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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早變成了邋遢狐狸,就憑他鬚髮凌亂,不修邊幅的樣子,在姑娘媳婦面前還能有這個魅力?
程十三訕訕一笑:“你何必問那麼清楚。。。。。。那大嬸灶上煮一大鍋粥,我不過是舀了一小碗,想必她也看不出來,有什麼要緊。”
“只舀了粥,沒拿人家別的東西吧?”
“看你說的,我程十三是那種人嗎?我從來都是隻偷富人家的金,不取窮人家的線!”他被她一瞥,語氣軟了下來,嘟噥道,“就是我想拿,她家裡窮得叮噹響,也沒什麼可以拿的,我還偷偷給她門縫裡塞了塊銀子呢。”
秦驚羽聞言,立時對他印象大變,肅然起敬:“十三,我以前真是看錯了你。”原想他聲名狼藉,一向對他惡言惡語,避而遠之,卻沒想到他不僅不欺暗室,還有著劫富濟貧的俠義之心,只不過,風流好色那也是板上釘釘子的事實。。。。。。
“知道錯怪我了吧,那以後就將功折罪,對你夫君我好點,這會先親一個。。。。。。“一表揚,程十三立時飄飄然,誕著臉湊過來,時刻不忘偷香。
“一邊去!“秦驚羽一掌擋開他的臉,哼道,”色胚,死性不改!“
“呵呵,三少在京城的聲名比我還響亮,我們半斤八兩,彼此彼此!媳婦啊,我們倆可真是天造一對,地造一雙。。。。。。”
“你有完沒完,我還喝粥呢!”
聽到這句,程十三頓時收斂笑容,老實下來:“是,我不鬧你了,你這幾天一直昏著,都沒怎麼吃東西,趕緊把粥喝了。”
秦驚羽笑了笑,自己端起粥碗,慢慢吃光。
相處這段時日,不說對他的性情瞭如指掌,至少也算是大致摸著些門徑,這明顯就是個紙糊的老虎,而且對她當真是在意得緊,只要一扯上她的身體狀況,他便自動偃旗息鼓,繳械投降。
吃完粥,程十三收拾好碗勺,坐到床邊,抓起她的手,嗓音有絲沙啞:“媳婦,你知不知道這幾日你把我嚇壞了,流那麼多血,我都以為。。。。。。以後不要這樣嚇唬我了,好不好?”
秦驚羽翻了個白眼:“大男人,還跟我撒嬌,好意思嗎?”
“你是我媳婦,有什麼不好意思的?”程十三在她手背上重重親一口,關切問道,“你現在覺得怎樣?身上還痛不?”
秦驚羽沒躲過去,只得將手背悄悄在外衫上蹭了下,搖頭道:“頭還有點痛,其他都沒事了。”默了一會,問道,“我們什麼時候能迴天京?”
程十三吁了口氣,愁眉不展,輕嘆:“這汝南通往天京的道路除了官道,就是翻山越嶺的山路,你的身體狀況沒辦法走山路,蕭冥是算準了這一點,人馬都潛伏在官道上。。。。。。”
“那就再等等吧,反正那麼長的時日都過來了,也不差這一天兩天。”算算時間,大將軍雷陸的軍隊不可能原地踏步,也該朝外圍擴充套件尋覓了,要是真如她所想,雷牧歌率部從西北迴防,那麼雷陸則會沿東南搜尋,那蕭冥頂多幾百人手,又是在大夏境內,絕對不敢與大夏軍隊正面交鋒。
如今勢單力薄,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先避過風頭,再找機會迴天京。
等待的日子,是如此的漫長。
昏睡的時候還好,一無所知,什麼都可以不聞不問。
可是一旦清醒,身上的痛,心裡的傷,都交織在一起,匯成汪洋大海,足以將她淹沒滅頂。
還好,有程十三在,想著辦法逗她開心,有一天還不知從哪裡弄來一罈酒,兩人分著喝光,打著酒嗝,眯著雙眼,天南地北胡侃。
這小鎮上的酒,自然沒宮裡珍藏的佳釀那般柔和香醇,後勁極大,當時迷迷糊糊不覺什麼,這一睡就是一日一夜,到了第二日早上醒來,宿醉的痛楚立時來襲,看見程十三心疼不已的神情,聽得他詛咒發誓,一輩子再不讓她沾酒。
呵呵,他卻不知道,那種酒醉微醺的感覺,能讓她暫時忘卻那些銘刻在心的人和事,那些永遠無法磨滅的痛恨與懊悔。。。。。。
原來她秦驚羽,居然也有要靠烈酒來麻痺自己的時候!先自欺,而後欺人。
怪不得,世間那麼多人都喜歡酒這個東西,喝醉了,可以笑,可以唱,可以鬧,好久沒有這樣快活過了,真好,真好!
醉了之後,什麼都不管不顧,不知天日,一味沉睡。
只是,抱著她照顧她的那個人,再也沒有那熟悉的胸膛,熟悉的味道。
心裡的酸澀與苦楚,那麼清晰,即使醒來,都覺得面上冰涼,滿嘴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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