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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起,安靜地懸浮在空中,散發出淡淡的如同燃燒蠟燭的紅色光亮。騎士和他的隨從訝異地看著這團光球,都好像活見鬼一樣。
光球輕輕搖擺,總是停留在長杖頂端一指的高度。西格爾本能覺得那光球沒有威脅,於是伸手去碰。手指從光球中穿透過去,既沒感到實體,也沒覺出熱量。
“一件魔法物品!這可值錢了。”爵士說道:“不得不說小崽子,你是個幸運的崽子。”他伸出手,用力搓了搓烏賊的黑頭髮。“回到溪木鎮,應該可以給你置辦一身像樣的武裝。”
於是兩個人開始收拾行裝。西格爾負責收集耳朵,負責搬運被狗頭人強盜藏起來的貨物,負責撿起地上的黑豆,負責挖了一個坑將長袍人埋起來,負責用大布袋運走所有東西。爵士叫醒了他的戰馬,安撫老戰友暴躁的脾氣,然後擦拭長劍。
兩人分工明確,趕在中午之前踏上返程的道路。
一路上,西格爾用“火苗長杖”當做柺棍,幫助自己行走。他總有種感覺,這冒出來的火苗實際上和長杖沒什麼關係,完全是抽取了自己身上的力量。而且戰鬥中,自己被狠狠擊中後,傷口也莫名其妙痊癒了。如同他童年的夢境一樣,他不知道該怎麼和爵士解釋這些奇怪的事情,只能撓撓頭,感謝魷魚神的保佑,希望煩惱很快就能過去。
他胸前的20面骰子微微晃動,原本深紅色的1字變成了金色。
第四章 溪木鎮1
溪木鎮坐落在望東崖上,分為上下兩層。旅館、驛站和民居大多居於崖頂的上層,而海港自然在崖底,兩區之間是層層疊疊的階梯和犬牙交錯的吊車。
作為一個海港城市,溪木鎮的街道向來是熙來攘往,人馬喧騰。人們大聲交談、縱聲歡笑,將新舊大陸的貨物在這裡進行交換。大家總有事情可以忙碌:苦力們扛著貨物爬上爬下,商人們交換著資訊商議著價格,**們搔首弄姿,小混混們憑藉眼力來判斷哪些人是肥羊、哪些人不能招惹。在港口的角落,不知道是誰的屍體躺在排水溝中,全身**,正在被一群老鼠啃食。人們不會在意這些事情,他們認為“如果沒人報案的話,那他就不值得被關心。”
走在這裡擁擠的酒館街上,經常可以看見兩三成伍的巡邏衛兵,他們穿著染成亮黃色的皮甲,裝備著短棍和小木盾。這些人是溪木鎮的巡邏兵,由商人聯合會出面組織,用以維護這裡的合法商業秩序,他們被這裡的居民們稱為“黃鼠狼”。假如這裡遇到海盜襲擊或者強盜出沒,則會有另外一批人在金幣的驅使下賣命戰鬥,那就是“僱傭兵”。
商人們不喜歡僱傭兵,因為他們總是喜歡趁火打劫、哄抬價格;居民們不喜歡僱傭兵,因為他們總是惹是生非,欺善怕惡;“黃鼠狼”不喜歡僱傭兵,因為他們總是粗俗暴躁,拳腳厲害;甚至酒館老闆也不喜歡僱傭兵,尤其是在他們喝醉打架的時候。估計整個鎮子上唯一傭兵們有好感的就是**,但是就連這也因為傭兵們過於健碩的身體而打了折扣。
除了暴風之夜旅店的燉菜,西格爾對溪木鎮也沒什麼好的觀感。每次乘船到達這裡的時候,他會跟著老船長來到這家酒館,吃一大鍋這裡的燉菜,喝個半醉,然後乖乖回到船上去——這個時候老船長總是會一直陪著他。
旅店的老闆叫做蒂莫西,曾經做過傭兵和海員,後來用掙來的錢到溪木鎮開了這家旅店。他和老船長熟識,據說也曾一塊出海,不過那肯定是幸運的索斯號之前的事情。
每天旅店老闆都會準備一大鍋燉菜,隨時為客人們服務。燉菜是用大肉塊、肝臟、各種新鮮蔬菜,加上蘋果和梨子燉煮出來,都是些海上找不到的東西。這裡的床鋪柔軟舒適,還有幾個擁有壁爐的吊床房間。儘管收費貴些,大手大腳的海員們還是很喜歡這裡。
正值上午,店裡除了兩個喝醉酣睡的酒鬼就只有西格爾一個客人。蒂莫西頂著通紅髮亮的酒糟鼻子,在胸前油乎乎的圍裙上抹抹手,端著一盆新做好的大雜燴燉菜,放到年輕人的面前。
“黑髮小子,怎麼沒見你那個爵士老爺?你放假啦?”
“是的,我今天可以休息,比爾爵士有自己的事情要處理。”西格爾用湯勺使勁往嘴裡塞著,最近操練過多,他總是餓的不輕。
“慢慢吃,別噎著,又沒人和你搶。”老闆讓跑腿的小孩兒拿來一大罐麥酒,遞給西格爾。“在陸地上的生活還適應嗎?有沒有遇到什麼危險?”
“一切都好啦,我學了不少本事。”西格爾笑著回答:“我第一次有了分紅,整整5枚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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