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 頁)
而一旦有一方在某礦區的爭奪戰中獲得勝利,便可以獲得該礦區的使用權,而且在獲得使用權的三天內,其他人是不得再次挑戰的,更不可以在礦區中私鬥,否則違背此規則的人,是會受到島主和島上多位“高階”玩家的圍攻的。
總的來說,這等級高實力強的人,自然就佔據了離村子較近的礦區,等級和實力較低的人,則是佔據了離村子較遠一些的礦區,至於像鄭仁這種,經驗值為負數的玩家,恐怕是隻能到一些極為偏遠的地方採礦了。
其實鄭仁一開始也有想過,要趁那些人不在的時候去他們的礦區偷礦的,但後來他才知道,每個私佔礦區一般都是由三名玩家共同佔據著。
這樣一來,一個礦區裡的礦不但剛好夠分,他們還可以在二十四小時的在他們的礦區守著,讓其他人是很難從他們的眼皮子底下偷到礦。
至於四個人,或是四個人以上共同私佔一個礦區的情況,這基本上是很少有的,因為按照島主定下的規矩,這私佔礦區的大小最多也只能是一百五十平方米,而且包括共同擁有的礦區在內,每個人是隻有擁有一個私佔礦區。
所以共同佔有一個礦區的人數一旦過多,這礦可就不夠分了。
而要說到經驗值非負數的玩家到底是怎麼來的,那是因為在這魯爾斯島的西面海域的一處海底之下,有個刷經驗的聖地,那裡棲息著一些1到5級的小海怪,這些小海怪不但十分弱小,且殺死它們後,玩家所獲得的經驗值比殺死同等級的怪要多上十多倍,若是1級的人物在那練級,一個小時基本上可獲得近萬點的經驗值。
因此,經驗值如果不是負的太多的玩家,只要花上一些的時間,是可以快速的靠殺死這些小海怪把那些負數的經驗給清除掉的。
當然,負數經驗值清除掉之後,他們最高也只能到20級,因為按照這遊戲的設定,殺死比自己等級低5級的怪是隻有10%的經驗值,而殺死比自己低15級的怪,是完全沒有經驗的。
也就是說那些10級到20級的傢伙,一般都是很早就來到了這個小島上,且經驗值負得不算是太多的玩家。
至於那些升到25級的玩家,那當然是從原裝頭盔回到原來的地圖去刷怪升到的,而且有些人為了賴在這島上賺錢,還特意卡在了25級。
對於這些人私佔礦區的做法,鄭仁雖然有些不齒,但他也知道,這也算是正常現象,畢竟不管虛擬現實現實當中,強者總是有些特權的。
而且細細想來,要是所有人都擠在村子附近挖礦,這島上的秩序恐怕會更亂,還不如像這樣按實力來劃分礦區的好。
就這樣,一路避開那些10級25級的玩家,一直往小島深處走了兩個小時,鄭仁才終於來到了一個沒有被別人私佔的礦區,在這裡,又花了兩個小時來挖礦,他才總算是讓他的物品欄裡都堆滿了銅礦,若是算上回村的時間,他單是挖這一次礦,就一共花了六小時的時間。
而用這六個小時所挖到的銅礦,npc那裡應該會以6枚銀幣(1枚銀幣等同於銅幣100枚)收購,這樣算下來,就算不眠不休的,他一天也只能靠挖礦賺到個24枚銀幣。
而且他也不可能一天24小時的都線上,所以一天能賺個18枚銀幣就算不錯了。
而就現在的市場價來說,18枚銀幣在市場上,也只不過是能換個54塊錢的華夏幣而已,這種賺錢的速度對他來說,實在是太慢,這樣下去,他還真不知道他要到什麼時候,才能賺回自己先前投入的那些本錢。
至此,他才總算是深刻的體會到,這當礦工的日子,還真沒他想象的那麼輕鬆啊。
第四章 海底洞穴
雖然覺得自己很難在短時間內,把自己那負四千多萬點的經驗值給清除掉,但鄭仁也知道,若是不抽些時間去那所謂的練級聖地中刷經驗,他恐怕每天是隻能是賺那麼一點錢了,所以在挖完兩輪礦後,他是拖著他那疲憊的身軀,從村子出發,走了兩個多小時,來到了位於小島西面海域。
剛一下水,鄭仁把視線落在了自己狀態列裡的體力值上面,因為這體力值可是關係到玩家可在水中待的時間。
在一般的情況下,每個玩家可是最多隻能擁有120點體力值。
如果玩家是在處於正常“走路”的狀態下,這120點體力值將會以每個小時10點的速度在慢速的下降著。
而在處於“游泳”的狀態下,玩家的每小時將會消耗60點的體力。
至於處於“潛水”、“戰鬥”或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