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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諾盛忍不住問,為什麼她不自己養呢?那個醫生應該和林曉曉很熟悉,告訴他,林曉曉曾經養過,小時候她基本上是狗一起玩大的。可惜在她讀中學的時候,養了一隻小黃狗,養了三年,基本上那隻狗已經到達哮天犬的地步,林曉曉只要一個細微的動作,那個小狗都知道是什麼指令。可惜,那個小狗在過斑馬線的時候,被一輛闖紅燈的車軋死了。
林曉曉很是傷心,之後再也不肯養狗了。可對那些流浪的小狗,依然很關心。常常會買火腿腸什麼的給小狗們,剛開始她送到寵物醫院的小狗都是自己掏腰包醫治。後來和醫生熟悉了,醫生了解了情況,也常常為小狗免費醫治,並收養它們到有人領養為止。
這件事對陳諾盛的影響還蠻大的,他當時告訴自己,以後一定要找一個這樣的老婆,多善良啊!後來陳諾盛到了軍校,發現部隊的關係錯綜複雜。每個看似和他一樣單純進入軍校的同學,背後都是某個高官的子弟,自己沒有那份背景身家,不小心得罪了某司令的孫子,在軍校的日子過得非常難。
那年暑假,陳諾盛正為到底要不要退學而苦惱,又見到了林曉曉。那時候自己非常 難過,她的笑容卻那麼的明亮。陳諾盛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突然想明白的,明明看著林曉曉說著自己的男朋友,笑容明亮漂亮。陳諾盛突然卻想通了,自己為什麼還在為要不要退學而苦惱呢?他要留在學校,創出一片天地,以後也會有一個女孩子在提到他的時候,如林曉曉的笑容一樣,明亮漂亮。
回到學校後,陳諾盛收斂傲氣,對領導、同學越發的上心。慢慢地,陳諾盛有了自己的關係圈,懂得更多的人情世故。知道衝動、義氣是沒用的。學業上,他更是年年拿第一。帶他的教授對他很是器重,常常推薦他參加一些國家級的專業比賽,他也不負眾望的取得好成績。漸漸地,陳諾盛習慣了把笑掛在臉上,也越來越不服輸,好勝心強。
因為他年紀原本就比同學小,所以在大學畢業之前,教授一封推薦信,就直接把他保研了。陳諾盛那年應該是上軍校以來最意氣風發的時候,暑假的時候,他特地回家向父母報告這個好訊息。約朋友出來踢球,球場上他拼盡全力,和朋友們踢得不亦樂乎。
晚上在夜市上吃宵夜,大家說著小時候的趣事,嬉笑怒罵。就在陳諾盛幹掉第三瓶啤酒的時候,他看到了林曉曉。在朋友的陪伴下,林曉曉看起來很單薄,甚至有些微微地發抖。他們直直地朝陳諾盛走過來,陳諾盛聽得自己的心跳越來越越快,撲通撲通~~這麼久忙著學業,忙著建立關係圈,忙著讓自己變強大,他以為自己早就忘了這個女生。錯身,他們越過他的位置,陳諾盛的手微微伸了伸,最終停住。
他們在他後面位置那個男人面前停住,大家的喧鬧聲太大,陳諾盛盡了最大的努力去聽他們和那個男人的爭吵。什麼愛情現實衝突的話題,陳諾盛沒有聽清。林曉曉的淚水沒滴都打在他的心頭,他突然血氣上湧,很想一掌拍死那個男人。看著林曉曉在朋友的陪同下傷心的走了,陳諾盛故意將啤酒灑到那個男人腳上,接著叫囂動手順理成章。
什麼愛情、現實不能兼顧。都TM地廢話,分明是這個男人沒用,還敢用這樣的藉口來傷害曉曉。拳頭狠狠地打在那個男人身上,陳諾盛真想打死他。
朋友們怕事情鬧大,五六個人才將他拉開。回去的路上,張輝問他,那個男人到底怎麼招惹他了,下這麼重的手。陳諾盛只回答了幾個字,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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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番外:腹黑國王的深情 。。。
之後陳諾盛想著怎麼樣能找到林曉曉?整個暑假,他就在那個夜市,遇到過她的奶茶店,第一次見到她的那條街,反覆的徘徊。
有時候他在街邊站的久了,就像是不是應該去奶茶店,或許他在奶茶店。又怕走了,林曉曉剛好又到這條街了呢?或是,在奶茶店坐著,想林曉曉是不是走到那條街了呢?在夜市吃宵夜,跟成了陳諾盛雷打不動的堅持,那個暑假他整整站了十幾斤。
這樣反反覆覆,陳諾盛覺得自己得病了,因為他甚至想過把一隻小狗丟到馬路中間,說不定林曉曉就來救它了呢?這樣自己就不用到處找她,不用這樣輾轉反側了。
暑假過完了,陳諾盛也再沒見過林曉曉。回到學校,進入了緊張的學習和競爭中。因為他的表現,直接回影響到他,以後的工作環境。剛開始,陳諾盛常常進入不了狀態,常常在編寫程式碼或者改寫程式上,犯一些低階錯誤。教授很是生氣,找他談過幾次。陳諾盛自己也很頭痛,他常常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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