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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編是編輯大人,主宰稿子透過與否的第一道劊子手,我小聲的告訴你喔!你找南姐就對了。”
給她死,出賣朋友是她的專利,盥用有罪,既然都賣了九人了,再加一個不算什麼,臭名遠播正是她的希望,她要當小說界第一個壞女人,哈!哈!哈!
“你怎麼知道得這麼清楚?”汪水仙一臉懷疑的問。
“因為我們是非常要好的老朋友,所以她常常會說些出版社的事讓我知道。”小女生不要太聰明,瞧她就很好拐。
寫過幾十本小說還怕拗不出一段感人肺腑的情節嗎?說起騙人的技巧她可是無師自通,騙倒一掛小女生不成問題。
要是每個都單蠢至極,她的書鐵定銷爆了,女人和小孩的錢最好賺。
“喏!這一千塊你拿著趕緊坐車回去,趁週休二日之前去出版社舉牌子抗議,我在精神上支援你。”末了她還喊加油、加油。
這一段若讓編編看見,她的耳朵定會長繭,因為會被念上一年。
汪水仙搖頭推拒說自己有錢。“那我先回去了。”
“好,我讓小湧送你去坐車。”一使眼神,和風又把責任推向既佩服又不服的弟弟身上。
這個姐姐真賊,難怪是寫小說的,騙死人不償命。和湧在心裡嘀咕著。
就在兩人要出店門口時,街尾的王老師剛好進來,她一見自己帶過的學生也在場上鬲興的一喊──
“和風呀!你幾時回來的?和媽的傷沒事吧?我家小寶說要吃你家的魯肉飯,這店還開不開?”
白眼一翻的和風不敢相信她的運氣這麼背,只差個幾秒鐘就能送走一個禍害,為何老天偏要在此時和她作對,她平時並沒有少燒香呀!
難道壞事做多了終有報應?
“你……你是和風?!”
“不是,不是,我不是和風,是那個卑鄙無恥的劉小姐盜用我的名字,你知道她的名字很俗的,在菜市場一喊起碼有十個歐巴桑會回頭……”
半信半疑的汪水仙�定不走了,不過在和風的菜刀威脅下,她還是乖乖地打了電話回去報平安,並徵得家裡的同意請假一週。
所以她在“和媽小吃店”打工,不支薪的那一種,但提供食宿和和風小說二十本,每本都以她的名字寫下一段感言。
像是水中仙子盈盈笑,鳳眼汪汪惹人憐之類,叫她興奮之餘不免頻頻打量眼前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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