。
這刀孤兒一直很喜歡,那天在不破之城被路易強行擄去,現在居然還有臉出來炫耀。
“你把查查扣在手裡,吉利爾好歹要有點顧忌,不會總是找你麻煩。就算他不介意妹妹地性命。也要考慮一下名聲,為了領地不要親情,說起來可不好聽。吉利爾是那種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包管不會再隨便找茬了。再者。他沒了妹妹。拿什麼嫁給列斯達?他自己去嗎?列斯達難道好男色?就算好男色,他那個樣子也沒希望。這樣一來。孤傲、驛馬兩族無聯姻,你們追風家不是輕鬆很多嗎?”
路易看著孤兒,明白她說得有道理,覺得盈祿伯爵小姐真是又聰明、又可愛、又漂亮、又有錢,他之前對她一見鍾情,搶著訂下親事真是明智。他也不想想人家孤兒根本沒有同意,一切只是他一廂情願罷了。
他長得英俊,打起仗來勇猛,地位高貴,年輕也青,從來都是追風家族中少女的夢中情人、甚至野性的他還是其他各大家族貴族小姐的性幻想物件,根本沒有意識自己也會遭到拒絕。他只是覺得那個傭兵是個威脅,如果沒有他,盈祿伯爵小姐一定會順利愛上他。
於是他還是搖搖頭,“雖然我地家族也渴望和平,但這不應該用我的尊嚴和幸福來換取。我不愛吉利爾的妹妹,我愛的是你,我不要她!”
“不要輕易說愛字,那是個很嚴重的字眼,路易,那不是一時的激情和新鮮感可以取代的。”孤兒很正經的道,“再說,誰讓你娶查查了?就算你肯,我還不放心呢。你家族中的人做事總是亂來,喜歡什麼就去搶,嬌柔地查查可受不了你們這群野蠻人。”
路易看孤兒形容他們追風家時一臉懊惱,不禁哈哈大笑,“是啊,能做追風家領主夫人的,只有你這樣聰明堅強有主見的女人哪。”
“廢話,你還不是為了盈祿家地錢,說的好聽。”孤兒惱火加劇,“如果我再找出個繼承人,一分錢嫁妝也沒有,你還會死賴活挨地要娶我嗎?”
“我會。”路易想也不想,很認真地點頭。
一瞬間,孤兒心頭一熱,畢竟,任何女人對著一個又有錢又靚仔男人的真心表白,不可能無動於衷。
“我才不要嫁給你,你專門會跑題。”她地拒絕聽起來像撒嬌,路易的骨頭都酥了。
他明白,吉利爾是不能殺的,就算他一斧劈開吉利爾的腦袋後還能安全回到鷹巖堡,沒受到孤傲家封臣的襲擊,回去後還是要面臨亂戰。
因為大陸的局勢目前是危險的平衡,誰打破那個平衡,誰就會成為眾矢之的。之前攻打不破之城,是因為確實出現了機會,也是為給自己的家族爭取廣闊的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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