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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從她身邊走過去不理。
小四四是個忠厚人,不懂拒絕這樣會纏人的女人還有情可原,阿德斯的舉動就奇怪了,這讓孤兒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愛西曾經是阿德斯情婦的事,一想到他們曾經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陸的貴族養情婦的習俗,也不禁感到難受。
而第三天的傍晚,當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門口和愛西低聲交談,看樣子還是說一些私密話地時候,她突然有了捉姦在床的感覺。但是她什麼也沒說,澡也不洗了,找店老闆弄了一套男裝和一件很大地斗篷,隨便偽裝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棧。
這種斗篷的風帽想當深,就是那種不摘下風帽,就算近距離對視也看不到臉的那種。這身打扮很隱秘,卻不會引人注目,因為黃金城的人中來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誠地修士也會是這種打扮,人們見怪不怪了。
她是在賭氣,想讓阿德斯找不到她地時候焦急。他應該是會焦急的吧?假如當愛西出現後,他還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著,找了家看來很低階的小酒館,走了進去。
她以為酒館應該很熱鬧,畢竟在人滿為患的黃金城,傍晚時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擁擠的,但這裡卻只有稀稀落落的幾個酒客,其中有兩個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語,也穿著她這樣的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靜,她想要四周喧囂嘈雜、人聲鼎沸,這樣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靜的落淚。
“這麼少人?”她咕噥了一句,找了個位子坐下。
或者這小酒館太破爛、酒也太差了,所以沒有人來?但她在城裡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憊極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態度明確一點,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於這樣氣苦,和舊識說幾句話沒關係,就算她心裡不爽,至少還找得到理由勸自己,會表現得大方一點。可是,他沒有發過明確的愛的訊號給她,讓她怎能安定?
“今天廣場那邊,兩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裡。”一個人搭了腔,孤兒這才發現有一個男人就坐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因為穿著深褐色的粗布衣服、戴著同色軟邊帽,又一動不動,心情不好的孤兒根本沒注意到他,還以為他是一把高背椅子。
看到孤兒望向他,這個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勵,抬起屁股走了過來,直接坐到孤兒的對面,害得她一陣後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熱鬧中不受打擾的安靜想心事。
“先生,你覺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聲道,酒氣逼人。
孤兒不禁側過了頭,順便打量了一下這男人。普通的下層屬民裝扮,要麼就是零人,大約四十來歲了,一頭亂草一樣的頭髮,枯黃的面色,配一個酒糟鼻,指甲縫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氣味,有一根手指還隱隱發綠,應該是個酒鬼,但他不是職業酒鬼,主業應該是園丁。
孤兒不說話,只搖了搖頭,因為聲音會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
第三卷 第三十八章 原來是朋友
那人好像根本不在乎孤兒說什麼,他只是想找個人聽他說話而已,所以開啟了話匣子,滔滔不絕起來。
“跟你說吧,我就是尊貴公爵大人家的園丁,所以見過莉莉小姐,可真是個美人哪。”他嘖嘖讚歎,“不過呢,這美人和花朵一樣——你可別小看我,公爵大人家的花草全是我料理,我連公爵府種了多少棵龍眼木,另有多少根白樹、多少根蘋果樹、多少朵驕陽玫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對花朵和美女是很有發言權的。”
孤兒點了點頭,恨不得他快說完快走。
那人得到“鼓勵”,繼續道,“美女就像花,雖然也有豔冠群芳的,但基本上各有各的美麗,是不能評定誰最美的。所以這個選美會簡直就是個白痴聚會,我根本不會參加,我比——尊貴和文曲兩位公爵大人都聰明。他們兩個為了誰家人最美和那片破——破沼澤地不斷的爭來爭去,真是吃飽了撐的。其實,奧西大人好色,錢左樂大人喜歡錢,只要錢左樂大人把妹妹尼科兒小姐送給奧西大人當情婦,奧西大人把那片能讓錢左樂大人生錢的沼澤地做為聘禮,不就——不就什麼都解決了?”他結結巴巴的說。
其實,他說的不無道理,雖然是歪理。可是他的聲音越來越大,東張西望的孤兒發現他說到最後幾句時,那兩個同樣穿著大斗篷地人身子一僵。不再低頭低聲交談,也停下了手中一杯杯不停灌下的酒,似乎在很注意這個話題。
孤兒連忙伸手阻止那個園丁繼續說下去,好在斗篷夠大,露不出她的手。她是好意,因為那兩個人身份不明。萬一是哪位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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