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民國大文豪 > 第11部分

第11部分(第3/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王者榮耀之影子地球聯盟守護未來強制遊戲妻命剋夫:病弱老公,求放過光與暗的交響我只是想打個遊戲而已神醫高手在都市網遊之陣天路網遊:開局萬倍增幅,炸了新手村綠茵榮耀龍族:我在屠龍時代做心靈導師今天的鎮守府依舊和平NBA:開局飲水機,殺到名人堂率土:我有小號多開系統小綠茶太撩,深陷瘋批鬼怪修羅場我的世界之第七夢境軍婚噬骨:首長,翻個牌誰要跟你當隊友[電競]網遊:狩獵時代,我即是殺神穿越到大蛇無雙

以辦週刊,就是為了不用那麼拼命趕稿。

《射鵰英雄傳》基本上是每日一篇,《尋秦記》和《笑傲江湖》就看情況了,只要一個星期湊出來一兩萬字填充版面就可以了。

不過他給平禁亞出了一個主意,現在不是楊康很火麼,就讓人寫楊康的故事。

假如楊康沒死會怎樣,或者直接讓楊康穿越回去,改變自己的人生,或者讓現代人穿越成為楊康,這都是很有趣的故事。

林子軒提出的是一個同人文的概念。

這和《尋秦記》這類穿越文又有不同,同人文是基於一個故事的二次創作。

同人這種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於原著的,這對於它的內容的表達形式、讀者及作者對它的態度都有著根本的決定作用。

在後世,網路上的同人文很多。

他記得有篇寫楊康的就不錯,叫做《楊康的幸福生活》。

平禁亞一聽,茅塞頓開,這又開闢了一片新天地啊。

不過這似乎牽扯到版權的問題,當然版權問題不在平禁亞的考慮之中。

在現在的文壇,比如鴛鴦蝴蝶派,寫的是套路文,內容大體相仿,都是佳人才子的故事,沒辦法說到底是誰借鑑誰的,換個名字就是另一個故事。

何況他還有原作者的授權,《射鵰英雄傳》的作者就是他的大老闆,他怕什麼。

於是,平禁亞連夜寫了一篇同人故事,叫做《楊康和穆念慈的那一夜》。

用言情小說的文筆,細緻描寫了楊康和穆念慈在鐵掌峰上那一夜發生的故事,其中不乏大膽的細節描寫。

他還在《通俗小說週報》上發出倡議,舉辦徵文活動,邀請讀者對楊康這個人物進行深層次,多方面的解讀。

你要是不想讓楊康死,那就讓他活下來,你要是討厭郭靖,也可以寫故事痛斥郭靖,只要文筆好,劇情佳,就有希望刊登在報紙上,與大家共賞。

這個徵文引起了輿論譁然。

以前沒有人這麼大張旗鼓的做過,其實這種事情早就有了。

比如《三俠五義》這本書,後來有人用其中的人物寫了《小五義》,《續俠義傳》,《續小五義》等等。

這就是二次創作。

在林子軒的指導下,平禁亞開始了炒作,發動輿論和讀者的力量,既有了稿子,又能打響名聲,提高報紙的銷量。

何樂而不為呢。

一場有關《射鵰英雄傳》的同人文創作就這麼轟轟烈烈的開始了。

第二十七章 穿越時光的歌聲

在這次同人文的創作中,林子軒也沒有閒著。

他用筆名寫了一篇《郭靖和黃蓉真的是一見鍾情麼?》的考據文章,這也是後世網路上比較有名的帖子,他拿來湊湊熱鬧。

文章分析了郭靖和黃蓉第一次見面的情景。

從吃飯的消費,到送貂皮大衣,還有四錠黃金的盤纏,以及最後的汗血寶馬,論證了郭靖是個真土豪的事實。

無論在哪個時代,這麼用錢砸下去,沒有女人不動心。

這不是一個傻小子逆襲富家女的愛情故事,而是闊少爺拿金子泡妞的現實寫照。

平禁亞看罷此文,目瞪口呆,有點毀三觀。

他還不習慣後世網路上肆無忌憚的調侃和解構,只是覺得這種寫法一定能吸引讀者,甚至引起不小的爭議。

老闆就是老闆,對自己的小說也毫不留情的下手,不得不寫一個“服”字。

《通俗小說週報》出了一份增刊,專門刊登和《射鵰英雄傳》有關的文章,全面解的方方面面,取得了不錯的銷量。

平禁亞嚐到甜頭,準備在《射鵰英雄傳》完結的時候,再出一份紀念版特刊。

這其實已經觸及到了《新聞報》的利益,畢竟現在是《快活林》在連載《射鵰英雄傳》,《通俗小說週報》是利用《新聞報》給自己造勢,增加影響力。

就算林子軒是小說的作者,有版權在手,這麼做也不怎麼厚道。

可誰讓《通俗小說週報》是小報社呢,想要發展壯大就不能走尋常路。

好在《快活林》的主編嚴獨賀並沒有在意,君子有成人之美,他和周瘦絹的私交不錯,知道林子軒的情況,不願為了這點事情和林大少爺結怨。

何況《射鵰英雄傳》即將連載完畢,他還想要林子軒的下一部小說呢。

對此林子軒頗為猶豫,他暫時沒有寫《神鵰俠侶》的打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傻瓜王爺特工妃獵圖騰(韓娛同人)無法阻止的勳鹿戀念念不妄塔羅牌的契約者[綜恐]怪物之父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