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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蕭寒楓多次呼號有冤情,言語惻隱。本官有憐才恤德之心,故今天將此案重審……”
說到這,眼神往下一掃。
那蕭寒楓得到陳劍臣的面授機宜,頓時很伶俐地大呼“冤枉”。叫著叫著。真情流露,以首磕地,怦然有聲,額頭都磕出血來,涕淚齊下。使人一見。不禁為之感懷心傷。
——翻案重審,最適當的由頭便是犯人本身申述上訴。蕭寒楓當眾稱冤,可比陳劍臣的話更具說服力。旁觀觀眾,自不會那麼多看法。反而以為是許知府賢能,不草率,才會二度重審。
這也是許夢澤之所以肯重審案件的最大原因,不管最後結果如何,對於他的聲譽名望都不會產生不良效果;還能順手給顧惜朝一個人情。
邊上三個潑皮一聽。身涉人命官司,大吃一驚,忙不迭跪倒在地,也學蕭寒楓那般,磕頭大叫“冤枉”。
霎那間,喊冤聲轟然紛沓。
“諸人不得喧譁!”
許知府大覺頭疼,一拍驚堂木,這才把四人的喊聲給鎮壓了下去。轉而問胭脂:“卞家姑娘。堂上所列四人,你可都認識?”
那胭脂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作聲不得。
“可認識?”
許知府追問一句。
胭脂低著頭,細聲道:“認識。”
“哦,你乃大戶小姐,養於深閨,為何會認識這許多男子?”
胭脂臉色潮紅。此事涉及她的名聲清譽,卻不好回答了。
許知府老於世故,便換了一副顏色,和藹地問:“卞小姐,此事關乎你父親被殺的真相。本官希望你能如實道來。”
沉思一會之後,胭脂終於開口——
她和蕭寒楓認識的過程無需贅言,而毛大張甲李乙這三個潑皮,屬於街巷遊蕩子,卻都是居住在卞家附近的。他們看見胭脂美貌,在彼此相遇的情況下,難免會出言輕佻挑逗。久而久之,胭脂便知道他們的名字,雙方雖然不曾有過什麼交集,但終歸算是認識的。
許知府聽完,面現古怪之色,情不自禁對著外面的陳劍臣望了一眼,心想其拿捏出的這三人,倒不是無的放矢。
再拍驚堂木,鏗然有聲:“張甲李乙毛大,初五晚上,卞員外被殺,你們身在何處?”
三潑皮連忙回答,張甲說在家睡覺,李乙說在酒館吃酒,毛大亦說在家睡覺。然後許知府傳訊人證,除了毛大獨居無人證外,張甲李乙都有不在場的人證。
那毛大心裡發虛,大叫苦也:卞員外被殺,本來抓了蕭寒楓,人證物證俱在,那天都畫押定了罪的,怎得無緣無故,眼下又會重審?
一咬牙:反正不管如何,打死不鬆口就行了。自己是個單身漢,在家裡睡覺沒有人證,實屬正常,毫無破綻……
第四聲驚堂木起:“本官昨晚做了個夢,有神明現身對我說,卞員外被殺,兇手不出你們四人之內。哼,常言道‘舉頭三尺有神明’,今在大堂上,不得有妄言。如果肯自首,本官定然上報朝廷,或有寬容;如果抵死不認,一經查出真兇,斷然無赦。”
這話一出,滿堂譁然。
在堂後聽審的顧學政擼須之間,差點把一縷鬍子都揪了下來:這是怎麼回事,完全不符和許夢澤的審案風格,難道是陳劍臣請求的?要搬虛妄的神明出來嚇唬人?
胡鬧!
這時候,倒輪到他要罵陳劍臣了。
其實說出這番話時,許知府同樣感到有些彆扭。
“冤枉呀!”
不知是誰先嚷,隨後連帶蕭寒楓,都大叫而起。
許知府捋一捋鬍鬚,面色沉著,道:“既然你們都不肯招認,當使鬼神指之。”當即宣佈,把所有疑犯帶往城隍廟,再進行判決。
如此審案,新鮮出奇,一傳十,十傳百,頓時宣揚了出去,引得數以千計的百姓聞訊而來圍觀,熙熙攘攘的,熱鬧非凡。
“夢澤,這是怎麼回事?”
趁著一個空檔,顧學政低聲問許知府。
許知府一攤手:“都是你那學生的主張。”
“可這未免也太……你真信有神明來幫忙破案?”顧學政簡直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了。
許知府一攤手,乾脆利索地道:“不信。”
“那你又同意他胡鬧?”
許知府道:“惜朝,你此話誅心呀。”
顧學政一愣神,隨即明白:追究起來,其實這事從一開始就有點胡鬧了……陳劍臣,你到底要使出什麼本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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