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史無前例(第2/2 頁)
除了當事人外,現場的記者、觀眾、電視機前的觀眾,都是一片譁然,對這場百米飛人大戰中發生的意外議論紛紛。
這樣的情況,實在太罕見了。
短跑比賽中,如果發生搶跑的話,要麼失敗被裁判直接終止比賽,要麼跑完就算成績有效。
像東瀛隊這種,比賽都跑完了,發現自己成績不理想,又倒回來追究別人搶跑問題的,絕對是前所未見。
裁判們也沒遇到過這種情況,處於慎重考慮,決定暫時不進行頒獎儀式,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在華國隊、米國隊大罵東瀛國無恥,想靠卑鄙手段贏得金牌的時候,百米比賽的裁判組正在一間辦公室觀看比賽時的錄影。
幾個裁判仔細觀看了決賽時的比賽錄影後,一致認定張華松沒有搶跑,但西蒙確實搶跑了。
在發令槍槍響之前,西蒙的身子就已經開始向前發力,比其他人領先半個腦袋了。只不過,在槍響的那一瞬間,他的腳掌還沒離開助跑器而已。
因此,與發令槍相連的助跑器自動判斷西蒙起跑有效,並在計時器上顯示了0.105的起跑反應時間。
這個起跑時間,並沒有低於國際奧委會的搶跑規定。
但是,雖然時間上沒有超過極限,西蒙的搶跑動作卻事實俱在,已經確定無疑。
然而,即使這樣,裁判組也不敢做出西蒙成績無效的決定。
因為,國際奧委會的規定是起跑反應低於0.1秒才算無效。西蒙並沒有低於0.1秒,不管他有沒有搶跑,你都不能輕易剝奪人家的成績。
更直白一點的說,人家搶跑搶得有技術,掐準了發令員打槍的時機,搶跑成功,這也是短跑比賽中的一項戰術。
這種搶跑戰術成功的話,還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壓槍跑。
連很多優秀的運動員都會偶爾來一次壓槍跑,成功了自然獲利不少,不成功也可以給對手製造心理壓力。
華國110欄飛人劉翔就最喜歡搶跑,他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小組賽中,就故意搶跑了一次,結果沒有成功,被裁判警告。
但是,他的搶跑也成功的給其他對手製造了壓力,使同組其他對手都變得相當小心謹慎。
然後,第二次重新開賽後,劉翔就以小組第一順利晉級,並一路晉級,最終拿到了110米欄的雅典奧運會冠軍。
因此,即使看錄影證明了西蒙搶跑,裁判組也不敢判西蒙成績無效。因為人家成功了,並沒有低於0.1秒的極限規定。
但是,如果不拿個決定出來,就這樣進行頒獎儀式的話,東瀛隊絕對不會幹。
而這個錄影也保密不了,最終還是要公之於眾的,西蒙的搶跑確定無疑,按這個成績頒獎也不妥。
最後,裁判組決定和稀泥,做出了一個國際田徑史上史無前例的決定:男子百米決賽重賽。
裁判組通知各支隊伍,今天決賽成績全部無效,需要重賽。
但因為今天大家已經比了一場,選手們都很累。所以,男子百米決賽重賽在明天,也就是8月12日下午17點進行,八名決賽者到時候再決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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